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公安局网络辅助器材采购需求公告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公安局网络辅助器材采购需求公告
一、项目介绍
因行政公署公安局网络器材年限和性能等原因无法满足当前工作,为了不影响办公、视频会议的正常进行,现需购置监网络设备及辅助器材,公告如下;
二、采购内容
见附件。
三、采购预算
30万元。
四、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五、采购人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公安局
六、潜在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潜在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资格的法人及其它组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需求,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3.潜在供应商需要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本项目报名;
七、交货期
在合同签订后的7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成
八、交货地点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公安局
九、需求公告有效期
2019年10月 29 日至2019年10月 31 日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公安局
联系人:陈思岐 电话:*******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公安局
2019年10月 29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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