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梦牡丹亭大型实景演出演出区电缆管沟排管预埋工程招标公告
寻梦牡丹亭大型实景演出演出区电缆管沟排管预埋工程招标公告
寻梦牡丹亭大型实景演出项目机电安装工程
招
标
文
件
招标单位: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日 期: 年 月 日
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 条款号 | 内 容 规 定 |
1 |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 工程综合说明 工程名称:寻梦牡丹亭大型实景演出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 建设地点: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文昌里 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发包方式:专业分包 开工日期:暂定2019年11月28日 竣工日期:暂定2019年12月28日 (具体开竣工日期以招标单位现场实际要求为准)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80000平方米 招标范围:寻梦牡丹亭大型实景演出项目演出区电缆管沟排管预埋工程 |
3 | 3.1 3.2 | 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投标人资质等级: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具有5年以上(含3年)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同时须是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安全员1名,担任安全员年限5年以上(含5年),安全员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上岗证,专业不限。 |
4 | 4.1 | 合同价款的计取方式:本工程采用广联达清单计价GCCP5.0,报价可参考江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江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江西省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江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配套取费文件和其他合法有效文件。本合同综合单价固定、工程量暂定、合同总价暂定,具体见合同后附清单。报价包括按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的一切工艺试验、工艺方法及一切所需之相应措施,其他任何费用均不再单独计取。本工程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税率为9%。 |
5 | 5.1 | 投标有效期为90天(日历天) |
6 | 6.1 |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无。 |
7 | 7.1 7.2 7.3 7.5 | 招标文件购买费:人民币 0元(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文件费售后不退)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含图纸及施工总控计划(内控)):2019年11月1日 领取招标文件地址:在“云筑网”(网址:https://auth.yzw.cn)下载。 标前答疑时间:2019年11月3日17:00前通过“云筑网”提出问题,招标人在2019年11月4日17:00前通过“云筑网”进行答疑。 联系人:王奕夫 联系电话:134*****423 |
8 | 8.1 | 投标文件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另附电子标书1份[商务标、技术标电子标书各一份。技术标及商务标的电子标书要求以WORD2007/Exce2007文档格式进行编制,并提交广联达清单计价GCCP5.0电子版,储于U盘中(单独密封,开标现场单独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必须与书面投标文件完全一致,否则投标按无效处理。);云筑网递交的招标文件于电子版附件形式上传。 |
9 | 9.1 | 网络递交网址:网址:https://auth.yzw.cn |
10 | 10.1 | 云筑网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0日 上午09:00 |
11 | 11.1 | 开标议标时间:2019年11月12日上午09:00 开标议标地点:中建一局华北公司(天津市塘沽区第二大街泰达MSD-G1座16层) |
12 | 12.1 | 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一《评标办法》 |
13 | 13.1 | 履约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 工程说明
1.1 本次招标工程的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第1项和第2项所述。
1.2 上述工程现通过邀请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请领到本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资料和施工图纸,有能力承担该项工程,并遵守我单位对该项工程提出的各项条件和要求的施工企业,按照工程说明以及招标要求进行投标。
1.3 本工程不分标段,投标单位需要对整个工程进行报价(包括商务标及技术标),
投标单位需对整个清单进行报价,并且严格遵守招标方后期签订合同时界面划分,投标方投标报价时应综合考虑,不得有任何异议。如招标单位清标过程中发现存在明显不平衡报价或未按规定投标者,均按照废标处理。
1.4中标原则按照合理低价中标
1.5招标范围:除发包人指定专业分包以外项目的图纸全部内容、施工管理及市区质量管理部门的技术 要求所含的全部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演艺区电缆管沟排管沟槽土方工程、排管埋设工程、混凝土包封工程、沟槽回填工程等均在承包人施工范围内,涉及的其它相关配合工作、责任和义务,均在承包人施工范围内。
1.6本项目的计划工期:
开工日期暂定:2019年11月28日 竣工日期:暂定2019年12月28日
承包人的具体进场施工时间以发包人的通知为准,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的书面通知后三日内必须进场 施工。 发包人有权根据工程实施情况适时调整开、竣工日期,承包人应无条件满足发包人的要求。
2、 投标人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
2.1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以下称“投标人”)至少需满足前附表第3项所要求的资质等级,并应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资质注册备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否则按废标处理。
2.2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施工资质的经济实体。
2.3为具有合同的签订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招标文件的要 求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2.3.1经年审审验合格的、确立投标人法律地位和从业资格的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施工资质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2.4需配备1套项目人员班子,且项目经理必须得到法人代表授权在授权范围内全权代表法人代表处理项目相关事宜。
2.5 投标人应独立进行投标,不得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或二次进行转包。
2.6若投标方中标,必须提交经审查合格的证明供招标方复验。投标方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招标方招标要求,工期在招标方招标要求基础上只能提前,有能力实现以上两个目标的单位才能获得投标资格;投标方必须能证明自己具有足够的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并将下列证明资料随回标文件一并提交:投标方的组织机构或法律地位、注册地点、主要营业地点的原始文件副本(包含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抚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允许在抚州市施工的文件(施工企业进江西省省证书);投标方过去三年曾经实施和正在施工的与本招标工程相类似的工程的施工经验;提供拟完成本招标工程所需的主要机具、设备情况及其他生产资源情况;提供拟在现场对本招标工程进行管理及履行合同的组织机构及主要管理人员的资质证书、上岗证等,中标后保证管理人员的数量满足现场需要;有关目前涉及投标方诉讼、仲裁案件的资料,以及其他本招标文件列明的资料;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施工单位代表,必须是单位的法人代表或持有法人代表亲自签署授权委托书的代理者
3、投标费用
3.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在任何情况下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3.2招标文件费金额为:人民币 0元 。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文件费不予退还。
3.3 招标文件购买费金额为:人民币零圆。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文件费不予退还。
4.现场考察
4.1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项目考察,但投标人可以自行到施工现场进行考察,以便使投标人自行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订合同所必需的一切资料。
4.2投标人考察时,投标人应充分了解工地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4.3投标人在考察的过程中须注意安全。投标人如果在自行考察的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招标单位均不负责。
4.4投标人自行现场考察期间的交通、食宿由投标人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二)、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组成
1.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和投标须知
第二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
投标文件资信标部分
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
第三章合同签订
第四章合同条款
第五章合同文件格式
第六章技术规范
第七章发包人与中标人工作界面及资源划分表
附件一:安全施工管理办法
附件二: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附件三:机电报价要求和说明
附件四:工程清单
1.2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后,应仔细检查核对,如有残缺、遗漏等问题,应在领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向招标单位提出,以便补齐。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招标文件的解释澄清
2.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单位。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并发给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2.2无论招标单位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作出的澄清,招标单位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 2 日前以书面补遗书的形式或标前会议的方式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补遗书向所有投标人发放。
2.3投标人在收到补遗书后应于当日或次日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
3、招标文件的修改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招标单位都可能会以补遗书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4、投标文件的组成
4.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商务标主要包括:
投标函;
投标书;
◆资信标主要包括:
(一)、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各种证件资料复印件;
(二)、其他资信资料:
1、投标人一般情况;
2、企业业绩表:
(1)、业绩——完成的同类项目表;
(2)、业绩——在建项目表;
3、组织机构图;
4、人员配置情况;
5、财务状况表;
6、委任书:
(1)、项目经理委任书;
(2)、安全员委任书;
7、人员简历表:
(1)、项目经理简历表;
(2)、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简历表;
8、其他资料;
◆技术标主要包括:
综合说明
劳动力计划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施工进度计划保证措施
施工方案或方法
施工质量目标及质量保证措施
投标人材料、设备供应保证措施
协调措施(含各工序之间、各协调单位之间)
冬、雨季施工措施
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注:提交与技术标内容相一致的U盘。
3.2投标人必须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表格格式,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履约保证金的方式按本须知有关条款的规定执行。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表由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4、投标有效期
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项、第10项的规定执行。
5、投标费用
投标人自行承担其投标文件准备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6、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的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中一份为正本,其余为副本,并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和“副本”。当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正本中有关企业资质及项目经理资质等相关证书、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均应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与递交
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注
1.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商务标、资信标、技术标要分别装订。
1.2商务标密封与标注: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进行单独包封,且正本和副本(所有)分别先用内层包封密封,并在内层包封上正确标明“正本”或“副本”,然后再用一个外层包封将两包商务标文件一起密封。商务标电子标书(U盘)应封在副本包封中,且盘面上注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
1.3资信标密封与标注
1.3.1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的资信标进行单独包封。
1.3.2内层和外层包封都应标明招标单位名称、工程名称、招标编号、投标文件资信标。
1.4技术标密封与标注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技术标的正本和副本(所有)分别用内层包封密封,并在内层包封上正确标明“正本”或“副本”,然后再用一个外层包封将两包技术标文件一起密封。
2、投标截止期
2.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项规定的日期和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单位。
招标单位可以实际情况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单位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2.2 招标单位在投标规定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给投标人。
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销
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递交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五)、开标与评标
1、评标成员的组成:
评标小组将由公司机电部及项目部相关人员共同组成。
2、开标
2.1 招标单位将于前附表第11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参加。
2.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不予送交评审:
2.2.1投标人未按要求完成“云筑网”上传投标文件;
2.2.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合格的投标投标文件;
2.2.3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相关条款规定要求编制和本须知相关条款要求装订的;
2.2.4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2.2.5 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2.6 投标文件提供的资料是虚假的;
2.2.7其他相关规定中视为无效的;
2.3本次开标技术标按照公开开标评定,经济标按照议标评定。本工程不承诺最低价中标,中标原则:合理低价中标。
第二章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一:投标商务部分格式寻梦牡丹亭大型实景演出项目
机电安装工程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商务标部分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月日
附件二: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的(姓名) 为我公司签署 (工程名称) 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以本公司名义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职务: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
投 标 函
致:
1、根据你方招标文件编号为的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 单价(金额,单位)(大写) (小写)、合价(金额,单位)(大写) (小写) 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预算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设计、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接受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及中标人的所有责任和义务。
3、我方理解贵单位不保证最低价中标的原因。
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工程质量达到标准,同时达到总承包单位申报工程的标准。
5、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7、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提交人民币(金额,单位)作为投标保证金。
8、我方承诺:我方所提交的所有资料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方理解贵单位拒绝投标文件的权利,并自愿放弃我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9、我单位质量保证期为年。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日期:年月 日
附件四:报价承诺书
报价承诺书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我司已经认真考察项目现场、充分研究贵司招标文件和图纸后,愿意按2004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江西省消耗量定额执行,固定综合工日单价为元/工日,辅材费执行预算价下浮 15% ,机械费执行预算价下浮 15% ,合同外主材执江西省信息价下浮,没有信息价的主材按双方确认的单价,零星工日 150 元/工日,税金 9% ,承包该 寻梦牡丹亭大型实景演出项目的机电安装 专业分包工程施工。并承诺本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服务等符合贵司及发包人要求。
注:“固定综合工日单价”均包含管理费、利润、措施、规费等招标文件约定的其他费用,不在单独计取。
投标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五:投标报价汇总表投 标 报 价 汇 总 表
序号 | 名称 | 承诺内容 |
1 | 工程报价 | 大写:元 小写:元 |
2 | 工 期 | 天(日历天数) |
3 | 质 量 | |
投标单位:(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序号 | 项目名称 | 人工费 | 辅材费 | 机械费 | 主材费 | 税金 | 合计 |
1 | 电气工程 | ||||||
2 | 给排水工程 | ||||||
3 | 通风工程 | ||||||
4 | ...... | ||||||
5 | ...... | ||||||
6 | |||||||
合 计 |
投标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预 算 书
序号 | 清单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单位 | 工程量 | 含税综合单价 | 其中(单价) | 综合 合计 | 工日 合计 | 备注 | ||||
人工 | 辅材 | 机械 | 主材 | 税金 | ||||||||||
1 | 主材甲供 | |||||||||||||
2 | ||||||||||||||
3 | ||||||||||||||
4 | ||||||||||||||
5 | ||||||||||||||
6 | ||||||||||||||
合 计 |
人材机汇总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 | 不含税合计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合 计 |
寻梦牡丹亭大型实景演出项目
机电安装工程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资信标部分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月日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性别:年龄:职务:
(法定代表人姓名) 系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样式如下: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公章)
年 月 日
2、授 权 委 托 书
委托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受委托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住 址:
委托事项:
(姓名) 系 (委托单位全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全权委托(姓名)作为我的代理人,并以我的名义参加 标段 施工招投标活动。受托人在签署投标书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的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的真实意愿,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我单位完全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生效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完成之日止。
受委托人无转让委托权。
受托人签字样式如下:
附: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3、各种证件资料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项目经理(含项目经理、安全员)
(5)、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
注:以上证件资料投标文件应为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其他资信资料
1、投标人一般情况
1 | 企业名称 | ||
2 | 地址 | ||
3 | 电话 | 联系人 | |
4 | 传真 | 电子信箱 | |
5 | 注册地 | 注册年份 | |
6 | 公司资质等级 | ||
7 | 公司(是否通过,何种)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如通过请附相关证书复印件,并提供认证机构年审监督报告复印件,);公司获得的其他荣誉(附相关证书复印件,)。 | ||
主营范围 1. 2. ……… | |||
8 | |||
9 | 作为总投标人经历年数 | ||
10 | 作为承包人经历年数 | ||
11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注:1.投标须填写此表。
2.附企业近三年获得的省市级获奖证书、国家级获奖证书复印件(盖章)。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2、企业业绩表
(1)、业绩——完成的同类项目表
项目 | |
工程名称 | |
项目地点 | |
项目结构类型及高度 | |
项目规模(平方米) | |
总价 | 合同 |
结算 | |
工期(月) | 合同 |
实际 | |
质量 | 合同 |
实际 | |
总包 | 名称 |
地址 | |
传真 | |
电话 | |
获奖情况 |
注:1.投标申请人填写企业近三年内完成的类似工程。
投标人: 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2)、业绩——在建项目表
项目 | |
工程名称 | |
项目地点 | |
项目结构类型及高度 | |
项目规模(平方米) | |
合同要求完工日期 | |
签约时间 | |
合同总价 | |
已确认完成价值 | |
实际完成工作量(%) | |
总包 | 名称 |
地址 | |
传真 | |
电话 |
注:此表由投标申请人填写,并附表中所列项目的有关资料。
投标人: 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3、人员配置情况
1、公司人员总数 | ||||||
项目人员类别 | 管理人员 | 技术人员 | 熟练工人 | 其他 | ||
合计数量 | ||||||
2、拟在本工程提供的人员 | ||||||
人员类别、经历、数量 | 从事专业工作时间 | |||||
5年以上 | 5年以下、3年以上 | 3年以下 | ||||
管理人员(如下所列) | ||||||
项目经理 | ||||||
预算员 | ||||||
技术人员(如下所列) | ||||||
安全员 | ||||||
资料员 | ||||||
其它人员 | ||||||
总 计 |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4、委任书
(1)、项目经理委任书
致: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 (职务、姓名) 代表本单位委任 (职务、姓名) 为的项目经理。凡本合同执行中的有关技术、工程进度、现场管理、质量检验、结算与支付等方面工作,由 (姓名) 代表本单位全面负责。
项目经理签字样式如下:
投标人: 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2)、安全经理委任书
致: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 (职务、姓名) 代表本单位委任 (职务、姓名) 为的安全项目经理。凡本合同执行中的有关现场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等方面工作,由 (姓名) 代表本单位全面负责。
安全员签字样式如下:
投标人: 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5、人员简历表
(1)、项目经理简历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担任项目经理年限 | |||||||||||
资质证书编号 | 等级 | |||||||||||
在建及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 ||||||||||||
招标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开、竣工日期 | 在建或已完 | 工程质量 | 获奖情况 |
注:1.资历要求:投标人拟派驻现场的正项目经理应为机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项目经理工作年限5年以上(含5年);
2.投标申请人填写此表,并附正项目经理身份证、职称证和其它证明资料的复印件(盖章)。
投标人: 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2)、安全项目经理简历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担任安全员年限 | |||||||||||
资质证书编号 | 等级 | |||||||||||
在建及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 ||||||||||||
招标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开、竣工日期 | 在建或已完 | 工程质量 | 获奖情况 |
注:1.资历要求:安全员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上岗证。
2. 投标申请人填写此表,并附安全员的身份证、职称证及获奖证书和其它证明资料的复印件(盖章)。
投标人: 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3)、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简历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拟在本项目担任的职务 | |||||||||||
专业 | 职称 | |||||||||||
在建及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 ||||||||||||
招标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开、竣工日期 | 在建或已完 | 工程质量 | 获奖情况 |
注:(1)、投标申请人填写此表,并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书等证明资料的复印件(盖章)
(2)、如本表不够,可附页。
投标人: 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6、其 他 资 料
1.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2.与投标人资格审查申请书评审有关的其他资料。若附其他文件,请详列如下。
3. 投标人不应在其资格审查申请书中附有宣传性材料,这些材料在资格评审时将不被考虑
4、财务状况资料
注:
1.如有必要,以上各表可另加附页,如果表的内容超出了一页的范围,在每个表的每一页的右上角要清楚地注明:表1 第1页、表1 第2页,等等。
2.有些表要求有一些附件,这些附件上也应清楚地注明:表1 附件1,表l 附件2,等等。
3.投标人应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填写,或按照附表的相同格式打印表格,并按表格要求内容提供资料。
4.凡表格中涉及金额处,均以 元 为单位。
******项目
机电安装工程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技术标部分
日期: 年月日
一、技术标编制要求:
1.技术标由文字说明部分和相关表(图)组成。依照所附的格式认真编制。
2.投标人如果中标,将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但应与本技术标内容基本保持一致。
3.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各分步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本招标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及工程安全的保障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等重点内容提出相应的技术措施;以及其它的一些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措施;高压线防护方案、减少扰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技术措施;现场文明施工措施;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
4.除采用文字表述外,还应附图表,图表要求附在最后。
5. 内容应充实详尽、言简意赅,避免长篇累牍。
二、技术标应包含如下内容:
1. 综合说明
2. 劳动力计划(附表1)
3.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投标人施工机械设备的种类、品牌、数量、用途、设备所有权归属等(附表2)
4. 施工进度保证措施
5. 根据施工范围描述确定主要施工方案或方法
6. 施工质量目标及质量保证措施
7. 投标人材料、设备供应保证措施
8. 协调措施(含各工序之间、各协调单位之间)
9. 冬、雨季施工措施
10. 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11. 现场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12. 其它措施(包括现场环保措施、现场维护措施、地下管线及地上物(尤其是树木)保护措施及工程交验后保修期服务措施)
表1 劳动力计划表 |
表1 劳动力计划
单位:人
工种 |
注:1、投标人应按所列格式提交包括分包人在内的预计劳动力计划表;
2、本计划是以每班八小时工作制为基础编制的。
表2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序号 | 机械或 设备名称 | 型号 规格 | 数量 | 国别 产地 | 制造年份 | 额定功率 (KW) | 生产 能力 | 用于施 工部位 | 备注 |
第三章 合同签订
1、合同授予标准
1.1 招标单位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评标组一致认定的中标人。
1.2 确定为中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能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1.3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默认为同意我司于中标后进行综合单价调整,但保持总价不变,如有异议,请于开标前2日内提出
2、招标单位拒绝的权利
招标单位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
3、中标通知书
3.1 中标结果确定后,招标单位将于定标后15日内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确认其投标已被接受。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单位。
3.2 招标单位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但不做任何解释。
3.3 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4、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
4.1中标人应在收到招标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后在签订合同前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同等金额的履约保函,金额为10万元,大写:壹拾万元整。
4.2履约保证金的支付及返还:中标人如出现违约行为,须向招标单位支付的违约金、损失赔偿等,招标单位视违约情节直接在履约保证金额中扣减。履约保证金的返还:在该合同履约完成后,项目已进入实质性决算前无息返还扣减后(如有)剩余金额。
4.3如中标人不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招标单位将有权撤销其中标资格。若给招标单位造成的损失的,招标单位有权向中标人追偿,同时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5、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5.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 日内,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协议书。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中标人应按本须知第22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5.2签订合同协议书时,签约双方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书。
5.3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并盖章后生效。招标单位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须签订安全生产合同,明确双方在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中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5.4招标单位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5.5如果中标人未能按规定要求签订合同协议书,招标单位有权宣布撤销其中标资格。若给招标单位造成的损失的,招标单位有权向中标人追偿,同时中标人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6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的施工工作,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
6 合同价款的支付:
6.1本分包工程无预付款,无延期付款利息;
6.2投标方一旦中标,须于本合同签定之日起3日内,将计划用于本工程的劳务用工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复印件编制成完整、真实的花名册报招标方注册备案。本工程开工后,实际劳务用工人员必须是与投标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并在招标方注册备案的花名册以内的人员,未与投标方签订劳动合同并经招标方注册备案的人员不得用于本工程.
6.3本工程按节点支付工程款
(1) 分包人每月20日前向承包人递交本期按合同约定应付的费用汇总表上报本月已完成工程量;承包人于收到之日起2日内完成组织双方对分包人上报的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工作,完成统计后形成书面报告分包人签字盖章确认后交由承包人项目商务部,即完成本月的实及统计和汇总工作。
(2) 分包人按以下节点进行付款:
主体施工阶段付款周期为:整体出正负零、主体结构封顶,按照已完工程量月统计报告价款的70%支付工程款;装修阶段,每月为一个付款周期,按照已完工程量月结月清报告价款的70%支付工程款(该款额已包含了当月100%的纯人工费,即全部工人工资),其中变更、洽商、签证过程中不予支付,待结算完成后随结算款一并支付;工程全部完工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0%,同时分包人需配合承包人完成单项或整体结算锁定,并签字确认;待承包人完成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后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0%,承包人与发包人完成竣工结算并收到结算工程款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5%,剩余5%在质保期(从工程竣工备案完成后60日起计算质保期: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满后无息支付。
分包人收到工程款必须及时支付工人劳务费,并在每月领取工程款之前向总包方提供相应资料:
a 向总包方提供优先支付分包工程人工费的承诺(示例见附件九)和总包方无拖欠劳务费证明(示例见附件十一),承诺书和证明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承诺书、无拖欠劳务费证明上的公章要与合同上用章、签字人一致, 签字人应具备相应签字权。
b每月向总包方提交工人工资发放表, 发放记录必须与进场人员花名册、考勤表一致, 发放表以班组分类, 必须本人签字领取, 不得代签。
c提供工人工资发放表同时须提供发放过程照片。
d 工人退场须办理劳务工资结算单, 对于已结清的工人要求必须在结算单上签署结清工资的承诺,并经本人签字确认。
承包人应凭合法有效的税率为9%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抬头为: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向发包人收取工程进度款,否则发包人有权暂不支付;如承包人提供虚假发票,则因假发票而引起的税款、滞纳金及罚款等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因假发票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承包人收取竣工结算价款(即累计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 95%)时,应按工程结算总价提供全额发票(含保修金的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暂不支付。如因特殊原因(包括但 不 限于代付第三方材料款、垫付农民工工资、执行法院裁决和政府决定的款项)发包人先行支付工程款的,承包人应于发包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开具相应数额的发票,承包人不履行开票义务的,应每日按所应开发票额度 0.3%向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凡承包人未能按约定及时向发包人开具发票的,发包人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开具发票并承担违约责任。
6.4、如发包方资金一时短缺而不到位,承包方不因此中断施工,承诺保持该工程的连续施工。
6.5、工程进度款支付前,承包方应按工程量格式填报完成的工程量,经发包方审核确认。若所报工程的质量达不到验收规范要求,发包方有权暂缓支付该月工程款。
6.6、工程进度款暂停支付:承包方须于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后的一周内(或发包方指定期限内)采取有效整改和改善措施及工作,如情况未能于上述一周内(或发包方指定期限内)改善至发包方满意,发包方有权停止支付工程进度款及任何应支付承包方的款项。由此造成的所有有关经济与工期的损失完全由承包方负责,发包方保留追究承包方赔偿任何经济损失的权力。
6.6.1工地上发生任何因承包方导致的有关安全事故。
6.6.2投标人严重违反当地之法律或法令,或严重污染工地附近之场地、道路、河流、湖泊或水道;
6.6.3投标人不依照甲方指示或政府规范施工,或不按经批准及认可的设计要求施工;
6.6.4投标人未得到发包方的事先认可而对本工程进行任何形式之分包、转包或转让;
6.6.5投标人使用不符合标准的材料及设备,或不提供材料合格证明及检验或测试报告;
6.6.6 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承包人整改指令。
6.4本工程投标方必须及时将劳务人工费全部支付给工人,并于招标方支付投标方下次工程进度款前10日将工人工资发放明细单报招标方备案。该工人工资发放明细单中的工人姓名必须与工程开工时投标方在招标方注册备案的花名册相一致,且必须是注册备案的工人本人签字。
6.7如投标方未能按上述要求及时将工人工资全额支付给工人,招标方有权扣除尚未支付给投标方的任何费用,由招标方将扣除的费用作为工人工资代发给工人。如所扣除的费用不足以支付工人工资,则不足部分仍由投标方承担。
6.8投标方的索赔、签证经总包方代表确认后,作为结算的凭证,在竣工结算中一次性支付给投标方;
6.9总包方所付给投标方的各种款项或确认的索赔等,当且仅当总包方从业主处获得对应款项/索赔等后,总包方才会支付投标方之各种款项或确认其索赔等。
6.10总包方支付工程款时,承包方须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相关税务资料,否则,工程款不予支付。
6.11发包人不能确保每月进度款及时足额到位,在此条件下,承包人应保证连续正常施工,时间不少于3个月。
6.12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项目全部完成,中间和隐蔽验收合格且系统调试合格并经甲方确认后,分包方提供已完成的工程清单及相关资料供总包审核,总包在审核完毕且收到分包方请款申请后30天内支付分包方结算额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
6.13本工程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认可的竣工日期起计满贰年后,经业主方检查质量符合使用要求15天内,根据国家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总包方一次性无息支付5%的质保金。如果发生由分包方承担的保修费用,则在扣除应支付保修金余额后的剩余部分。但分包方必须履行本工程质量保修保证书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6.14甲方每次支付工程款时,可扣除已发生的因乙方责任(除乙方采购材料费用责任外)而造成的费用且乙方未能及时支付的款项。
6.15乙方收取甲方所支付的每一笔工程款应同时开具抚州市税务机关认可的等额有效工程发票及乙方在税务机关开具发票的有效凭证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直至乙方提交等额有效工程发票及相关凭证为止,由此已发的付款迟延责任由乙方承担。
6.16发包人每月支付的工程进度款中含人工费100%,承包人必须与雇佣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专职设立劳资员负责在整个施工期间内如实建立工人考勤与工资台账,承包人须将以上资料的复印件按月报送发包人劳务管理部门。因承包人未按抚州市政府相关规定执行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合同纠纷等),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在承包人未能按时发放工人工资而工人找到政府有关部门并要求发包人先行支付的情况下,发包人有权依据工人手中的承包人的欠条给予支付,发包人只负责通知承包人而不需要得到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代为发放的工人工资从承包人后续工程款中扣除。投标方以非正当方式(包括3人以上围堵、占据施工现场、招标方办公场所;以任何手段阻止施工现场正常施工、招标方正常办公秩序;阻塞交通;攀爬塔吊、建筑物、广告牌等;以及《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国务院第431号令〕第二十条规定的行为)向招标方提出要求的,投标方支付违约金 50万元/次;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招标方的损失,招标方可以要求投标方继续予以赔偿。由此造成工期延误、质量未达到约定标准、安全文明施工未达到约定标准的,由投标方承担由此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6.17承包人的索赔、签证经发包人代表确认后,作为结算的凭证,在竣工结算后随工程款支付的相应比例支付给承包人。
6.18发包人与承包人在竣工结算时,发包人对索赔、签证的合理性有权进行核定。
6.19包人所付给承包人的各种款项或确认的索赔等,当且仅当发包人从建设方处获得对应款项/索赔等后,发包人才会支付承包人之各种款项或确认其索赔等。
7投标报价:
7.1招标方式:机电专业分包,除招标人提供的主材外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其他所有辅助材料、施工机械、用具及人工等均由投标人提供。
7.2报价方式:
1) 分部分项综合单价包干(按提供格式报价,不允许调整格式),工程量及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按照建筑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依据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工程量计价规则及招标人约定的计算规则计算,如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工程量计价规则与招标人约定计算规则不一致,以招标人约定计算规则为准,合同单价不做任何调整;
2) 施工图纸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图纸自行复印),电子版与纸质版不符的投标人需提出答疑,分包人统一进行回复确认。投标人投标截止前完成算量工作,在中标后一个月内出具优化方案,总包人员对优化方案进行评定,总包确认后(包括编制施工图)以此为计算依据,双方核对完工程量。
7.3各项费用的计费标准及相关要求
7.3.1人工费:由投标人填报有竞争性的综合工日单价作为定额中人工费的计算标准,其他不做调整。
7.3.2安装材料价格计取方式:主材以发包方认价为准。招标方采购材料不计入总造价内,现场使用量由招标方和投标方按照最终优化方案图纸使用量(含定额损耗)共同认定,超出部分由投标方承担。该项风险投标人已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文件中。辅材费用按定额基价中辅材费用报竞争性下浮点。
7.3.3机械费:机械费按定额基价中机械费报竞争性下浮点;
7.3.4水电费:中标人挂表实摊(包括生活),结算时按实扣减(暂定)。费用标准:国家单价+电损。
7.3.5税金计取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税率以9%计,提供9%的增值税专票。
7.3.6投标人的价格包含为完成本招标文件约定的工作内容的全部报酬,包含的工作应当视为按照图纸所显示及工程规范、招标条件所说明的所有内容。应视为是包括所有为完成一次结构及二次结构预留预埋、管道、桥架、电线电缆、开关灯具、设备安装等工作,以及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未描述到的但为完成工作内容可能发生增补项的用工及辅助用工(含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职业安全健康)及当地政府、业主、监理、招标方组织安排的现场参观、会议清扫与会场布置等用工、包括所有机械、包辅料以及包主材材料消耗量(不高于定额损耗量,高出部分由中标人承担)、并包括所有有关的费用,如劳保用品费、生产工具费、自身队伍人员的劳动保险费、医疗费、工期费、酷热天气施工费、成品保护(所施项目所有工程完工移交于建设单位及物业之前的所施工程的保护)费、层高超高施工费、夜间施工费、二次搬运、技术措施费、人工费调增、管理费、利润、企业经营费、调价、扰民调停费(指由投标人自身原因引起的扰民或民扰)、竣工调价、风险费、包干费、技术资料费、竣工资料费、赶工费、现场冬雨季施工防护及降效费、治安保卫费(中标人自身施工范围、加工区域、材料保管区域及生活区)、临时设施(除承包人提供之外的临时设施)、安全防护、安全文明施工费、测量试验配合费、夜间施工费、垃圾清至现场指定地点、竣工清理费、环境保护费、远征施工增加费、承包人提供材料的装卸车费用、承包人提供材料的保管费、二次搬运费及与其他投标人的配合照管费及本单位施工照明费、因施工人员不能在现场住宿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住宿租房费用、交通费、水电费、取暖费及其他费用)等。投标人应承诺一旦中标,不得就上述各项费用向承包人提出补偿要求。
7.3.7要求各机电中标人根据现场要求随时能提供2人负责公共区域卫生及其他临时性工作,门前清扫,施工范围内的清理工作、内外部迎检所需现场配合整理等工作,该项工作投标人承诺如其中标,服从招标人项目管理人员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承包人要求且该项费用投标人已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得就该项工作提出价款补偿要求。
7.3.8投标人承诺如其中标,在本招标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投标人完全接受并执行招标人所制订的施工方案以及施工过程中进一步细化调整后的施工方案,投标人的投标价格也已完全考虑了不同的施工方案而带来的资源以及工序调整等因素,投标人承诺不因招标人根据工程的进展及施工的需要调整了施工方案而向招标人提出价格及工期方面的调整;如投标人不执行招标方的方案而造成的费用增加及工期延迟,由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费用,招标人可以在不征得投标人同意的条件下从工程款中扣除上述费用。
7.3.9除非本招标文件另外有明确的规定,投标人报价应当包括为进行和完成工程项目所必需的或者是为了保证工程竣工而可能变为必须的所有附属的工作和费用的支出,无论这些项目及费用是否在合同中单独说明或明确提及。
7.3.10所有合同外零工原则上禁止发生。如有发生,在发生前应及时书面通报机电经理,其方案报项目机电经理、商务经理认可;在发生后1天内必须得到机电经理、商务经理及项目经理的签字认可,否则视为无效。零星用工确认单必须附所完成工作的详细说明,包括且不限于工作内容、时间、工人、机械等。零星用工按150元/工进行结算,招标人项目经理签字认可的合同外零星用工申请审批表是招投标双方现场零星用工结算的唯一依据。
7.3.11如果投标人中标本工程的施工,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如果投标人的履约不能令招标人满意,或者投标人资源不足等而无力承担某些分项工程的施工,致使招标人将投标人合同范围内的工程拿出重新发包,招标人在扣除该重新发包工程的价款后还须扣减投标人已完工程的结算价的10%作为投标人无力承担某些分项工程而给招标人造成损失。
7.3.12根据工程需要中标人需配备足够资料员,负责所承担标段的工程资料编写工作,保证达到城建档案的要求。
7.3.13投标文件报价中的竞争性单价采用人民币币种表示。
7.3.14 有关投标报价的填报,按照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7.3.15投标人应在踏勘现场时充分了解工地位置、生活及施工情况、道路、存储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7.3.16中标人必须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对施工场地内原有树木绿化进行保护;如因为中标人导致树木折损或死亡(非自然死亡或不可抗力导致的死亡),中标人将承担全部责任,赔偿发包方损失。
7.3.17中标人负责办理自身在施工现场人员的生命财产、现场各种施工用设施、设备、材料的保险,并支付相应的费用,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中。因中标人原因造成的任何事故(包括第三者人员在内)所发生的依法应该支付损失、赔偿费、补偿费用等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7.4结算办法:
1、竣工后按固定单价、工程量根据《GB50856-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计算。
2、本工程发生的设计变更费用执行第一章报价方式及各项费用的计费标准及相关要求。
3、如因发包人原因,对于已经施工完的需要拆除并重新施工的工程,重新安装部分按照结算办法第2条执行;拆除项目执行《江西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只计取定额基价人工含量的50%及税金,拆除材料按照现场签认的可利用率执行。
8、合同外新增项目:
8.1所有涉及有关合同价款、费用和工程量确认的事项文件,只有具备以下条件招标单位才予以承认:
每项机电安装工程签证变更费用在2000元内的(含2000元)不计算。超过2000元的部分进入结算中且必须有发包单位项目部项目经理、机电经理、主管工长、商务人员签字确认;合同外新增项目计价方式同第一章报价方式及各项费用的计费标准及相关要求。
除上述条件外,其他任何人的签证均不具有法律效力,工程结算时不予考虑。
9、施工材料的规定:
除招标方提供的配电箱、电缆、水泵、风机等材料,由投标方按照招标方指定的品牌、型号供货进场。
10、工期的规定:
10.1工期均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国家(当地政府)临时安排重大节日、公休日和不可避免的交叉作业影响因素,中标人须保障劳动力、设备、材料、资金等资源的投入。
10.2中标人根据现场中间节点工期的要求合理安排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及材料的投入,确保中间节点工期的实现。如因中标人的原因导致现场约定的中间节点工期未能实现,中标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应向发包人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万分之三的工程逾期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中间节点工期的逾期违约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并计算。如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采取得力措施,保证了工程按期竣工,则中间节点工期的逾期违约金将酌情予以部分或全部免除。
10.3中标人必须按发包人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发包人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相符时,中标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因中标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中标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0.4发包人不因节假日、法定假日、周末、夏收、秋收人员短缺而向中标人支付任何补偿,中标人不应因此而造成工期拖延。因抢工所发生的费用已经包括在合同造价内。
10.5 本工程在发包人具备开工条件,中标人应当按照发包人要求的开工日期开工。中标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如因中标人原因导致延期开工的工期不予顺延。
10.6施工中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中标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0.7如果中标人的实际施工进度滞后于发包人要求的里程碑工期节点,同时发包人认为中标人很难保证合同工期,那么发包人有权将中标人所承包的工程部分或全部委托给其他单位负责施工,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发生的费用从中标人的工程款中扣除。
10.8 为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发包人有权调整施工的顺序和合理工期的安排,中标人对此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11、现场施工设备的规定:
11.1中标人应按进度计划和投标文件配置完好的机械设备,并随时根据招标单位的要求调整、增加施工设备,以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11.2未按投标文件的承诺配置施工机械设备或未按发包人要求调整、增加施工机械设备的或者未经发包人批准,中途将施工机械设备调离施工现场的,中标人应按人民币 1000元/台的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并限期返回施工现场。违约金不足赔偿招标单位损失的,发包人有权继续追偿。
12、项目经理和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规定:
12.1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向现场配置项目经理和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如现有现场管理人员不能满足工程施工要求的,发包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增加项目经理或者施工管理人员,中标人不得拒绝。因此产生的费用已经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发包人不予额外的支付。
12.2项目经理和项目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允许更换。如果中标人提出更换项目经理或项目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申请,必须以书面形式经发包人批准后,方可更换。如未经发包人书面批准,中标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中标人应按人民币 2万元/人次的标准支付违约金,擅自更换其他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中标人应按人民币 5000元/人次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2.3项目经理必须常驻项目施工现场,如需离开现场,必须经过招标单位同意。项目经理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离开现场不超过24小时(含24小时)的,中标人应按人民币 500 元/次的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项目经理擅自离开现场超过24小时的,中标人应按人民币 800元/日的标准向发包人支付作违约金。
项目经理超出发包人同意的外出期限,逾期未归的,自批准外出期限届满之时起,视为项目经理擅自离开项目现场,中标人应按上述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13、现场安全施工管理的规定:
13.1中标人须按发包人和工程所在地有关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之要求组织施工。确保施工现场无重大伤亡事故、火灾事故和恶性中毒事件,轻伤发生频率控制在3‰以内,现场文明施工达到工程所在地有关安全文明工地之要求。
13.2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抚州 市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在施工管理中要落实安全施工的各项措施,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并随时接受开发商、监理工程师、发包人的安全监督和检查。
13.3中标人应对本工程施工制定出相应的安全措施,还要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凡因违反安全措施而造成的违约金支付、人身伤亡事故或伤害他人事故,均由中标人负责。如因此导致发包人遭受损失,中标人须赔偿发包人遭受的一切损失及相关费用。
13.4中标人应在施工中建立各项完善的劳动保护措施,改善劳动条件。
13.5如发生工伤或其他问题,均由中标人负责上报发包人、由发包人统一上报、统计和处理。
13.6因中标人履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安全施工管理要求而产生的费用,视为中标人已考虑在投标报价之中,招标单位不予以额外的支付。
14、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的规定:
14.1中标人必须对承担工程中的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所有事项负全部责任,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并严格遵照实施,接受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
14.2施工现场的卫生标准、噪声标准应满足国家有关规定,施工中因违反规定造成的损失和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应及时清理和安排好所有的施工机械、工器具、材料、建筑垃圾等,做到每日工完场清(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未使用完的材料按发包人规定或重新入库或就地堆放整齐,如果中标人未及时进行场地清理,发包人有权另外委托施工单位进行清理,其费用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数额从中标人的工程款中扣除。
14.3因中标人履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求而产生的费用,视为中标人已考虑在投标报价之中,发包人不予以额外的支付。
14.4中标单位需要配合总包创建市级安全文明工地,且满足迎检及日常安全文明施工需要。
15、质量规定
15.1本工程质量等级为:国家合格标准,并达到业主方、发包方、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组织工程验收自评为优良等级。
15.2本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建筑业行业标准、抚州市地方标准,上述标准、规范有任何不一致的地方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5.3投标方在施工中须认真按本工程的技术规范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技术规范要求,达到业主、招标方及监理单位要求;如未达到上述标准,投标方除补偿招标方遭受的任何损失费用外,招标方还将按分包合同总价的8%对投标方进行罚款。为达到上述标准,投标方采取各种措施的费用须包含于投标价中,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15.4 质量评定标准:本工程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的规范、发包人发出的施工图纸及发包人制定的质量标准为依据。
15.5 发包人有权对中标人已检验合格的材料和设备进行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其复验费用和由此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由中标人负责更换为合格产品,复验费和因此延误的工期由中标人承担,并有权保留进一步的追偿的权利。
15.6 合同执行过程中,中标人不得因国家、行业、地方有关工程施工、工程管理、质量标准、施工规范、检验验收等方面的调整,以任何形式或任何理由向发包人提出属于中标人应承担的任何费用补偿,无论这种调整是否会增加中标人的费用。
16、现场协调与管理维护工作:
16.1中标人在进场施工后,必须做好施工现场的管理维护工作,对发生的施工现场材料丢失及与施工无关人员进出现场等现象应及时制止和管理。如因中标人管理不善而导致的事故及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16.2在工程竣工移交前的现场管理与维护、成品保护等工作全部由中标人负责,费用含在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中。在此期间发生的任何问题及事故,其责任和损失均由中标人全部承担。
17、中标人农民工管理制度:
17.1中标人必须严格按执行抚州市现行的相关农民工管理制度的规定。
17.2 为维护农民工利益,杜绝劳务纠纷,总包方有权监督管理分包/分供方工人工资支付事宜。 分包人如未按法律规定、政府部门要求、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人工资,总包方可将不超过当次支付额 90%的金额直接发放到分包人工人,视为已支付分包人相应款项,其余款支付至分包人指定的法人帐户上;同时,如发现其未及时发放工人工资,初次发现,总包方监督其改正;再次发现,则视为分包人违约,计取10万元/次的违约金并从结算款中扣除。
17.3为切实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中标人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78号)、《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等有关农民工工资支付规定。
17.4中标人须对农民工进行实名制管理。中标人雇用的农民工,必须具有合法身份证明,并及时与所雇用的农民工签订建筑业专用《劳动合同》,填写农民工花名册,为每位农民工办理并发放当地建筑业农民工从业手册。现场负责人应如实记录农民工出勤情况并及时掌握施工现场人员变动情况,严格执行农民工身份管理的有关规定,按时向发包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17.5中标人在用工前应按规定将暂住施工现场的农民工基本情况登记造册,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办理暂住手续。
17.6中标人须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用含在中标人投标报价中。
18、工程质量保修的规定:
工程质量保修期内(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中标人须对相关工程承担免费维修的责任。中标人须在收到招标单位通知后24小时内指派足够的专业人员到达工程现场进行免费维修。中标人保证其派出负责维修的专业人员勤勉尽责且能够覆盖维修工程的全部工作面。工程维修不需更换材料、设备的,中标人须最迟于接到发包人维修通知之时起2日内维修完毕,使工程恢复正常使用(招标单位同意延长该时限的情况除外);工程维修需要更换材料、设备的,中标人须最迟于接到发包人维修通知之时起4日内维修完毕,使本工程恢复正常(招标单位同意延长该时限的情况除外),否则,属中标人违约;发包人有权视中标人违约的严重程度采取下列措施:
(1)、中标人未按照约定时间期限到达工程现场提供维修服务,每迟延1日,中标人须支付招标单位违约金 1万元;迟延超过3日(含3日),发包人有权另行组织维修人员进行维修而不必再通知中标人,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承担。发包人另行组织人员进行维修的部位,不免除中标人的保修责任,中标人仍有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对该部位进行维修。
(2)、中标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期限完成维修使工程恢复正常使用,每迟延1日,中标人须支付招标单位违约金1万元。
19工程竣工经相关主管部门验收后,中标人应按有关规定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并通过工程档案部门的验收。
20 工程变更、增项以及与工程相关的其他工作,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单位的要求予以实施,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21中标人不按施工组织设计及相关的施工规范施工,发包人有权向中标人发出整改通知书,每发出一次整改通知书,中标人应向招标单位支付人民币 2000元作为违约金。
22除本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如中标人违约,中标人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同时发包人有权视具体情况要求中标人每次违约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当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的损失时,发包人有权继续追偿。
23 中标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发包人将从应付工程进度款中扣除,不足部分,中标人即时支付。
24中标人在工程投标的过程中制作的投标文件,或者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采购的施工材料、施工工艺、选用的施工设备等,如侵犯了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责任。造成招标单位损失的,中标人负责赔偿。
25当本招标文件对工程的要求与施工图纸不一致时,以施工图纸的要求为准;当本招标文件的要求低于现行规范、标准的要求时,以现行规范、标准的要求为准。
26如发生质量事故,中标人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包人因此而受到行政处罚,相应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如果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为质量事故,中标人未受到行政处罚,则中标人向招标单位支付5000元至10000元/次的违约金,具体数额由发包人根据实际情况而确定,违约金从工程款中扣除。
双方约定的中标人其他违约责任:双方协商
27拦标价
本工程拦标价格定为450000元。
第四章合同条款
(使用国家建筑安装合同通用条款)
第五章 合同文件格式
一、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寻梦牡丹亭大型实景演出项目
工程地点: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文昌里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详见招标文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暂定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暂定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无_____元(人民币)¥: 无 元;
竣工后按实结算。
六、付款方式
6.1本分包工程无预付款,无延期付款利息;
6.2本工程按节点支付工程款
(1) 分包人每月20日前向承包人递交本期按合同约定应付的费用汇总表上报本月已完成工程量;承包人于收到之日起2日内完成组织双方对分包人上报的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工作,完成统计后形成书面报告分包人签字盖章确认后交由承包人项目商务部,即完成本月的实及统计和汇总工作。
(2) 分包人按以下节点进行付款:
主体施工阶段付款周期为:整体出正负零、主体结构封顶,按照已完工程量月统计报告价款的70%支付工程款;装修阶段,每月为一个付款周期,按照已完工程量月结月清报告价款的70%支付工程款(该款额已包含了当月100%的纯人工费,即全部工人工资),其中变更、洽商、签证过程中不予支付,待结算完成后随结算款一并支付;工程全部完工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0%,同时分包人需配合承包人完成单项或整体结算锁定,并签字确认;待承包人完成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后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0%,承包人与发包人完成竣工结算并收到结算工程款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5%,剩余5%在质保期(从工程竣工备案完成后60日起计算质保期: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满后无息支付。
发包人不能确保每月进度款及时足额到位,在此条件下,承包人应保证连续正常施工,时间不少于2个月。
七、结算方式
1、竣工后按固定单价、工程量根据《GB50856-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计算。其中,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变更洽商不随进度款支付,待结算后统一单独结算。
2、本工程发生的设计变更费用执行第一章报价方式及各项费用的计费标准及相关要求。
3、如因发包人原因,对于已经施工完的需要拆除并重新施工的工程,重新安装部分按照结算办法第2条执行;拆除项目执行《抚州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只计取定额基价人工含量的50%及税金,拆除材料按照现场签认的可利用率执行。
八、组成合同的文件
(一)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招标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二)、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九、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中的定义相同。
十、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十一、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二、合同生效
1、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 年__________ 月__________ 日
2、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投标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账 号:
二、安全生产合同
为在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一、双方职责
1.甲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和 廊坊 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
2.乙方须严格遵守国家和抚州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技术规程和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安全要求。
3.乙方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4.乙方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用的农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安全员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5.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6.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驾驶等特殊工种的人员需要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7.乙方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8.乙方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9.乙方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10.乙方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1.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二、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安全生产合同的行为应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整改通知书,每发出一次安全整改通知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2000元作为违约金。甲方有权将该等违约金从应给付乙方的工程款中直接扣收。
三、其他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六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招标单位五份,副本投标单位一份。由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六章 技术规范
除技术规范规定的外,依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下列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 GB50168-2006 |
2.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 GB50169-2006 |
3.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椐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 GB50171-92 |
4.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梯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 GB50182-93 |
5. | 火灾自动报警施工及验收规范 | GB50166-2007 |
6. |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 GB50339-2003 |
7. |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 GB50310-2002 |
8. |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及验收规范 | GB50303-2002 |
9. |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 GB50198-94 |
10. |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 GB50231-2009 |
11. |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 GB50243-2002 |
12. | 自动喷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 GB50261-2005 |
13. |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 GB50263-2007 |
14. |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 GB50268-2008 |
15. | 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 GB50275-98 |
16. |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 GB50242-2002 |
17. |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 GB50185-93 |
18. |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验收规范 | CECS49-93 |
19. | 建筑安装工程金属熔化焊焊缝射线照相检测标准 | CECS70-94 |
20. | 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第一分册) | DBJ01-26-2003(1) |
21. | 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第二分册) | DBJ01-26-2003(2) |
22 | 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第三分册) | DBJ01-26-2003(3) |
23. | 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第四分册) | DBJ01-26-2003(4) |
24. | 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第五分册) | DBJ01-26-2003(5) |
25. |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 GB50194-93 |
26. | 建筑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 GB/T50328-2001 |
27. |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 | GB/TS0358-2005 |
28. |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 DGJ/T01-69-2003 |
29. | 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 | JGJ104-97 |
30. |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 JGJ80-91 |
31. |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 GB50411-2007 |
32. |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 DB11/T695-2009 |
33. | 透水砖路面施工与验收规程 | DB11/T 686-2009 |
34. | 燃气室内工程设计施工验收技术规定 | DB11/T 301-2005 |
35. |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 | GB50444-2008 |
36. |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 GB50312-2007 |
37. |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 | GB/T50375-2006 |
38. |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 GB50134-2004 |
39. | 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 GB/T50502-2009 |
40. | 供热计量技术规程 | JGJ173- 009 |
以及其它相应的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以上技术规范或标准如有变动,以最新版本为准。
第七章 发包人与中标人工作界面及资源分配表
发包人与中标人工作界面具体内容包括:
1、 演艺区电缆管沟排管沟槽土方工程,其他全部材料由承包人负责采购及安装;
2、 演艺区电缆管沟排管埋设工程,其他全部材料由承包人负责采购及安装;
3、 演艺区电缆管沟排管混凝土包封工程,其他全部材料由承包人负责采购及安装;
4、 演艺区电缆管沟排管沟槽回填工程,其他全部材料由承包人负责采购及安装;
所有发包方分包工程在办理总分包招标及合同备案时均并入总包工程范围内,办理总分包招标及合同备案、安全监督备案时,总包方相关资料需满足抚州市建设局相关部门办理规定。为方便备案,发包方与总包方需签订一份备案合同用于备案。
乙方相关资料需满足抚州市建设局相关部门办理规定。
以上界限划分为暂定划分,合同签订后,承包方要依据发包方最终确认的《初装工作界限一览表》再行明确初装工作界限,本合同相关约定与《初装工作界限一览表》有差异的,以《初装工作界限一览表》为准。
在施工期间,其他有需要由承包方承包施工的项目,按发包方的通知执行,并按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结算原则计价。
发包方指定品牌材料采购前承包方须提供样品,经发包方及监理检验确认后封存,作为所有货物到货后的检验标准。发包方未指定品牌材料承包方须经甲方考察确认后方可使用;如未通过确认合格,施工过程中为保证品质及工期要求,发包方有权更换以上材料表中未指定材料的品牌,并有权指定材料品牌,材料价格按照甲方给定价格计入综合单价,替换相应材料调整价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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