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警务管理平台系统招标公告

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警务管理平台系统招标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警务管理平台系统采购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备案通过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0006),对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警务管理平台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警务管理平台系统采购二、项目编号:GXZC2019-G3-000019-YZLZ三、采购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采购需求)采购预算:人民币165.63万元
项号服务名称单位数量简要服务描述
1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警务管理平台系统定制开发1一、项目背景近几年来,按照最高法院关于“智慧法院”的统一规划,各级法院都在积极地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尤其在法院的基础设施、应用系统、数据资源和安全保障建设等各个方面均取得了重大进展,有力地推动了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发展。但在这个信息化的时代,法院警务服务管理的信息化工作则显得相对薄弱,无法适应所面临复杂情形,工作难度大、效率低,因此,有必要通过信息化建设,来促进法院警务信息管理工作。随着警务管理应用的不断深入,为实现警务人员管理发展的需要,全面提升警务人员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建立统一开放的警务系统是极为重要。它能够使法院警务信息相互关联和深度分析应用,帮助信息资源高效传递和展现。二、项目建设范围在自治区高院定制开发一套司法警务管理系统,供全区法院的法警部门及其他业务部门使用。……
四、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6.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7.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本项目不接受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六、招标文件的获取1.获取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9115日止的正常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时间是指每天8时00分00秒到12时00分00秒,15时00分00秒到18时00分00秒,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2.获取地点: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11楼A座)3.招标文件售价每本300元,售后不退。(注:1.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索取收据或者发票,投标时须将收据或者发票复印件放入资格证明文件,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索取收据的,供应商应当提供完整准确的单位名称;依据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1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规定,索取发票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已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如需邮寄,每本另加邮费50元(邮购招标文件的,必须于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截止前将招标文件价款及邮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提供的材料须注明收件人姓名、收件人联系方式及收件地址,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供有效收件人联系方式的,不予办理邮寄手续;因此造成供应商无法按时获取招标文件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招标文件价款及邮费交纳银行账户:开户名称: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9180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西南宁民主支行(网银支付可选中国银行南宁市邕州支行)开户行行号:********0017购买文件联系方式:电话:****-*******;传真:****-*******。七、投标保证金标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3000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开户名称: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西南宁民主支行(网银支付可选中国银行南宁市邕州支行),银行账号:********1638,开户行行号:********0017】;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当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八、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20191119133000秒140000秒投标截止时间:20191119140000秒投标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内,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九、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19年11月19日14时00分00秒开标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十)十一、联系事项1.采购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联系人:周文健; 联系电话:****-*******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21号/530023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唐冰、李鸿海;联系电话:****-*********************传真:****-*******联系地址: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12楼E座/530012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南宁市桃源路69号/530023十二、招标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附件:采购需求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20191029

标签: 管理平台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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