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香湖新城清洁能源概念性方案编制招标公告

丁香湖新城清洁能源概念性方案编制招标公告

丁香湖新城清洁能源概念性方案编制单位招标


沈阳市于洪区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类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沈阳市于洪区政府采购中心受本区政府采购办委托,就沈阳丁香湖新城管委会(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丁香湖新城清洁能源概念性方案编制单位招标 项目以国内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单位(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项目名称:丁香湖新城清洁能源概念性方案编制单位招标项目
2、招标项目编号:SYC(2011)---0180号
3、招标采购内容: 丁香湖新城占地面积约32.5平方公里。本次招标为丁香湖新城清洁能源概念性方案编制。具体见第四章"招标项目需求"。
4、计划工期:
第一阶段:合同签订后22个工作日内完成初稿。
第二阶段:在双方达成一定共识后,15个工作日内,提 交终稿。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工商登记注册年检,能够提供本次招标采购内容服务的。
3、投标单位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且具有清洁能源解决方案编制经验,有成功案例的单位优先。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及条件
1、投标报名时间: 2011年6月14日至2011年6月20日(北京时间每日9:00-11:30、13:30-16:00 ,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2、领取方式:通过资质初审后免费领取。
3、供应商报名时需持资质证件: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法人证明书(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以上证件的副本原件及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初审完毕原件即刻退回,复印件留下存档。开标时若评标小组发现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资质证件不合格,其投标资格仍将会被取消。
四、踏勘现场:投标单位自行与采购单位负责人联系,自行勘察现场。
1、 采购单位联 系 人:吕呈
2、 联系电话:138*****812
五、标前答疑会
1、标前答疑时间:无(如有需要答疑的事项,集采机构将安排时间通知各投标单位,统一答疑)
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伍仟元整。
2、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百分之五。
七、投标截止(开标)时间、接收投标文件时间与地点、开标地点
1、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1年7月5日9:30时。
2、接收投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11年7月5日9:00-9:30时,投标人请在此时间之内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递送至于洪区政府采购中心。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和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开标地点:于洪区人民政府会议室。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应按时参加开标会。
八、凡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事宜请按下述地址联系:
集中采购机构:沈阳市于洪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37号
邮编:110141
采购文件咨询:张洁 ***-********
投标及开标: 黄静 ***-********
合同签订: 周景崴 ***-********



沈阳市于洪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零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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