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经济开发区大孤山园区标准化厂房及其配套设施一期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选择资格预审公告

东港经济开发区大孤山园区标准化厂房及其配套设施一期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选择资格预审公告


东港经济开发区大孤山园区标准化厂房及其配套设施一期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选择资格预审公告

大连中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东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根据东港市人民政府关于《东港经济开发区大孤山园区标准化厂房及其配套设施一期PPP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东政[2019]64号),对东港经济开发区大孤山园区标准化厂房及其配套设施一期PPP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要求及相应能力的单位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东港经济开发区大孤山园区标准化厂房及其配套设施一期PPP项目

二、最高限价:折现率最高限价为6.0%,正常年份运营成本最高限价为157.47万(含税),合理利润率最高限价为8.09%(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项目地址:东港经济开发区大孤山园区,黄海大道与中央大街、华山街所夹区域。

四、项目规模:标准化厂房及其配套设施规划占地面积128.86亩。标准化厂房共11栋,面积分别为8,145.69、8,582.82、5,441.3、8,582.82、8,145.69、76,239、12,598.4、12,598.4、7,622.6、6,999.09、7,495.7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3,774.57平方米截至方案编制完成时,处于出租状态的厂房面积为83,816平方米。

园区内与标准化厂房有关的配套基础设施包括鸭绿江大道、丹东路、黄海大道、泰山街、中央大街、华山街、嵩山街、未命名道路及配套供水、配水管网、路灯、绿化、路边停车位等,占地面积278,824平方米(详见采购文件)。

五、项目内容:采购人经过东港市人民政府的授权作为项目实施机构,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本项目的社会资本方并与其签订特许经营权协议,采用转让—运营—移交(TOT)的方式运营本项目。由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负责标准化厂房及其配套设施的运营维护工作,包括厂房的出租、物业的管理、停车场的管理、食堂的服务,及划定路段的道路养护、广告投放等工作。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以约定条件将项目场地及设施移交给实施机构。

六、合作期限:正式运营之日起20年(具体起止时间以《特许经营协议》为准)

七、申请人资格条件:

1、申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本项目的社会资本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

(1)申请人之间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有关情形,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本项目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的社会资本的数量。

(3)经查询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①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失信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②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1个日历日。

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截屏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

④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于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申请人,取消其投标资格。

八、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咨询电话:****-*******)。

九、报名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2019年10月29日起至2019年11月05日止,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公休日休息)。

十、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现场免费领取。已在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申请人请携带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等同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效力的注册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到大连中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南岳街15号。

十一、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2019年11月20日09时至09时30分止;递交申请文件及开标地点:东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3(东港市桥南芳清园小区对面(电业局胡同)芳清街8号)。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

十二、采购人:东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丹东市东港市东港南路147号

联系人:张立家

电话:****-*******

十三、采购代理单位:大连中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南岳街15号

联系人:张立平

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社会资本 标准化厂房 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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