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互联网+政务服务”一期项目(自助终端采购部分)招标公告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互联网+政务服务”一期项目(自助终端采购部分)招标公告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互联网+政务服务”一期项目(自助终端采购部分)
招标公告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航空港兴港智慧城市有限公司委托,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互联网+政务服务”一期项目(自助终端采购部分)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互联网+政务服务”一期项目(自助终端采购部分)
2、招标编号:zzhkxx*******
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4、项目概况: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互联网+政务服务”一期项目包括新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化基础建设、智能化终端设备、政务专用设备、系统平台开发、标准规范体系建设、政务大数据分析系统开发、人工智能应用、智慧车驾管考场建设等内容。最终实现与河南省政务服务网、郑州市政务服务四级联动系统的互联互通,满足新政务服务大厅各单位入驻办公、绩效考核等日常管理需求,同时通过建设24小时自助终端、微信办事公众号、掌上办事大厅APP等应用,为办事群众提供一站式便民服务,实现“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工作目标。
5、采购范围: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互联网+政务服务”一期项目(自助终端采购部分)包含税务代开版融合一体化终端、税务发票发售版融合一体化终端、暂住证申报机、出入境自助签注机、户籍业务自助终端、户籍自助证照拍照一体机、临时身份证制作终端、身份证自助取证机,居住证暂住申报登记终端、人工智能语音咨询机等自助终端设备,建设大厅基础智能化办公所需设备,建设满分学习考场所需设备以及人脸识别系统及相关设备等。
6、标段划分:1个标段;
7、工期:30日历天(含供货、安装、调试)
8、试运行期:3个月。
9、交货地点:航空港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10、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规定的相关质量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2.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2.2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是本单位员工,需提供在投标企业办理的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及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企业为其缴纳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的证明(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2.3信誉要求:
2.3.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书面承诺为准(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3.2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提供查询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后)。
2.4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6年1月1日以来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办公设备或自助终端设备采购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及中标通知书原件)。
2.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书面承诺为准(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6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2.7投标人应保证其资质、业绩、人员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中标的,则中标结果无效,除承担招标人经济责任损失外,招标人保留诉讼的权利,以书面承诺为准(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10 月 30 日09时00分至2019年 11 月 5 日17时30分,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凭CA数字证书进行网上投标报名,下载招标文件。CA数字证书办理及诚信库申报相关事宜详见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诚信库申报须知》。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开标现场递交,如拒缴纳,视为放弃投标)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4.1投标人需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文档;
4.2投标文件(加密的电子/纸质及电子文档)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 2019年 11 月 21 日9时30分;
4.3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传;
4.4投标文件(纸质及电子文档)的递交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三 开标室。
4.5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电子和纸质),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不承担责任。
六、联系方式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兴港智慧城市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华夏大道与护航路交叉口兴港大厦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施先生 赵先生
地址:郑州市东明路与红专路交叉口索克大厦10楼1016房间
邮政编码:4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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