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鼎赣饶中介服务咨询有限公司受龙南县水利局的委托,就其桃江河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JDGR2019-LN-C016
(二)采购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服务内容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1
桃江河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服务(国内服务)
1
项
按照江西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2018 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点及考核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8]42号)、《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2018年12月20日)指示精神,以及《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17]78号)、《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河湖划界技术导则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18]27 号)、《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抓紧落实2019年全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19〕66号)等文件要求,为深入推进河长制工作,大力加强龙南县河湖管理,全面完成河湖管理范围划界工作,结合我县河道实际情况,对我县的河湖划界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实施对象
根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17]78号)、《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河湖划界技术导则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18]27 号)、《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抓紧落实2019年全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19〕66号)等文件要求,龙南县管理范围划界工作任务为桃江河两岸岸线,河道总长约45.5km。
二、服务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
高分辨率影像购置、纠正处理;控制测量;堤顶、内堤脚(压浸台)线外业测量;内业确定管理范围线及保护范围线;图上预设管理范围界桩位置及编号;管理范围界桩制作、运输、埋置、测设;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标识牌制作、运输、埋置、测设;划界成果整理;数据归档建库等。河湖划界报告编制:按照《江西省河湖划界技术导则》要求编制划界报告。
2、技术要求
(1)划界工程所有工序的开展必须严格按照江西省水利厅印发的《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抓紧落实2019年全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19〕66号文件并结合《江西省河湖划界技术导则》要求执行。
(2)本项目平面坐标系统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中央子午线117度,高程基准采用1985年国家高程基准。
(3)界桩设置
界桩(牌)及告示牌制作安装
3.1 界桩制作安装技术如下:
①制作规格:形状为长方体,高度为1000mm。横截面尺寸采用200mm×200mm(长×宽),四角切除棱角,切除棱角边长20mm。
②制作材料:采用花岗岩材质。
3.2告示牌制作安装技术如下:
① 制作规格:告示牌宽1600mm,高2300mm(顶端距地面高度),其中面板尺寸1500mm×1000mm(宽×高);左、右两侧支架直径50mm,上、下两侧支架直径30mm。
② 制作材料:告示牌支架采用不锈钢管,面板采用铝反光面板制作,面板底色为蓝色。
③安装要求:告示牌立柱管埋入地下400mm,四周浇注600mm×600mm的C20砼底座固定。告示牌横向应与河道岸线平行,纵向与水平地面垂直。
3.3桩牌设置数量
原则上沿管理范围线平均每公里设置界桩(牌)5个,拐点必须埋设界桩(牌),人员难以到达处可以适当减少。
3.4告示牌设置
告示牌原则上沿管理范围线每3公里 1个;在重要下河通道(车行通道)、重要码头、桥梁、取水口、电站、河道拐弯(角度小于120°)处、水事纠纷和水事案件易发地段或者行政界等地,根据实际情况增减设置。
详细服务内容及要求见磋商文件。
864500.00
(三)响应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测绘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购买时间:2019年10月31日至2019年11月6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在九鼎赣饶中介服务咨询有限公司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200元/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六)响应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地点:2019年11月12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九鼎赣饶中介服务咨询有限公司(龙南县金水大道172号二、三楼(电信大楼对面),届时请各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采购会议,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响应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响应处理。
(七)响应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00),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之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无效。
(八)已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十)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联系方法:
采购人:龙南县水利局
地址:龙南县龙翔大道
联系人:宋先生
电话:
****-*******代理机构:九鼎赣饶中介服务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龙南县金水大道172号二、三楼(电信大楼对面)
电话:
****-*******、
181*****785传真:
****-*******邮箱:GZJDLN3573808@126.COM
联系人:温芳丽
户 名:九鼎赣饶中介服务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江西赣州银座村镇银行开发区支行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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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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