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6.11接入设备安装工程市话交换机设备-数字语音交换机 招标公告
2019年 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6.11接入设备安装工程市话交换机设备-数字语音交换机 招标公告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
采购公示名称: | 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019年吉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6.11接入设备安装工程市话交换机设备-数字语音交换机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采购公示编号: | JLDYLYCGGS********01 | ||||
采购公示开始时间: | 2019-10-31 08:30:00 | 采购公示结束时间: | 2019-11-04 16:00:00 | 终止: | 否 |
采购公示正文 | |||||||
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019年吉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6.11接入设备安装工程市话交换机设备-数字语音交换机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019年吉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6.11接入设备安装工程市话交换机设备-数字语音交换机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 采购内容: 市话交换机设备-数字语音交换机1台,采购预算265860.00元(不含税) 二、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吉林省华源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二、 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依据“中国电信采购【2019】8号-采购管理办法条文释译”,2017年国家审计对中国电信“应招未招”项目的取证标准,经咨询发改委,工信部专家意见,目前ICT项目的采购处理方式如下:业主对项目产品有明确要求的,尽量请业主出具书面意见;本项目业主出具了产品指定文件和指定产品的厂家授权函,故采购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四、项目要求: (1)质量: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2)供货周期:合同签署之日起20天; (3)质保期:终验合格后12个月; (4)项目负责人相应资质要求:不涉及; (5)响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公示期:2019年10月31日至2019年11月4日,共5天。 公示期间,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候选供应商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联系电话:150*****090 邮箱地址:150*****090@qq.com 采购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2019年10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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