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Z-JL-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奢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风机及发电机设备采购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市奢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市奢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货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奢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风机及发电机设备采购项目
2.2 项目地点:长春市奢岭污水处理厂;
2.3 交货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到场及安装调试完毕。
2.4 采购内容:风机、发电机等相关环保设备。
2.5 采购预算:267.4万元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投标人必须是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诺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及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和其它组织);近三年内有过此类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所投标相关内容);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om)、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投标。
10、投标人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11、拒绝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投标人参与招投标活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30日至2019年11月05日,每日上午8:30 时至11:30 时,下午13:30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到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制造厂家出具的有效代理授权书(代理商提供)、授权委托书、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近一年(2018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加盖公章、“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加盖公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加盖公章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收取费用1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1月19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长春市奢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 杨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 蔺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