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人民医院工作质量评价及定岗编服务项目
奉节县人民医院工作质量评价及定岗编服务项目
根据奉节县人民医院业务发展情况及临床科室申请,为有效控制成本支出,拟对工作质量评价及定岗编服务项目实施院内招标,项目已按医院经济管理流程审批通过,同意对本项目所需服务采购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2014】214号文件)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二、资金来源
序号
项目名称
采购预算(元)
备注
1
工作质量评价及定岗编服务
192000.00
自筹资金,资金已到位。
三、磋商资格磋商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府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法人代表授权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建议第二代新证、双面)
四、磋商有关说明(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19年10月30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奉节县人民医院官网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密封符合要求的竞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三)报名时间:2019年10月30日至2019年11月13日止,报名费200元。
(三)磋商地点:奉节县人民医院行政办公区小会议室(奉节县鱼复街道康宁社区2号)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3日北京时间12:00
(五)磋商开始时间:2019年11月13日北京时间14:35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其它有关规定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分包的货物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否则均为无效磋商。
2、单个分包为单一货物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规格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该分包的磋商,否则为无效磋商。
3、同一分包的货物,制造商参与磋商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磋商,否则为无效磋商。
4、本项目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布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及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奉节县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fjrmyy.com/)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5、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6、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采购人:奉节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 易老师
电话:189*****882
地址:奉节县鱼复街道康宁社区2号
附件:********/********085116_9798.doc" target="_blank">奉节县人民医院工作质量评价及定岗编服务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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