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航空有限公司机上洋酒采购公告
厦门航空有限公司机上洋酒采购公告
厦门航空有限公司机上洋酒采购公告
厦门航空有限公司拟对“机上洋酒”项目进行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采购项目要求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 MFJC-2019-0917
二、采购项目名称:机上洋酒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序号 | 品名 | 预估年采购数量 |
1 | 芝华士(50ml) | 11580 |
2 | 马爹利名士(50ml) | 968 |
3 | 马爹利蓝带(50ml) | 50 |
4 | 马爹利名士(700ml) | 300 |
5 | 芝华士(700ml) | 144 |
6 | 本利亚克(700ml) | 6 |
7 | 格兰菲迪(700ml) | 420 |
8 | 马爹利蓝带(350ml) | 12 |
9 | 尊尼获加威士忌(750ml) | 24 |
10 | 百加得朗姆酒(750ml) | 96 |
11 | 孟买蓝宝石金酒(750ml) | 120 |
12 | 百利甜酒(750ml) | 276 |
13 | 凯撒黑啤(500ml) | 1440 |
四、报名供应商资质要求
1、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人民币;
2、生产企业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非生产企业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所提供产品须具备QS认证资质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食品检验合格证。
3、具有法人资格或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4、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较好的盈利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提供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8、不接受被列入厦航《供应商黑名单》及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供应商报名;
9、供应商应满足厦门、泉州、杭州、天津、北京、长沙、重庆、大连、深圳、昆明、虹桥、哈尔滨等地物流配送要求。
10.供应商必须可供应以上所有品项。
五、服务和安全要求
1、以上参考数量为预估数量,实际采购数量以采购订单为准。
2、必须保证各类生产原材料来源渠道正规,所供产品的生产商均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可证》,提供的产品需有国家相关机构检验报告;
3、必须按照下达的采购订单准时送达指定地点并按要求进行卸载及码放,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供货或补货;
4、配送工作应指派专人负责,送货人员固定并进行政审,每年体验合格。配送工具应保持卫生整洁,严禁患有传染疾病的人员从事配送工作;
5、产品出仓时,对配送产品进行品种、数量核对和相应的安全、质量检查,确保配送产品的卫生、安全和准确无误;
6、送货人员及其他人员在厦航办公、生产区域内,必须遵守厦航的有关管理规定;
六、运输要求:
1、运输产品的车辆需安全、干净卫生,且要有必要的遮阳防尘措施,运输时不得与其他有毒有害化学品混装。对有温度要求的产品在运输时要求有制冷措施;
2、盛装容器需定期进行清洗消毒,保持卫生洁净,确保产品运输途中不受污染;
3、负责食品运输的人员固定,政审合格,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参加工作;
七、报名方式
1.凡有意愿的供应商,请于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行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文件扫描件(盖公章,资料原件备查)、银行帐户资料和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指定邮箱(用于接收采购文件)等资料,资料发送要求:
1.1 ★报名资料发送至chenhaoran@xiamenair.com,且须同时抄送cgyw@xiamenair.com。
1.2★报名E-mail主题规范为:供应商名称|机上洋酒|MFJC-2019-0917。
2.提供资料不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或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不予审核。
3.申请人必须保证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厦航将保留核查(包括现场核查)的权力,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厦航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有权对申请报名的单位做如下处罚:
3.1 取消其申请报名资格、取消其作为潜在供应商或报价资格;
3.2 列入厦航《供应商黑名单》。
4.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1月6日16时(北京时间)止,逾期的将不予受理。
八、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1、厦航有权拒绝向资质不佳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
2、采购文件将以电子文本的格式,发送至通过资格初审的供应商所指定的接收采购文件的电子邮箱。
九、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十、本采购公告的解释权归厦门航空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厦门航空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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