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外环安置楼(利民安置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南外环安置楼(利民安置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南外环安置楼(利民安置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皖H4-11-55#
发布日期:2011年06月07日
1.招标条件
1.1工程名称:南外环安置楼(利民安置点)
1.2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机关名称:潜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招标人:潜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4资金来源:财政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实施地点:潜山县梅城镇利民安置点
2.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1043㎡,设计3层,砖混结构
2.3 计划工期:5个月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有效的三级项目经理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要求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06月08日至2011年06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潜山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潜山县供销社五楼)报名。逾期拒绝办理。
4.2 报名资料:投标申请人提供报名资料包括以下内容(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投标申请人单位章):
(1)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被授权人,必须是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持证资格证书(复印件);
(6)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7)县外企业跨区登记备案证明(在潜山县住建局网站政务公开网页下载登记表);
(8)企业所在地人社局出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证明(具体内容详见潜人社字[2010]21号文);
(9)与之有关的资格证书和资料等;同时提供相应的原件,在潜山县招标采购管理局工作人员监督下共同核验、加盖原件已核章备案。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申请人在获取投标邀请书后方可参与投标,并按照投标邀请书中相关规定获取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潜山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潜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潜山皖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潜山县新建路98号 地 址:潜山县梅城镇皖潜大道农科巷1—6号
联系人:徐育智 联系人:吴福斌
电 话:0556-******* 电 话:0556-*******
传 真:0556-******* 传 真:0556-*******
9.其它要求
9.1申请报名人条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拟委任的项目经理。
9.2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借他人资质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9.3一旦发现投标申请人有法律、法规和规章认定的不良行为,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9.4本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申请人数采用有限数量制。
潜山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2011年06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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