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局三武汉金茂谷镇·丽江创意文化产业园项目(示范区)机电预留预埋专业分包招标

二局三武汉金茂谷镇·丽江创意文化产业园项目(示范区)机电预留预埋专业分包招标

采购单示范区机电预留预埋招标文件.doc
招标信息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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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茂谷镇·丽江创意文化产业园项目(示范区)

机电预留预埋专业分包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发出日期: 2019 年 10 月 日

目 录

投标须知

1、工程概况

2、投标人合格条件

3、投标费用

4、招标方式

5、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6、工期要求

7、工程质量及验收要求

8、安全目标

9、文明施工目标

10、CI形象目标

11、投标报价

12、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

13、工程价款计算

14、工程款结算与支付

15、设计变更、工程洽商

16、投标文件的组成

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密封

18、投标文件的领取与递交

19、开标与评标

20、合同授予标准

21、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附件

投标须知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金茂谷镇·丽江创意文化产业园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

1.2工程地点: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玉泉路金茂谷镇

1.3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3.6万㎡,包括双创街区、艺术工坊、影视中心、文化博览中心、文化主题酒店。

1.4建设单位:金茂(丽江)置业有限公司

1.5招标单位: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投标人合格条件

2.1投标人必须具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投标人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不得低于贰级。

3、投标费用

3.1投标单位自身承担其投标文件准备与递交所涉及的所有费用。

3.2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必须以网银转账的方式向招标人交纳10万元人民币(大写: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不能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及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如果投标人中标,其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如果投标人未中标,待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3.3 投标人中标后七天内须向招标人补交履约保证金20万元人民币(大写:贰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拾万元中标后转入履约保证金内,共计贰拾万元整。待合同履行完毕且满足工程安全、质量、进度的要求并办理完完工结算后,发包人将保证金如数退还投标人,如果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不能交纳履约保证金,将视为中标人放弃其中标权利,招标人将另外选择中标人,同时没收放弃中标权利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3.4 招标人开户银行名称:武汉市建行江岸支行蔡家田分理处 ,账号: ****************0191,账户名称: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4、招标方式

本分包工程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

5、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5.1招标范围:示范区机电预留预埋工程施工,详见专业分包工作内容及施工图纸。

5.2 工作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5.2.1 示范区机电预留预埋工程及相关一切工作内容;

5.2.2 投标人在招标前需勘察场地情况,所使用进场材料和周转材料的二次倒运、材料的卸车等:需按照招标人指定的地点堆放整齐、清理及保养;工完场清、建筑垃圾清理至招标人现场指定地点。

5.2.3 为配合安全文明施工,CI检查所发生的材料堆码、倒运,场地清扫等,若实际发生不在给予签证。

5.2.4 夜间施工降效;冬雨季施工降效;超高施工降效;节假日加班(不含春节加班);为达到工期目标发生的抢工等。

5.2.5配合招标人现场试验(包括取样、场内运输、装卸车等)。

5.2.6配合塔吊吊、卸的人工。

5.2.7 成品及半成品保护。

5.2.8 与其他分包单位或分包专业的配合。

5.2.9机电预留预埋工程完工验收期间全部工作内容都在承包范围内。

5.2.10机电预留预埋工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资料、安全类、质量类、交底资料等)一切施工及竣工备案相关资料均由乙方负责完成,资料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里。

6 工期及进度要求

6.1 开工时间:(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6.2节点工期及整体工程竣工验收日期服从总承包合同的节点工期及整体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的要求。

7、质量标准及奖项

7.1质量标准达到合格(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若这些规范标准有修订或不同规范间有差异,按照最新版本、最高水准、最严格要求执行,并按招标人与业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约定的达到业主认可的样板标准为依据。)

8、安全目标

不发生B级及以上安全事故。

8.1创建中国建筑业协会《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中国建筑业协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

8.2中国金茂每次HSE考评检查排名不低于第五名;

8.3杜绝重伤以上事故、机械设备安全事故、火灾事件、一般及以上环境安全事件;

8.4轻伤频发率控制在2‰以内;重伤事故为零;死亡事故为零;火灾事故为零;机械设备事故为零;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事故为零;造成一日以上全部停工停业事故为零;负主要责任的一般及以上交通事故为零;一般环境事件(Ⅳ级)为零;职业病危害事故为零;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为零;安全隐患整改率100%。

8.5确保成为云南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观摩工地。

9、文明施工目标

达到云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要求。

达到云南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观摩工地要求

达到中国建筑业协会《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要求

10、CI形象目标

达到中建总公司CI形象金奖评定要求。

11、投标报价

11、投标报价

11.1 投标人根据本工程采取包人工、包机械、包材料(分包范围需要的)、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的承包方式,结算及计价方式按照总承包合同条款计价方式计价,(1)金茂谷镇·丽江创意文化产业园项目示范区机电预留预埋最终按承包人(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发包人(金茂(丽江)置业有限公司)确认的不含税结算(除去规费)(税金另计不予下浮)价款下浮 %为分包人结算价款,即分包含税结算价款=【总承包结算价-规费-税金】×(1- %)*(1+税率);(2)当发生不可采取前两种方式计取的零星用工时,采取签证单方式,技工 元/工日,普工 元/工日。投标人确定报价已包括完成本工程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予调整。

11.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范围和专业分包内容需要发生的所有人工费、小型机具使用费、材料费,二级配电箱以后的电箱、电缆、电线费,施工生产个人防护、用品费,保险费(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由招标人统一办理),配合费,原材料检验试验费、工完场清费,投标人所需的各种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税金等一切费用。

11.3 招标人保留调整专业分包人承包范围的权利,专业分包人不得就此向招标人提出索赔。

11.4 专业分包人应提供的材料及机具为第12条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以外的所有材料及机具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各类管材、各种线缆、阀门管道、各类控制面板、各类配电柜;氧气、乙炔、镝灯、太阳灯、电线等;各类手推车、二级配电箱以后的电缆、电线、三级配电箱;施工面照明工具、电线等;工人各种安全防护用具、各种手动及电动工具、劳务工具等。由分包人提供的材料、机械、设备,需向工程承包人提供有关购置票据及合格证明,不合格的严禁在本工程中使用。

12、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

12.1 材料:工地照明大灯、一二级临时配电箱、灭火器。

12.2设备:塔吊、物料提升机。

13、工程价款计算

13.1本合同结算及计价方式按照总承包合同条款计价方式计价,最终按承包人(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发包人(金茂(丽江)置业有限公司)确认的含税结算(除去规费)(税金另计不予下浮)价款下浮 %为分包人结算价款,即分包含税结算价款=【总承包结算价-规费-税金】×(1- %)*(1+税率);计量规则遵循能算量的必须按量算,不能算量的可按零星人工签证,人工单价普工 元/工日,技工 元/工日。投标人确定报价已包括完成本工程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予调整。

由乙方包工、包料、包运输、包税金、包质量、包资料、包承包范围内安全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的验收(包括工厂内验收及现场验收)、服从甲方组织和协调、包承包范围内交工资料,图纸范围内工程量最终据实结算,如业主发生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量,合同中有相应或类似的单价参照合同执行,合同中没有则双方协商确定单价,如现场发生综合机电索赔,乙方应无条件协助甲方索赔,如索赔成功最终结算时甲方支付给乙方因索赔而发生的费用,乙方为甲方索赔做出贡献双方协商分成所获得的利润,如索赔事件发生没有从业主索赔成功,则最终结算甲方也将不予认可乙方发生的索赔费用。

13.2投标人的报价应已包含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辅材费、机械(包括吊装使用的一切机械)机具费、乙方临时设施费、现场经费、企业管理费、利润、检验试验费、规费、税金、风险以及为完成该工程必须采用的相关措施费用等,并已充分考虑现场实际环境和各种不可遇见因素,所有费用均已包括报价内。

13.3工程量的确认:分包人应于每月10日之前向总包人提供上月已完工程量报告及计算式,经总包人审核后开具《分包月度结算表》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当月支付分包工程进度款的依据。

13.3.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间采取月度结算方式,月度结算是指甲乙双方依据合同计价原则,根据甲方确认合格的乙方当月完成的工程量,经双方核对后共同确认得出的月度结算。经双方共同确认的月度结算,必须由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签字且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的月度结算。完工结算原则上为各月度结算价款的累计结果,依据分包完工结算审核流程经分公司经管部审核后作为最终的结算额。

13.3.2月度结算的对象为乙方当月完成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内工作、合同外工作、设计变更、洽商、预算外签证等各项经甲方确认的工作量。

13.3..3当乙方正常完成有效的月度结算时,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分包工程款;当乙方不能按要求完成有效的月度结算时,以甲方单方核定的价款作为月度结算,并且甲方只需支付相当于分包工程所在地最低工资水平的劳务费,其余款项待乙方完成有效的月度结算后进行支付。

13.3.4分包人每月18日之前上报的工程量中应包含现场签证在内,现场签证必须有生产经理,项目经理,商务经理签字,才能生效。当月合同外内容当月办理签证,过期不补,对滞后(非当月的施工内容)报给总包人的签证单,总包人有权拒收。若分包人不按时上报工程量,导致工程进度款不能按期支付的,总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3.4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完成合同约定的某项工作内容,按未完成的工程量乘以总包合同固定综合单价后再乘以1.3的系数从工程款中扣除。

13.5工程量计算规则:按2013清单工程量规则计算实际工程量。

14、工程款结算与支付

14.1本工程无预付款。

14.2进度款支付:

14.2.1合同签订后按照月度75%支付,其中10%需安全文明考核合格;竣工验收合格且经甲方项目商务部审核完成后,支付至结算审核金额的85%;甲方公司经管部审核完成并出具完工结算单,支付至最终审计金额的95%。

14.2.2 以上付款在政府资金到位的情况下优先以现金转账形式支付。

14.2.3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合同额的10%,必须专款专用,以满足业主及承包人的安全管理要求。每个月承包人组织对分包人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考核,若因分包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到位造成业主(管理公司、监理公司)、地方建设主管部门等对承包人的的罚款,承包人有权从分包人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双倍扣除。

14.2.4工程价款的5%作为质保金,缺陷期为24个月,缺陷期满90日内,在无质量缺陷的情况下无息支付给分包人。

14.2.6 以上付款节点的宽限期为1个月。

14.3乙方不能及时递交完整且符合甲方要求的结算资料所造成的工程款延期支付所带来的影响由乙方自行承担。

14.4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30天内乙方将完整的结算资料递交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递交的完整的结算资料后60天内审核完毕。

14.5依据分包完工结算审核流程经分公司经管部审核后作为最终的结算额。

14.6付款方式:支付工程款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符合税法规定及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每次的税务发票提供发票联原件及记账联和发票联复印件加盖公章、发票查询结果加盖公章、发票领购簿加盖公章、税票复印件加盖公章,甲方通过网上银行支付至合同约定的乙方银行账号内。

增值税发票的约定:

14.6.1.甲乙双方税务信息

14.6.1.1甲方税务信息

公司名称(营业执照上的全称):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税务登记证上的15位税务登记证号):****************XW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后的单位18位编码):****************XW

注册地址(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6号院30号楼

电话:***-********

开户银行(必须是在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的银行):交通银行翠微路支行

账号(必须是在主管国税机关备案的账号):****************15495

14.6.1.2乙方税务信息

公司名称(营业执照上的全称):

纳税人身份:【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其他】

纳税人识别号(税务登记证上的15位税务登记证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后的单位18位编码): 注册地址(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

开户银行(必须是在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的银行):

账号(必须是在主管国税机关备案的账号):

14.6.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的税务信息必须与上述甲乙双方的税务信息一致。

14.6.3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前,乙方需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9 %,并提供国家税务机关核发的增值税发票领购簿及甲方要求的其他资料供甲方查验,以证明发票的真伪,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一切款项并顺延付款时间,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且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具体劳务费和材料费所占的比例,签订合同中会约定清楚。

14.6.4发票的开具时点约定。

14.6.4.1合同项下存在预付款的,乙方应在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前15日向甲方提供增值税发票。

14.6.4.2对于正常完成月度结算的,合同约定了付款比例的,乙方需按完成结算金额*合同约定付款比例向甲方出具合法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合同未约定付款比例的,乙方需按月度结算金额向甲方开具合法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因乙方未及时提供发票导致的延迟付款责任由乙方承担。

14.6.4.3对于未按合同要求完成月度结算的,甲方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务费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等额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

14.6.4.4完成竣工结算后,发包方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时,乙方必须提供合同结算总价的全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一切款项并顺延付款时间,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14.6.5乙方应在开票之后5日内将发票送达甲方,甲方签收发票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乙方提供增值税发票必须与甲方办理发票交接手续,无甲方经办人员签认,视为乙方未提供,如发生增值税发票丢失,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不合格的,应在接到我方更换要求后5日内重新开具合格的增值税发票并送达至我方,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如果甲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和抵扣联,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14.6.6发票违约责任

14.6.6.1乙方必须确保开具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乙方开具的发票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发票、拒绝支付一切款项并顺延支付时间,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因乙方开具的发票不合格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含未抵扣的增值税款、不得税前扣除成本费用对应的25%企业所得税)、滞纳金、罚款、资金占用利息及相关损失等。

不合格发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开具虚假、作废、未报税等无效发票的;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

开具发票种类错误;

开具发票税率与合同约定不符;

发票上的信息错误;

因乙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票面损毁或涂改等原因造成专用发票认证失败等。

14.6.6.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开具增值税发票或实际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税率低于合同中约定的税率的,乙方除按21.6.6条款赔偿甲方损失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不合格发票金额5%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4.6.6.3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规定开具、提供增值税发票的,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乙方除按21.6.6条款赔偿甲方损失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不合格发票金额30%的违约金,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

14.6.6.4因乙方自身纳税人身份,纳税方式变化带来的使用增值税税率的变化,导致对甲方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14.6.6.5为防止乙方提交的发票没有按时缴纳税款,造成甲方无法抵扣,乙方在提交增值税普通发票原件时,还需提供就地预缴税款缴款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甲方有权在当期付款中暂扣留与当期税金相等的价款,待甲方在纳税申报通过后,再返还乙方。

14.6.6.6本招标文件特别明示并约定,开具发票为乙方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主合同义务而非合同随附义务。

14.6.7结算及计价方式按照总承包合同条款计价方式计价,最终按承包人(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发包人(金茂(丽江)置业有限公司)确认的含税结算(除去规费)(税金另计不予下浮)价款下浮 %为分包人结算价款,即分包含税结算价款=【总承包结算价-规费-税金】×(1- %)*(1+税率);计量规则遵循能算量的必须按量算,不能算量的可按零星人工签证,人工单价普工 元/工日,技工 元/工日。

14.6.8乙方和甲方对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14.6.9完工结算需通过甲方公司经管部的最终审核后方为有效。

15、设计变更、工程洽商

15.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的情况,甲方应在接获业主或设计单位通知后,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乙方按照甲方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施工。

15.2施工中乙方不得擅自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而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或业主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5.3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并应承担相关的一切责任。

15.4如发生因设计变更而造成已成型工程的返工,由甲方核定返工工程数量并进行签认。所发生的变更返工签认乙方必须在一周内完成交至甲方,作为结算的依据。逾期不办理的,将被视为乙方已默认并自行承担返工费用,甲方不再予以办理。

16、投标文件的组成

16.1 资信标

16.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6.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人身份证复印件)

16.1.3投标人目前在施工程一览表(附合同复印件)

16.1.4企业简介(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等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6.1.5投标保证金缴费凭据(原件)

开标时验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验完归还投标单位,其余上述资料均作为资信标的一部分,同资信标一起密封完整。

具体模板见格式一~三。

16.2商务标

16.2.1投标单位提供下浮比例的报价单。

16.2.2投标人目前在施工程一览表(附合同复印件)

16.2.3响应劳务实名制管理的承诺函

16.2.4投标单位对本工程工期、质量、安全等目标的承诺书

16.2技术标

16.2.1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及体系内容:

(1)劳务公司的管理体系;(2)拟投标项目的管理体系,中标后不能更换;(3)劳务公司的管理制度;(4)劳务公司与投标相关的技术标准和工艺流程;(5)拟投标项目的质量承诺;如资料不齐取消其投标资格。

16.2.2主要管理人员简历(及相关证明)

16.3.3特殊工种操作证(开标时验原件,中标后需在丽江市进行备案。)

16.3.4 不同阶段劳动力安排计划(注明各工种人数及主要来源地)

16.3.5安全施工保证措施

16.3.6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16.3.7质量及奖项保证措施

16.3.8工程进度保证措施

16.3.9专业分包人需提供的机具、设备一览表。

具体技术要求祥招标技术文件(附件)。

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密封

17.1密封袋正面需注明工程名称、投标文件的名称、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名称(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人电话、投标日期。

17.2密封袋封口(活缝)处应贴有密封条,密封条上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人代表名章、密封日期等。

17.3投标文件份数:纸质文件:资信标2份,商务标2份,技术标2份,资信标、商务标及技术标单独装订成册,分别一份正本,一份副本,在标书封面标明正副本。

18、投标文件的领取、递交

18.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19 年 10 月 日 ;领取地址:金茂谷镇·丽江创意文化产业园项目项目部会议室;招标文件领取需支付 元/份费用。

18.2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2019 年 10 月 日 12 时。并于领取地组织开标。在此日期前,标袋不许开封,招标单位视情况通知投标单位是否参加开标,并将结果书面或电话通知投标单位。

19开标与评标

19.1开标首先审查投标单位资信标,资信标不合格将做废标处理。

19.2本工程投标文件评标方式见附件一:投标文件评分标准,其中技术标权重为25%,商务标权重为70%,其他为5%。

19.3本工程评标,必须技术标达到60分以上才可以进入商务标评标环节。

20、合同授予标准

20.1招标人将选择供应单价、资金结算、供货保证方面最有利于招标人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

20.2对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不做未中标原因的任何解释。

21、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21.1中标通知书发出15日内,中标人需按招标人要求进行分包合同的签署,规定时间内不签合同的,视为其自动放弃中标权利,招标人可以另外选择其他投标人作为中标人。

21.2分包合同经招标人、中标人双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及加盖公司印章后立即生效,但在分包合同约定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的除外。

附件1:

投标文件评分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满分分值

评标得分

技术标(占比25%)

100


1

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及体系内容

5


1.1

公司的管理体系及管理制度

3


1.2

拟投标项目的管理体系,中标后不能更换

3


1.3

投标项目的质量承诺

3


2

主要管理人员面试

8


3

不同阶段劳动力安排计划(注明各工种人数及主要来源地)

8


4

安全施工保证措施

17


5

文明施工(包含但不限于:工完场清)保证措施

16


6

质量及奖项保证措施

16


7

工程进度保证措施

18


8

劳务中标人需提供的机具、设备一览表

3


商务标(占比70%)

100


1

投标报价下浮比例(下浮比例最大100分,其次95分,依次递减5分)

100


已往履约综合评价(不需投标人提供)第一次投标报价单位按80%计分。(占比5%)

100


1

施工现场履约

50


2

月度结算或完工结算办理

50


最终得分(技术标得分*25%+商务标得分*70%+综合评价得分*5%)


格式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格式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作为我公司 工程的现场负责人(施工队长),代表我以本公司的名义与贵方进行招投标事宜及 有关分包合同的洽谈、签订、工程施工管理等活动,被授权人在合同谈判及签订、施工管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并且授权现场负责人(施工队长) 负责班组及工人管理、工程结算、收款、工人考勤确认、工资(生活费)发放等经济权限及现场一切管理事务。我承认并承诺被委托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

此授权禁止再次委托,特此委托。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现场负责人) (签字)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注:委托期限至本工程结束,合同约定事项完结。

附: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格式三

投标人近期在建工程情况一览表

工程名称

总包单位

分包单位

合同名称

合同工期

合同额

总包单位联系方式

备注


































































格式四

承诺书

致: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公司自愿承接金茂谷镇·丽江创意文化产业园项目示范区机电预留预埋工程施工,在此对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CI形象、劳务管理等做出以下承诺:

序号

内容

投标单位承诺



1

质量目标

1.1质量标准达到合格(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若这些规范标准有修订或不同规范间有差异,按照最新版本、最高水准、最严格要求执行,并按招标人与业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约定的达到业主认可的样板标准为依据。)当未达到合格标准时,按合同约定的价款的 %下浮。


2

工期

满足甲方要求总进度要求。乙方延期违约金 元/天,最高为合同价的 %。


3

安全目标

不发生B级及以上安全事故,达不到此标准,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为合同价的 %。


4

文明施工

达到云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要求,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 20 万元。


5

企业CI形象

乙方要确保工完场清,达到中建总公司CI形象金奖评定要求。达不到此标准,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 20 万元。


6

劳务管理

我方保证严格执行贵司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积极配合劳务实名制管理的各项的工作。同时保证按时支付工人工资,避免劳务纠纷的发生。


7

同类施工经验

不少于5个。


8

其他

我方将配备具有多年施工经验的管理人员,根据现场实际需要调配足额的劳动力,保证按质按量完成施工任务。


承诺单位签字盖章:


金茂谷镇·丽江创意文化产业园项目示范区机电预留预埋招标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工程量

暂定金额(元)

不含税单价

不含税合计

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税额

含税综合单价(元)

合计

计算规则

备注

单项工程












1

按承包人(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发包人(金茂(丽江)置业有限公司)确认的含税结算(除去规费)(税金另计不予下浮)价款

1

*******



9%



*******

按照总承包合同条款计价方式计价

填写下浮百分比

其他












1

技工

工日 

1




9%




按照现场确认的实际发生工日数计量(按10小时/工日)

填写金额

2

普工

工日

1




9%




按照现场确认的实际发生工日数计量(按10小时/工日)

填写金额

1.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因施工段的差别提出提高综合单价的要求。

2.投标人已完全理解招标文件有关报价的要求,并承诺为完成主体结构施工,除招标文件中约定的由招标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以外的本工程所需的其余材料、机械等均由中标人提供,其费用已经包含在定额综合单价中。

3.分包范围及劳务分包工作内容中有但上表中未单独列项的工作内容,其价格已经综合在上述综合单价中,实际发生时不再单独计算。

4.上述综合单价是包含但不限于为完成对应工作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正常工序衔接所产生的费用、辅材费、机具(械)费、劳务中标人现场经费、劳务分包企业管理费等各种管理费、劳务分包合同备案费、利润、风险费、税金等一切费用。

5.以上报价中投标人已综合考虑达到合同约定质量、安全奖项的费用,在施工过程中不论何种原因均不再调整除主材外的任何价格。

6.定额中主材价格,如乙方对云南地区提出疑问,可由双方进行市场共同进行市场询价调整。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分包 专业 机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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