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基层卫生系统污水处理工程运行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XQHF-CG-1901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朝阳区基层卫生系统污水处理工程运行维护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招标人为长春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朝阳区基层卫生系统污水处理工程运行维护
2.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采购预算:870896元
2.4服务周期:合同签订款项支付后一年为托管运营期,合同内包含的设备需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采购安装调试及验收。
2.5招标范围:朝阳区卫生系统下属各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站),共计九个社区及两个镇,合计49套污水处理设备的整体运营实施及部分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各中心(站)遍布覆盖整个朝阳区约237平方公里。运营方需每日到各处理点进行数据记录、指标检测、维修维护等常规操作,且需保证经过运营的出水水质达到环保要求,成交供应商须承担并负责合同期内与环保部门的所有对接,包括但不限于对应环保部门的检查、评估等相关工作及因运营等因素所产生的任何处罚措施。
2.5项目地点:长春市朝阳区需要运营的各个现场
2.6验收标准:按照“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中技术参数验收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采购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
3.3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 ;投标人需出具近三个月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招标活动,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报价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31日至2019年11月6日止,每日上午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份)到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3623号三楼吉林省新轻化纺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本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2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与卫光街交汇新华苑宾馆3楼3009。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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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局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
联 系 人:李戚
联 系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新轻化纺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3623号
联 系 人:郭工
电 话:
152*****672招标监督部门: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