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洋口镇由综合部向集团公司申请租赁电动汽车两辆项目(第二次)
如东县洋口镇由综合部向集团公司申请租赁电动汽车两辆项目(第二次)
如东县洋口镇由综合部向集团公司申请租赁电动汽车两辆项目
询价采购公告(第二次)
有关供应商:
如东县新天顺城乡建设有限公司按规定以询价方式采购以下项目:
1.采购人:如东县新天顺城乡建设有限公司
2.采购项目名称:如东县洋口镇由综合部向集团公司申请租赁电动汽车两辆项目
3.项目情况:共租赁2辆电瓶汽车①车辆配置:座位:四座及以上、含冷暖空调;②车辆建议品牌:荣威、比亚迪、吉利、奇瑞;③维修保养范围必须在南通范围内,且维修保养期间提供备用车辆 ;④含全年保险、维修保养费。
4.项目地点:如东县洋口镇。
5.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能力;
(3)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企业信誉要求: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取消报名环节,询价采购文件等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其他交易”--“镇区交易”--“公告信息”内该工程的招标公告的附件中。
7.本工程资料费100元/套,开标时由招标机构收取,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还。
8.供应商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 5日上午9时30分。
9.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地点: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33室。。
10.采购人:如东县新天顺城乡建设有限公司
采购人联系人:沈庆庆 电话:131*****000。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许静;电话:151*****355。
11.成交原则:询价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的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从合格投标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最低价相同时,由询价小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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