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龙门镇美卿村分散式一体化处理设施工程
安溪县龙门镇美卿村分散式一体化处理设施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溪县龙门镇美卿村分散式一体化处理设施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为安溪县龙门镇美卿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 ,招标人为安溪县龙门镇美卿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安溪县龙门镇美卿村;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造价525545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公用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525545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一个标段 ;
2.7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一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投标人须符合《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规定;本项目严格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有关通知及规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9年11月01日8:30至2019年11月05日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地址:安溪县城厢镇建安大道龙公馆1722室)招标代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售价人民币300元,施工图纸另售,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开标时现场提交。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10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
6.4投标保证金退还的方式:没有中标单位,开标完后现场退还。中标单位待提交履约保证金后,三天内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2日10时00分,提交地点: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一楼会议室;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持本工程交易登记卡原件(未持本工程交易登记卡原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注: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应随带本人身份证(若是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开标时不能出具以上证件、资料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 上发布。投标人应经常浏览以上网页,以及时获知,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投标人应自行负责。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溪县龙门镇美卿村民委员会
地址:安溪县龙门镇美卿村 ,
邮编: 362442
电话:136*****700 ,
联系人: 白毕魁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安溪县城厢镇建安大道龙公馆1722室,
邮编: 362400
电话:180*****887,
联系人: 小林
2019年10月3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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