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地价评审准入机构选择延长招标公告
土地使用权地价评审准入机构选择延长招标公告
卢湾区土地使用权地价评审准入机构选择项目报名期延长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18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海市卢湾区政府采购中心受上海市卢湾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因投标资质放宽,需延长报名时间,本项目重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LWZFCG11-10089
2、项目名称:卢湾区土地使用权地价评审准入机构选择项目。
3、需求简介:中标人将承担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调整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条件补缴出让金、存量房补地价等出让价格评估业务,本项目拟确定评估准入机构不超过五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合格的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是独立法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
2、必须依法纳税并缴纳社保基金(提供企业上季度缴费证明);
3、在本市具有固定经营场所和机构(需提供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的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4、必须具有有效期限内的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认定的《土地评估机构注册证书》(执业范围:全国范围内从事土地评估业务)或上海市房地产估价师协会认定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注册证书》二级资质(执业范围:可从事除基准地价评估、公司上市、企业破产清算以外的各类土地评估业务)。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6、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未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登记的供应商,必须到上海政府采购网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否则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7、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仅接受已登记入库的中小企业投标。
8、福利企业按相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三、报名需提交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2、企业上季度缴纳社保金证明文件(复印件);
3、固定经营场所和机构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4、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认定的《土地评估机构注册证书》原件或上海市房地产估价师协会认定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注册证书》二级资质原件;
5、以上证照原件经核对后即刻发还,另供应商需提交以上证照复印件一套(加盖企业公章)。
注:原则上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四、对上述采购信息感兴趣的供应商可于2011年6月23日13:30-16:30持上述证照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上海市卢湾区斜土路222号201室(近局门路)报名并进行资格校验,资质校验通过的供应商可于2011年6月23日-6月29日期间登录卢湾区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也可以报名时带移动存储介质到采购中心免费领取招标文件。
五、报名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11年6月27日16时整前以书面传真的形式向上海市卢湾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传真:********,由卢湾区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统一解答。
六、卢湾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传真形式或召开答疑会的形式发布澄清纪要,发布澄清纪要的时间为2011年6月29日16时之前。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7月15日上午10时整(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投标地点:上海市卢湾区斜土路222号103会议室。
九、2011年7月15日上午10时整(北京时间)于斜土路222号103会议室举行开标仪式,请各供应商派代表参加。
十、本项目免投标保证金,无中标服务费。
十一、集中采购单位:上海市卢湾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斜土路222号201室
联系电话:********
联系人:蔡胤
上海市卢湾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上海市卢湾区政府采购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