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版画院装修装饰工程公告
大兴安岭地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版画院装修装饰工程公告
大兴安岭地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版画院装修装饰工程公告
一、项目介绍:大兴安岭版画被文化部评定为第四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以来,地委、行署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经多次座谈研讨,最终行署研究决定拨付加格达奇区育才中学综合楼1—3层作为大兴安岭版画院用房,对其进行装修修缮工程。
二、采购内容:见附件。
三、采购预算:*******.37元。
四、资金来源:国家拨款,砍块资金。
五、采购人:大兴安岭地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六、潜在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潜在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需求,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没有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需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次采购内容。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施工期要求:要求在合同签订后的3个工作日内开始施工,年底前完成。
八、需求公告有效期:2019年10月30日至2019年11月01日。
九、联系方式:大兴安岭地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办公室
联系人:王峰电话:****-*******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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