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路拓宽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新兴路拓宽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

标段编号: BNJ110639-01SG
南京市下关区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项目新兴路拓宽改造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建字【2010】865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62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62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备案)(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新兴路拓宽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下关区
3、工程类型:一般工程
4、建设内容:市政公用工程;
5、结构类型:其他
6、工期要求:7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600.00万元
8、招标内容:城市道路;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道路综合改造
10、工程规模:长度:250 m;宽度:18 m。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网上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1年6月13日至 2011年6月17日止,上午08:3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7:30分。
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为: 800元
五、资格审查方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08年6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在600万元(含)及以上的城市道路工程
(2)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08年6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在600万元(含)及以上的城市道路工程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本工程将邀请所有参加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4、资格后审的审查:
1、招标人委托本工程评标委员会实施投标人资格审查。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开标前将以下材料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录入:1)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建造师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2)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报告)的原件,不含公证件,缺项不计取。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经招投标监督部门(或市场交易中心)盖章或发出的,否则无效。 2、类似工程业绩时间、项目经理、工程造价,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六、评标细则:


七、投标报价评审方法:
使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并且使用苏建招[2010]333号所规定的投标报价评审方法一: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招标最低控制价C=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八、其他:
1.本工程没有对企业资质、项目经理资质提高等级的要求。
2.本工程如设最高限价,将于投标截止日前15日书面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3.本工程要求各投标人的项目经理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最近六个月本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近六个月指2010年6月1日以来不少于6个月)
4.本次招标实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面谈制度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在开标之前与招标人面谈。
面谈时间:2011年6月21日9:00-11:00。
面谈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广州路183号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317室
面谈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苏建招2010【333】号文件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时间、地点参加集中面谈。集中面谈情况应当予以记录,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承诺作为记录的附件,参加面谈的人员应当签字确认。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因故不能参加集中面谈的,应当提前与招标人联系、确认,采取下述两种方式之一处理:一是参加开标会议,在开标前与招标人面谈,并签署有关承诺文件;二是将法定代表人就面谈内容所作的宣读、承诺过程录音录像、刻录光盘,并将刻录的光盘连同其签署的书面承诺于投标截止日三天前送交招标人。
在开标时,招标人将面谈的情况予以公布、说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不进行面谈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5、本项目执行苏建招【2009】140号文第十条规定:如中标人的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银行保函)。如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差额保证金,将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并没收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九、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十、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十一、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1-6-13 8:30到 2011-6-17 17:00为止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南京市下关区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备案)
招标人地址: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69号华荟商务中心5楼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210024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
招标人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施工类、监理类、招标代理类请按照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重要通知”栏目中的“关于施工、监理及招标代理企业办理招投标网上信息登记的通知”要求办理,联系电话:***-*******;设备材料类等其他企业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原件到广州路183号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部办理信息登记,联系电话:***-********;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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