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问题(5号)整改情况的公示
关于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问题(5号)整改情况的公示
根据环保督察要求,按照辽源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辽环改发〔2018〕12号)的相关规定,现对龙山区已完成整改的一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19年10月30日至2019年11月5日,共7天。
一、问题序号:5号
(一)反馈问题
2018年6月,吉林省制订《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整县推进工作方案》,要求各市县做好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并于7月底前完成整治方案制订并上报备案。截止“回头看”进驻时,全省仍有10个县区未按要求制订工作方案,18个县(市、区)一直未上报排查情况。
(二)整改目标
到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90%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治理。
(三)整改措施
1、按照全市统一要求,配合市住建局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整县推进工作方案》。
2、在市相关部门指导下,做好2018年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工作情况录入。
3、进一步开工乡镇城乡环卫一体化保洁工作,依托第三方做好寿山镇、工农乡的全域保洁,实现“村收集、乡转运、区处理”。
(四)完成情况
经排查,龙山区没有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辖区内工农乡、寿山镇实行城乡一体化保洁,每年投入500万元,用于巡河员巡河补贴和购买村屯、河渠保洁服务,对村屯、河渠进行常态保洁和日常管护,实现村屯、河渠垃圾日产日清。
以上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辽源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反馈意见署联系方式)。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9年10月30日至2019年11月5日。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辽河大路68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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