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对紫金县油富沥口水电站发展有限公司等10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对紫金县油富沥口水电站发展有限公司等10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拟对紫金县油富沥口水电站发展有限公司等10户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本金折合人民币140,978.91万元,以及相关利息。债权资产情况如下:
序号 | 借款人名称 | 原币种 | 本金(折合人民币元) | 担保方式 | 保证人名称(抵质押物名称) |
1 | 紫金县油富沥口水电站发展有限公司 | 人民币 | 527,837,889.75 | 质押、保证 | 保证人为深圳市油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河源市油富风光水电站发展有限公司、五华上坝水电站、四会市马房水电站、深圳市园林集团有限公司、南雄市彤置富水泥建材投资有限公司、周初、叶碧和周云花;质押物为紫金县油富沥口水电站发展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紫金县沥口水电枢纽工程项目未来上网发电收入的应收账款)、深圳市油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油富商城、中南石场产生的应收账款)以及紫金县油富沥口水电站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 |
2 | 中国德源资本(香港)有限公司 | 美元 | 329,348,156.93 | 保证、质押 | 保证人为中国德源资本有限公司和朱新礼;质押物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0.845%股权、中国汇源果汁集团有限公司(1886.HK)11亿股流通股,中国汇源果汁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和中国德源资本(香港)有限公司100%股权。 |
3 | 深圳亚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人民币 | 99,798,417.21 | 抵押、质押、保证 | 保证人为华百年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东莞市亚通光电有限公司、薛峰和王倩;抵押物为东莞市亚通光电有限公司所有的叠片机、模切机等机器设备18套;质押物为东莞市亚通光电有限公司100股权 |
4 | 深圳市华胜集团有限公司 | 人民币 | 99,636,000.00 | 保证、抵押 | 保证人为余胜明、翁元青、余达诚、张丽娟、深圳市招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安鹏实业有限公司、惠州市惠千城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抵押物为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绿景广场主楼17F(建筑面积98.66㎡)。 |
5 | 深圳市圣志达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 人民币 | 95,000,000.00 | 抵押、质押、保证 | 保证人为东莞市圣志达科技有限公司、芜湖圣志达科技有限公司、刘红和孔令侠;抵押物为深圳市睿杰天泽实业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 4 区鸿基花园西区 1 号楼商场201号商业用房,面积为586.55 平方米,以及深圳市圣志达精密模具有限公司所有的注塑机等设备136 件;质押物为深圳市圣志达精密模具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出质人名下所有应收账款),深圳市圣志达精密模具有限公司7项知识产权。另债务人位于龙华新区横朗白云山远业工业园内,A栋建筑面积5870.8平米厂房,E栋建筑面积8100平米的厂房留置抵押。 |
6 | 深圳市绿科生物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人民币 | 64,157,496.26 | 保证、质押 | 保证人为蛇口上海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福荫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点典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点典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林渝生、关南燕;质押物为惠州市旺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37%股权和惠东县汇信贸易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
7 | 华百年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 人民币 | 59,316,931.64 | 抵押、保证 | 保证人为深圳亚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和东莞市亚通光电有限公司;抵押物为薛峰(占抵押物50%)、王倩(占抵押物50%)所有的位于深圳市南山区中信红树湾花城T1栋105号住宅,面积为347.79㎡。 |
8 | 深圳市福荫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 人民币 | 59,125,779.99 | 保证、抵押 | 林榆生/关南燕、深圳市绿科方群食品有限公司、深圳市绿荫汇餐饮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点典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点典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抵押物为宝安区西乡街道鹤洲村A122-0267工业用地,占地面积4,803平米。 |
9 | 深圳市中核商贸有限公司 | 人民币 | 54,671,056.37 | 保证、抵押 | 保证人为李军、深圳市金澜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维富化工有限公司;抵押物为深圳市宝安区新安办前进路宝城三十区泰华大厦一栋第一层,面积为1806.6㎡。 |
10 | 宝兴注塑(深圳)有限公司 | 人民币 | 20,897,369.28 | 保证、抵押 | 保证人为徐山、康媛媛和宝兴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抵押物为深圳市盐田区东海道侧东海丽景花园7栋101,建筑面积为1055.73㎡。 |
合计 | 1,409,789,097.43 |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交易条件 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有效。
处置方式:债务减免、协议转让、拍卖、要约邀请竞价、金融资产交易所挂牌或其他处置方式进行处置,可单户或多户组包转让。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石先生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A座37楼
邮政编码:518000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花女士
联系电话:****-********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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