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工程学院采购电子显微镜减震、消磁设备项目采购公告
宁波工程学院采购电子显微镜减震、消磁设备项目采购公告
宁波工程学院采购电子显微镜减震、消磁设备项目采购公告 公告期限: 2019年10月22日至2019年10月29日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它有关办法,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宁波工程学院的委托,就采购电子显微镜减震、消磁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编号:NBMC-********磋 二、项目名称:采购电子显微镜减震、消磁设备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项目概况:采购内容、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及采购预算 子包号:一 采购内容:电子显微镜减震、消磁设备 数量:1批 简要技术要求:(1)透射电子显微镜用主动式减振台 减振性能:≥90% at 2Hz, 最大承载力:>3000kg, 人员操作区须配置地台,使与减振台在同一高度,且高度不大于30cm。 (2)透射电子显微镜用主动式消磁器 消磁因子:>100X @50/60Hz >100X @DC (3)扫描电子显微镜用主动式减振台 2Hz以上减振幅度:≥90%, 最大承载力:>1500kg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元):485000.00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一般要求: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六、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七、磋商文件发售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0月29日17:00止(每天8:30-11:30,13: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 八、磋商文件发售形式、售价及购买地点、联系方式: 1、磋商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潜在供应商可选择现场购买或将报名资料发送至我公司财务邮箱(********48@qq.com)并致电获取,有关款项请汇入以下账户: 户名: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海曙分公司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海曙支行 账号:****************0 3、现场购买地址: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区青石巷5号永煌大厦9楼[天一公证处楼上]); 4、财务联系电话:****-********;传真:****-********。 温馨提示:供应商汇款后应及时将汇款底单发至我公司财务邮箱,并在底单上注明单位全称、纳税人识别号、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和需要购买采购文件的项目编号和子包号,请给予配合。 九、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11月5日 14时00分止(北京时间)。 十、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宁波市海曙区青石巷5号永煌大厦9楼[天一公证处楼上](开标室)。 十一、磋商开始时间:2019年11月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二、磋商地点:宁波市海曙区青石巷5号永煌大厦9楼[天一公证处楼上](评标室)。 十三、其他事项:未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青石巷5号永煌大厦9楼[天一公证处楼上]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9*****117 采购人:宁波工程学院 地址:宁波市风华路201号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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