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路灯安装亮化工程(上肖湾、绕华湾、西山朱、柯卫陈岩山大道)(二次)招标公告
太阳能路灯安装亮化工程(上肖湾、绕华湾、西山朱、柯卫陈岩山大道)(二次)招标公告
大冶市刘仁八镇岩山村太阳能路灯安装亮化工程(上肖湾、绕华湾、西山朱、柯卫陈岩山大道)(二次)(2).doc
大冶市刘仁八镇岩山村太阳能路灯安装亮化工程(上肖湾、绕华湾、西山朱、柯卫陈岩山大道)(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湖北兴瑞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冶市刘仁八镇岩山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拟就大冶市刘仁八镇岩山村太阳能路灯安装亮化工程(上肖湾、绕华湾、西山朱、柯卫陈岩山大道)(二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冶农采[2019]0025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大冶市刘仁八镇岩山村太阳能路灯安装亮化工程(上肖湾、绕华湾、西山朱、柯卫陈岩山大道)(二次)
三、采购内容及采购预算价:采购需求范围内的全部内容、351000元。
四、资金来源:财政奖补、集体自筹
五、付款方式:按工程验收,审计金额两年内付清。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取得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
2、银行基本开户许可证;
3、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未成立一年则不提供审计报告);
4、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供应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6、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7、供应商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期间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的书面声明;
8、踏勘现场:各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自行前往到达现场踏勘,并将谈判供应商踏勘现场标志性的图片(彩色打印)附到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现场踏勘图片的投标供应商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9.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公司正式员工,同时需提供所在公司缴纳的近三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注、本次谈判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合格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谈判文件第五章资格后审证明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注: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后审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作无效报价处理(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谈判文件《第五部分资格后审证明文件》)。
七、谈判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可在2019年 10 月30日起到大冶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网(http://www.dynccq.cn)本公告页面下载谈判文件。
八、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1日09时00分(08:30开始受理响应文件)
九、谈判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大冶市七里界国际金融中心三农金融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十、谈判时间:2019年11月11日09时00分
谈判地点:大冶市七里界国际金融中心三农金融服务中心二楼评标室。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冶市刘仁八镇岩山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胡书记
联系电话:139*****898
代理机构:湖北兴瑞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151*****529
湖北兴瑞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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