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及环城四区新能源公交车充电桩及场站规划建设方案(天津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三期)招标公告

中心城区及环城四区新能源公交车充电桩及场站规划建设方案(天津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三期)招标公告



中心城区及环城四区新能源公交车充电桩及场站规划建设方案(天津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三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TZC*******)

受天津市公路处委托,天津弘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中心城区及环城四区新能源公交车充电桩及场站规划建设方案(天津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三期)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中心城区及环城四区新能源公交车充电桩及场站规划建设方案(天津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三期)项目

2.项目编号:HTZC*******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第1包

其他工程咨询管理服务

主要研究内容为天津市公交首末站充电桩供需情况梳理、国内城市公交充电桩及场站建设案例分析、研究制定充电桩及场站规划建设方案。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以及津财采〔2019〕1号规定,“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工程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工程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A、2018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B、2019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2019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资料(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银行缴费票据;社保部门出具的缴费凭证或银行缴费票据),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A、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B、网络申报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5)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成为合格供应商。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主体记录及做好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6〕27)号的要求,开标当日会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登记信息,对查询结果中涉及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将拒绝其继续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9-10-30 到 2019-11-05

2.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500.00

六、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9-11-19 09:30

2.开标时间: 2019-11-19 09:3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北辰区辰盛路学苑南里33号楼2门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路处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东兴路218号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公路处、天津弘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九、采购项目需求

服务要求:1.为采购人提供与使用该成果相关的技术服务,保证成果的可实施性和顺利执行。2.投标人须提交咨询成果文本4份及电子版,保证成果的完整性。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0年6月(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详细需求详见附件。

十、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天津弘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9日

(来源:天津市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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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专项规划 公共交通 规划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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