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气超低排放工程调试技术服务(镇海搬迁改造)招标公告
烟气超低排放工程调试技术服务(镇海搬迁改造)招标公告
浙能镇海电厂燃煤机组搬迁改造项目烟气超低排放工程调试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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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能镇海电厂燃煤机组搬迁改造项目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浙能镇海电厂燃煤机组搬迁改造项目核准的通知》(浙发改能源﹝2016﹞179号文件)同意建设。项目建设规模新建2×660MW 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高效脱硫、脱硝和超低排放等环保设施,并在厂址东侧海域配套建设码头一座及取排水管道,建设地址位于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泥螺山围垦区内,计划于第一方砼开始后23个月内第一台机组投入生产、第二台机组间隔3个月建成投入生产。项目业主为浙江浙能镇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EPC总承包商为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项目资本金为工程动态投资的20%,由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晋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其余部分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天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烟气超低排放工程调试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现将本次招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1、招标内容:
本项目调试工作主要包含脱硫系统、脱硝系统、管式烟气换热器系统三个主要系统及其附属的相应阀门、管道仪表等所有系统内的调试工作。
2、资格条件
2.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2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3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过2个600MW级及以上脱硫脱硝或超低排放工程的成功调试业绩;以上业绩须提供该工程的验收证明(如168h移交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提供合同复印件,该合同复印件必须能体现该工程项目名称、机组容量、调试项目、投产时间等。
2.4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担任1个600MW级及以上脱硫脱硝或超低排放工程的调试负责人业绩。以上业绩必须提供该工程的验收证明(如168h移交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提供合同复印件,业绩证明必须能体现该工程的调试负责人业绩。
2.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浙能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eec.cn),购买招标文件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未取得“浙能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用户名和密码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单位登记手续。具体登记办法可详见“浙能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客服中心→投标人注册流程”。
3.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9年10月30日9点至2019年11月6日17点
3.3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
4、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1日 10时 00 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市密渡桥路15号新世纪大厦26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159-1号浙能创业大厦A座713室
招标代理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华浙广场8号白马大厦5楼C座
联系人:严强 ****-********
平台客服联系电话:****-********、****-********、****-********、****-********
招标人:浙江天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30日
招标人:浙江天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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