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畜牧兽医局荧光定量PCR仪及相关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凤庆县畜牧兽医局荧光定量PCR仪及相关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凤庆县畜牧兽医局荧光定量PCR仪及相关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凤庆县畜牧兽医局 | ||
行政区域 | 临沧市 | 公告时间 | 2019年10月30日16:46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2019年10月31日09:00至2019年11月06日18:00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2019年11月06日18:00至2019年11月11日15:00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网上递交,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现场递交,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9年11月11日15: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0*****346 | ||
采购单位 | 凤庆县畜牧兽医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凤庆县农业农村局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9*****126 | ||
代理机构名称 | 云南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曲靖市陆良县中枢镇春光东路115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0*****346 |
凤庆县畜牧兽医局荧光定量PCR仪及相关设备采购项目公告
根据财政部以财库(2014)214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财库(2015)124号《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遗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凤庆县畜牧兽医局委托,对该单位已通过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审批的“凤庆县畜牧兽医局荧光定量PCR仪及相关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ZC***************)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简介
(一)采购编号:ZC***************号
(二)项目名称:凤庆县畜牧兽医局荧光定量PCR仪及相关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及内容:
序号 | 产品(项目)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地点(备注) |
1 | 荧光定量PCR仪 | 1 | 台 | 农业农村局 |
2 | 核酸自动提取仪 | 1 | 台 | 农业农村局 |
3 | 可调式单道移液器 | 1 | 套 | 农业农村局 |
4 | 高速冷冻离心机 | 1 | 台 | 农业农村局 |
(四)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五)采购预算价422600.00元
(六)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交付使用。
(七)质保期:质保期2年,终身负责维修(非人为造成)。
(八)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由采购单位支付。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有履行完成本项目能力的投标人,企业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超出经营范围进行投标;
2、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期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5、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应具有完成本次招标内容的能力;
6、投标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7、投标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8、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信用记录且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参与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信用查询截止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打印加盖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电子版招标采购文件获取:请申请人于2019年10月31日上午09:00时至2019年11月6日18:00时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1.139.102/),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为*.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在现场报名之后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1.139.102/)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数字证书领取地址:临沧市政务服务大厅一楼,联系人:向冰,联系电话:****-*******、132*****779)。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标段)售价人民币捌佰元整(¥800.00),售后不退,费用于开标当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现金的方式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三)网上报名成功及缴清费后才能参与投标,否则其投标将不进行评审。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 11月11日下午15:00时 (北京时间);
(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1月11日15:0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15:00时前将刻录响应文件的光盘(一份)递交至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三)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60.161.139.10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响应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四)网上递响应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响应文件的光盘(一份),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光盘),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供应商务必认真阅读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
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以书面形式通知,并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
六、注意事项
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应携带下列证明文件以供核验: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出席的除外);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
5、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回执(打印加盖公章);
6、上传响应文件成功的回执函;
7、公司财务审计报告及人员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七、投标保证金
(一)交纳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0日下午 15:00时以前。
(二)金额:5000.00元(人民币伍仟元整)。
(三)形式: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仅接受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转账支票、汇票、信汇或电汇凭证(须进账),投标保证金请各投标人在报名期间交至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本单位基本账户中提交,绑定并打印缴纳回执,由其它账户提交的将视为无效投标。不接受现金或以个人名义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四)退还形式:退还给投标人的对公账户。
(五)账户名称: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凤庆县)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庆支行
银行账号:****************0199-0082
财务电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纪、违法行为的;
6、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未送达的。
请各供应商务必在开标前将保证金缴纳成功的回执在系统上打印出来,投标保证金的有效凭据在投标时单独出示查验。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的相关信息将主要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前经常访问《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获取最新信息。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凤庆县畜牧兽医局
联 系 人:禹凤娥
联系电话:189*****126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工
联 系 电 话:150*****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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