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文化体育中心广场施工招标公告

宣传文化体育中心广场施工招标公告

炎陵县宣传文化体育中心广场施工
本招标项目炎陵县宣传文化体育中心广场工程施工项目已由炎陵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炎发改发[2005]60号和炎发改招核[2011]1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炎陵县教育局,建设资金财政拔款。本公告已报监管部门备案,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炎陵县宣传文化体育中心广场施工

2. 工程造价:约2500万元

3.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4. 批准文号:炎发改招核[2011]11号

5. 招标范围:广场绿化工程、亮化工程、场地道路工程、挡土墙、水景、灯光音响工程、室外舞台工程(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6. 工期:240日历天

7. 保修承诺: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

8.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凭入围通知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二、投标报名条件: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必须检合格;

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贰级以上资质和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贰级及贰级以上资质,并具有施工企业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近三年(2008年5月至2011年5月)必须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类似工程项目施工经验。

3. 拟承担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且本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者(B证),近三年(2008年5月至2011年5月)必须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类似工程项目施工经验,无在建项目,严禁挂靠;

4. 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本科学历,高级职称,8年工程经验。近三年(2008年5月至2011年5月)至少有一个或以上的类似工程项目;

5. 按《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湘建建(2010)109号文)的要求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本项目最低人员配备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6. 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及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2010年12月至2011年5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7. 外省企业须具备有效湖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8. 符合以上条件的投标人可携带下列资料的原件及三份复印件前来报名: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外省施工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⑤注册建造师证及本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⑥技术负责人职称证;⑦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⑧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执有效身份证⑨企业、建造师、技术负责人类似工程经验(类似工程经验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日期为准。类似工程经验证明资料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⑩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授权委托人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三、投标保证金

投标申请人在2011年 6月 20 日前(含 6 月 20日)应从相应申请人基本帐户以银行转帐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伍拾万元整到投标保证金专户[帐户名称:炎陵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0312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炎陵支行营业部,以到帐为准]。未入围的投标申请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确定入围投标申请人的五日内予以退还。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1年 6月 16日-2011年6月20 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炎陵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308室

五、资格审查方式

基本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十家时,通过抽签方式确定七家入围投标人。

六、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炎陵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湖南省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邵先生 电 话:138*****68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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