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市街道永旺村永丰一队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庄市街道永旺村永丰一队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庄市街道永旺村永丰一队道路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庄市街道永旺村永丰一队道路工程,项目业主为庄市街道永旺村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庄市街道永旺村经济合作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镇海区庄市街道永旺村。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工程范围:永丰一队道路塘渣基础及砼路面浇筑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工程造价:约14.1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类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质,投标单位工商注册地必须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投标人必须具有镇海区年度备案证交易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报名方式:投标单位交易员须携镇海区交易员证、公共小型项目交易报名单、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资质证书、安全员证书、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资料复印件。区外企业需携带镇海区年度备案证交易卡的复印件(所有证书复印件及工作业绩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单位需填写公共小型项目承包交易报名单)
3.4 报名地点:镇海区庄市街道办事处公共小型招投标中心(庄市街道办事处内)
3.5 报名时间:2011年6 月 17 日,6月20日,6月21日(北京时间,下同)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2时00分至4时00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单位资质经过庄市街道小型公共项目招投标中心审核后,凡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将被邀请参加本工程投标。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2 报名截止后2天内购买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向招标单位(庄市街道永旺村经济合作社)交纳5000元的投标保证金,15000元保廉保证金(必须是报名单位企业注册地的汇票、支票)。
4.3,如报名单位在7家以上的,按照入围7家投标单位的要求摇球确定投标单位,报名单位在7家及7家以下的按实际报名家数参加投标。
4.5 中途退出投标的单位该保证金不予退回。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该招标文件中日期为准。
5.2 地点为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庄市街道办事处二楼公共小型项目开标室 ,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中心联系人:章奇一,电话:********。
招 标 人: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永旺村经济合作社
地 址: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兆龙路769号
承包交易报名单
建设项目总称 | |||
承 包 报 名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介 绍 | |||
企业名称 | |||
主管部门 | 法定代表人 | ||
企业性质 | 资质等级 | ||
企业地址 | 邮政编码 | ||
开户银行 | 帐 号 | ||
项目负责人 | 资格等级 | ||
交易报名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
宁波化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定意见: (公章) 经办人签名: 年 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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