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局“产业园详细规划”采用招标公告
生态环境局“产业园详细规划”采用招标公告
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四)项规定,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申请“产业园详细规划”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产业园详细规划 项目预算金额:508.2万元 |
采购项目描述:(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需求等) 在深汕特别合作区总体规划、产业园概念规划的指导下,结合深汕生态环境科技产业园(下简称“环境园”)拟入园固废处理需求、产业发展构建、生态环境保护、现实情况分析等主要因素,通过产业园详细规划(下简称“详细规划”)进一步明确资源配置,制定各项控制指标体系,落实设施布局,对所在地块的建设提出具体的安排和设计,具体内容如下: (1)园区土地使用性质及其兼容性用地功能控制要求; (2)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用地指标,并重点确定污染物排放指标控制要求; (3)园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的用地规模、范围及具体控制要求,地下管线控制要求; (4)明确各类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界线、拟保护文化街区范围界线、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等四线控制要求。 |
拟定供应商名单: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 一、单一来源采购的必要性 (一)急迫性 详细规划是环境园规划建设的前期工作,也是核心工作之一,其研究最终成果决定了园区的动工建设时间。按市领导要求,相关规划需6月底完成,目前规划进度已严重滞后,完成上述规划时间紧、任务重。 (二)复杂性 详细规划作为环境园纲领性文件之一,涉及垃圾、污泥、危废(含医废)、报废汽车、交通、市政、码头、地震、监测等专业,且各专业相互交叉相互影响,存在复杂性的特点。 (三)专门性 环境园是第一个由市政府主导的全流程式固废处理园区,详细规划作为环境园前期规划的核心文件之一,具有专门性的特点。 (四)特殊性 环境园详细规划的承担单位应同时熟悉深圳相关规划和深汕特别合作区相关规划,而深汕特别合作区于2018年12月16日才正式揭牌成立,其总体规划目前还在编制当中,如何做好环境园规划和深汕总体规划的协调,是承担单位需要面临的重大难题。 (五)供应商唯一性 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下简称“深规院”)是唯一能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主要理由如下: 1.深规院是承担新一轮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核心编制单位之一,同时也是深汕特别合作区总体规划的编制单位,对深圳及深汕特别合作区的现状、规划均有深刻了解,能够快速准确响应环境园规划建设诉求,并最大程度体现在详细规划中; 2.深规院承担深圳市环卫总体规划、生活垃圾分类总体规划、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现状及中长远期污染防治策略研究等专项规划研究,对深圳及深汕的城市固废治理具有全局性把握和多年积淀的工作基础。 二、单一来源采购的可行性 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的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本项目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因此,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拟选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供应商。 |
公示期限:从2019年10月31日起至2019年11月6日止 |
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 联系电话:******** 采购监管部门:深圳市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 |
备注: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限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和采购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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