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历阳镇镇淮商业街1幢1单元1009号商业用途房地产拍卖
和县历阳镇镇淮商业街1幢1单元1009号商业用途房地产拍卖
竞买公告
和县历阳镇镇淮商业街1幢1单元1009号商业用途房地产司法拍卖公告
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10月30日10时至2019年10月3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和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和县历阳镇镇淮商业街1幢1单元1009号商业用途房地产,在价值时点的房地产市场价值为:人民币125.1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贰拾伍万壹仟元整。
1、估价对象财产范围
估价对象财产范围包括建筑物(含室内二次装修)、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及公共配套设施,不包括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2、估价对象基本状况
根据《房屋登记簿》复印件及估价人员实地查勘,房屋具体信息详见如下:
房屋所有权人为王超、周静,房地坐落:和县历阳镇镇淮商业街1幢1单元1009号,所有权证号:和县房地权证历阳镇字第********8(B1)号,建筑面积45.81㎡,其中专有建筑面积45.00㎡,分摊建筑面积0.81㎡,所在层为1层,总层数为4层,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规划用途为商业服务;
他项权利部分(现房抵押):抵押形式为最高额抵押,抵押权人为安徽和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阳支行),抵押人/债务人为王超、周静,被担保主债权数额[元](最高债权数额)830000.00,他项权证号:和县房地产他证历阳镇字第********6号,登记时间:2016/9/9 15:10:06;
其他部分(查封登记):序号1,查封机关:和县人民法院,查封文件:民事裁定书,查封文号:2018皖0523财保54号,查封时间:2018/9/6 10:38:29;序号2,查封机关:和县人民法院,查封文件:民事裁定书,查封文号:2018皖0523民初4098号,查封时间:2018/9/19 11:10:45;
3、土地基本状况
估价对象和县历阳镇镇淮商业街1幢1单元1009号土地使用权类型设定为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人为王超、周静,该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用途为商业服务;东至四园路、西至佳山路、南至月季路、北至菊园路。估价对象宗地平整,地势平坦,地质条件较好,估价人员经现场勘察确定宗地所在区域基础设施已达到“六通一平”,已开发完成。
位置示意图:
估价对象
4、建筑物基本状况
朝向 南北朝向 建筑面积 45.81㎡
用 途 商业服务 层数/总层数 1F/4F
建筑结构 钢混结构 层 高 4.1m
设施设备 水电、通讯、消防、门禁等系统和设备配置齐全。
装饰装修 入室门为单开玻璃门,地面为复合地板,南侧墙面为落地玻璃橱窗,其余墙面为乳胶漆涂料,顶部为石膏板吊顶,设有中央空调。
空间布局 估价对象为平层,空间布局较合理 建成年代 约2012年
使用及维护状况 目前使用正常,维护状况较好;经实地查勘估价对象结构构件、设备完好齐全,管道畅通,现状良好属于完好房。
起拍价:125.10万元,保证金:15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0月30日10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竞买者请自行前往看样。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马鞍山市和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和县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该标的物目前有租赁,租赁期至2020年3月31日止(租赁期间房租已全部支付),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和移交,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本院不对产权过户和腾空做时间上的承诺。特别提醒,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院不再另行通知。
八、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负担。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和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县支行,账号:****************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十、联系地址:安徽省和县历阳镇历阳西路65号和县人民法院司法技术中心。
咨询电话:****-*******(执行局)。
中院监督电话: ****-*******(市中院技术处)。
说明: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本院通过本公告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和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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