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阶段诉讼代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

金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阶段诉讼代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


依据湖北松滋金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采购计划,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湖北松滋金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拟就湖北松滋金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阶段诉讼代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磋商。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编号:HBMDCG-2019-153

2.采购项目名称:湖北松滋金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阶段诉讼代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3.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含税):63万元(超过此预算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

4.采购内容:为湖北松滋金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产生的借款合同(执行标的********.69元)纠纷执行阶段诉讼代理。

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案件执行完毕。

二、资格要求:

1.须是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制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总所或分所;

2.须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执业许可证的经营许可时间及年审状态正常;

3.拟派本项目的主办律师须具备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资格证书;

4.须有固定的营业场地;

5.最近三年内未被律师协会、司法行政部门以及政府部门处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供应商根据自身的情况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购买磋商文件,购买本磋商文件时需按照本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要求,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

1.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

2.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及主办律师的律师资格证书;

3.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不动产权证明;

4.提供近三年内未被律师协会、司法行政部门以及政府部门处罚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书。

购买本磋商文件时,所有资料(证件)的原件查验后返还复印件留存。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

四、购买磋商文件时间及地点

2019年10月31日至2019年11月1日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00—18: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地址:松滋市新江口镇枫林大厦5楼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松滋分公司。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2019年11月7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递交至松滋市新江口镇贺炳炎大道266号金松集团开评标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19年11月7日9时00分整(北京时间),磋商地点:松滋市新江口镇贺炳炎大道266号金松集团开评标室。

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参加磋商,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方可参加磋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湖北松滋金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hbszjsjt.com)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松滋金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婷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双娇联系电话:153*****721

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0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诉讼 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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