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供水包悦线管道工程等四个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区域供水包悦线管道工程等四个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南 通 市 建 设 工 程
二 次 招 标 公 告(通用)
编号:HMS********4
1、 工程名称:海门市区域供水包悦线管道工程等四个工程监理
2、 工程概况: (1)批文号:海发审发[2011]26号、27号、38号、39号 (2)投资额:6000.00万元
(3)工程地点:海门市 (4)建设规模:6000
(5)结构类型: (6)质量等级要求:
(7)计划开、竣工时间:2011-6-28 至 2011-11-28
3、 标段编号:HMS********401 标段名称:海门市区域供水包悦线管道工程等四个工程监理
建筑面积:0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95万元
4、公告内容:
海门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第二次)
一、工程名称:海门市区域供水包悦线管道工程等四个工程监理
二、工程概况:
(一)批文号:海发审发[2011]36号、海发审发[2011]39号、海发审发[2011]27号、海发审发[2011]38号
(二)工程地点:海门市
(三)建设规模:估算投资约6000万元人民币。
(四)质量等级要求:合格工程
(五)计划工期:90 日历天
三、本招标工程分三个标段,相应委托监理范围如下:
一标段:施工图所示海门市区域供水包悦线管道工程(管径500mm)和海门市区域供水星海公路管道(万年~海洪)工程(管径300mm、500mm)监理;
二标段:施工图所示海门市区域供水海门工业园区管道工程(管径1000mm以上)监理;
三标段:施工图所示海门市区域供水四甲至常乐支线管道工程(管径600mm、800mm)监理。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标段号 | 申请人资质 类别和等级 |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执业资格、专业及数量 | 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 执业资格、专业及数量 | 拟派监理员 执业资格、专业及数量 |
一 标段 |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丙级及以上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一名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市政或给排水专业省级监理工程师,共二名 | 与本工程类似的相应专业监理员三名 |
二 标段 |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乙级及以上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一名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市政(或给排水)专业省级监理工程师,共二名 | 与本工程类似的相应专业监理员二名 |
三 标段 |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丙级及以上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一名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市政或给排水专业省级监理工程师,共二名 | 与本工程类似的相应专业 监理员二名 |
2011年6月16日
附件一
第二章 评标办法
(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
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后方可参加商务标评标,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并采取下列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价:
1、设定有效报价范围: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监理收费)小于或等于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的68%为有效报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2、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规定计取,其中,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为所监理工程范围内施工合同价与甲供材料(设备)费之和。
3、确定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价:有效报价中的最低报价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价为其投标报价。若最低报价有相同者,则由招标人抽签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若某投标人参加本工程二个及以上标段的投标,当二个及以上标段的评标结果均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则只能按照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的顺序中一个标段,其余标段则由该标段的下一中标候选人中标,依次类推。
附件二: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文件
第一章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
项目名称: 海门市区域供水包悦线管道工程等四个工程监理
招 标 人: 海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日 期: 2011 年 6 月 16 日
一、 总 则
1.鉴于海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为拟建海门市区域供水包悦线管道工程等四个工程监理的招标人,已按照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工程施工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已具备工程招标的条件,且用于该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2.招标人将对本工程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投标申请人可对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中的三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关于本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以及招标人提供的设施和服务等将在附件2中说明。
4.本项目不得转包和分包。
二、 资格预审申请
5.一、三标段资格预审将面向具备国务院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监理企业;二标段资格预审将面向具备国务院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监理企业。
6.投标申请人应当向招标人提供充分和有效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第5条规定的资质条件及附件1的合格条件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所有证明材料须如实填写、提供。
7.投标申请人须回答资格预审申请书及附表中提出的全部问题,任何缺项将可能导致其申请被拒绝。
8.投标申请人须提交与资格预审有关的资料,并及时提供所提交资料的澄清或补充材料,否则将可能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9.按资格预审要求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使用中文。
10.申请书应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没有签字的申请书将可能被拒绝。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应附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三、 资格预审评审标准
1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将依据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和附表,以及本须知附件1约定的必要合格条件标准进行评审。
12.招标人将依据投标申请人的合同工程营业额(收入、净资产)和在监工程的未完部分合同金额,对投标申请人作出财务能力评价,以保证投标申请人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完成该投标项目的监理任务。
13.招标人将确定每个投标申请人参与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的合格性,只有在各方面均达到本须知中要求申请人须满足的全部必要合格条件标准(附件1)时,才能通过资格预审。
四、 联合体
14、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本项目招标不予接受,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五、 利益冲突
15.近三年内直至目前,投标申请人应:
15.1未曾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的隶属关系;
15.2未曾参与过本项目的技术规范、资格预审或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
六、 申请书的提交
16.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及有关资料须于 2011年6月 23日 14 时30分至
16时30分送达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地址:海门市北京中路600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联系人:施艳,电话:0513—********,迟到的申请书将被拒绝。
17.投标申请人应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及有关资料正本 一 份,副本 一 份。
18.资格预审申请书的编制:
18.1资格预审申请书需用不褪色笔书写或打印,手写的需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需清晰;
18.2资格预审申请书及有关资料请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19.投标申请人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同时,应交验下列证书、资料文件的原件,以供招标人审查:
19.1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附件1)中所需提交的资料。
20.资格预审申请书不予退还(证书原件除外)。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给予保密。
七、 资格预审申请书材料的更新
21.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申请人须对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主要内容进行更新,以证明其仍满足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如果已经不能达到资格标准,其投标将被拒绝。
八、 通知与确认
22.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每个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3.招标人保留下列权利:
23.1修改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标准及总金额;前述情况发生时,投标申请人只能达到修改后的资格预审条件要求且资格预审合格,才能参与该工程的投标。
23.2接受符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申请。
23.3拒绝不符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申请。
24.在资格预审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15天内,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申请人其资格预审结果,并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25.投标申请人接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后即获得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的资格。
26.投标申请人应在收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后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九、 附件
27.附件1:《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由招标人确定具体的标准,随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同时发布,以便每个投标申请人都能了解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28.附件2:《招标工程项目概况》。由招标人进行逐项描述,随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同时发布。
29.附件3:《无在监工程承诺书》。
30.附件4:《无不良记录承诺书》。
31.附件5:《诚信承诺书》。
附件1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投标申请人须提交的 证明材料 | 备 注 |
1 | 营业执照 | 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并通过2010年度年检。 |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查验。 |
2 | 企业资质 | 一、三标段: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丙级及以上; 二标段: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乙级及以上。 | 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 |
3 | 拟派总监理 工程师 | 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人员数量为一名。 | 注册执业证书 | |
4 | 拟派专业监理 工程师 | 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市政(或给排水)专业省级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人员数量为二名。 | 注册执业证书或考试合格证书 | |
2008年6月至2011年5月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监理,并以“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上所载明的“竣工日期”为准,类似工程是指管径300mm及以上压力管施工。 | 工程监理的业务手册、委托监理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 |||
5 | 拟派监理员 | 必须具有与本工程类似的相应专业监理员执业资格,一标段人员数量为三名;二、三标段人员数量各为二名。 | 考试合格证书 | |
6 | 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 投标申请人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缴纳养老保险。 | 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缴纳的自2010年1月至2011年3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加盖社保机构印章)。 | |
7 | 拟派监理人员无在监工程 | 无在监工程 | 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无在监工程承诺书(格式见附件3)。 | |
8 | 履约情况 | 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 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无不良记录承诺书(格式见附件4)。 | |
9 | 诚信情况 | 诚信承诺 | 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诚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5)。 | |
10 |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证明材料。 | 检察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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