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车辆保险招标公告
公务车辆保险招标公告
公务车辆保险项目 | |||
招标报名公告 | |||
招标人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四医学中心 | |||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51号 | |||
招标人联系方式:联系人:刘小霞 电话:******** | |||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四医学中心公务车辆保险项目 | |||
项目内容: 通过招标方式引进1家保险公司对我中心68辆公务车辆进行2019年度投保。保险险种: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30万元)、不计免赔、玻璃险、涉水险。 | |||
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允许以北京分公司名义投标); 2.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具有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并依法登记注册具有全国性保险资格的商业保险公司; 3.具备经营招标内容中保险项目业务资格,且使用的各保险条款已经获得中国保监会批准; 4.在北京市设有办事机构并能直接办理相关理赔事宜;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保险代理公司投标; 6.具有依法缴纳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7.经营状况:近三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有围标、串标、骗标等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严重违法、违约和恶意投诉等情况; 8.信誉情况:保险信誉良好,服务优质,能够建立“绿色通道”,提供24小时服务。 9.投标人保证不以公司股东、主要负责人名义和母子公司形式申请同一个项目投标。 | |||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日至2019年11月7日(不含节假日) (上午8:3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 | |||
报名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51号解放军总医院第四医学中心16号楼二层招标采购办公室 | |||
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近三年(2016年10月至今)3个(含)同类服务业绩,并附相应合同关键页或保单(加盖公章); 4.在京设立的机构或经营场所的地址(加盖公章); 5.提供企业股权信息表; 6.提供投标承诺函原件,详见报名资格条件第6至9项(加盖公章); 7.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 |||
特别说明: 1.符合报名要求的企业,将另行通知领取招标文件; 2.按报名时应提交资料的先后顺序用拉杆夹装订成册; 3.经核实投标人有任何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情况和围标、串标、骗标等行为,招标人有权直接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视情节追究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损失均由投标人全部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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