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顺鑫种猪选育有限公司扩繁场建设项目-养殖设备采购(二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陕西顺鑫种猪选育有限公司扩繁场建设项目-养殖设备采购(二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陕西顺鑫种猪选育有限公司扩繁场建设项目-养殖设备采购(二次招标)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环境污染防治设备/其他环境污染防治设备 | ||
采购单位 | 陕西顺鑫种猪选育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城固县 | 公告时间 | 2019年10月31日08:54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10月31日09:00至2019年11月06日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北京市顺义区南彩镇顺平辅线181(路星公司院内)第二栋三层304室 | ||
开标时间 | 2019年11月22日10:30 | ||
开标地点 | 北京市顺义区南彩镇顺平辅线181(路星公司院内)第二栋三层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 ||
预算金额 | ¥370.738786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铮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陕西顺鑫种猪选育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陕西省汉中市城固县五堵镇二里山村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贾常乐,****-******* | ||
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嘉诚晟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顺义区顺平辅线18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铮,***-******** |
北京嘉诚晟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陕西顺鑫种猪选育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陕西顺鑫种猪选育有限公司扩繁场建设项目-养殖设备采购(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陕西顺鑫种猪选育有限公司扩繁场建设项目-养殖设备采购(二次招标)
项目编号:JCZB2019-15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铮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陕西顺鑫种猪选育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城固县五堵镇二里山村
联系方式:贾常乐,****-*******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嘉诚晟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铮,***-********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顺平辅线181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陕西顺鑫种猪选育有限公司扩繁场建设项目-养殖设备采购(二次招标)
2、招标编号:JCZB2019-156
3、实施地点:陕西省汉中市城固县五堵镇二里山村代家沟
4、招标内容:结合扩繁场建设项目施工图纸提供配套养殖设备,购置及安装设备分为5部分:栏位设备、环控设备、料线系统设备、排污系统设备、电子饲喂站等(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5、预算金额:*******.86元
6、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7、供货期:35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8、简要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满足相关行业验收规范及安全标准,国家标准更新的,应执行最新标准。
9、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是
10、采购品目:B09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服务和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要满足此要求)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要满足此要求)3、投标人必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要满足此要求)4、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潜在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要满足此要求)5、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行贿犯罪行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要满足此要求)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3)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5)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文件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中标与组建项目公司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7)通过投标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职责及出资比例,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依联合体协议约定执行。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70.73878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0月31日 09:00至2019年11月0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南彩镇顺平辅线181(路星公司院内)第二栋三层304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出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2日 10: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1月22日 10: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顺义区南彩镇顺平辅线181(路星公司院内)第二栋三层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10月31日至2019年11月06日9:00~16:00(北京时间),本项目招标仅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南彩镇顺平辅线181(路星公司院内)第二栋三层304室。
3、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
(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3)联合体意向书(购买招标文件后,联合体的组成不得再发生变化);
备注:以上资料(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或联合体意向书外)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资料(联合体牵头人出具(1)即可),代理机构留存复印件及必要的原件备案,并对其发售招标文件,未经登记而复制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不含电子版),售后不退。
5、本次招标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给予经济补偿。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执行《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4)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5)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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