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和县人民政府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预审公告

兴和县人民政府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预审公告

  兴和县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部受兴和县人民政府检察院委托,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兴)财购准(2019)216号

  采购文件编号:ZSCG-*******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预算金额(元)
1物业管理服务项目1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1420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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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其他材料;(1)开户许可证;(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近一年内(2018年10月—至今)任意6个月的纳税证明(以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收缴款书或银行扣税凭证为准);近一年内(2018年10月—至今)连续6个月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保资金的凭证(以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纪录凭证或银行入账单为准);(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供应商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行贿犯罪记录情况,并注明是否存在行贿犯罪情况。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注:(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网页查询截图(2)在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同时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3套,资料提供齐全为报名合格。

  三、供应商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10月31日至2019年11月06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30时。

  地点:兴和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部。

  四、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兴和县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部

  地址:兴和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邮政编码:013650

  联系人:逯女士

  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名称:兴和县人民政府检察院

  地址:兴和县人民政府检察院

  邮政编码:013650

  联系人:牛鹏  联系电话:138*****688


兴和县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部

2019年10月3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业管理服务 检察院 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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