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附属小学幼儿园幼儿玩具及安装招标公告
第一附属小学幼儿园幼儿玩具及安装招标公告
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江苏省南通师范学校第一附属小学幼儿园(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幼儿园所需幼儿玩具用品项目组织邀请招标采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四条的规定,诚邀采购人书面推荐的6家供应商当中经采购代理机构随机抽取的3家供应商作为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名称:江苏省南通师范学校第一附属小学幼儿园幼儿玩具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项目编号:NTHH201992(YQ08);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约9.16万元;
四、项目需求:采购人就需求的幼儿玩具拟进行邀请招标采购,具体需求详见邀请招标文件第三章;
五、被邀请供应商资格: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参与竞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的被邀请单位,将会获取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招标文件。
七、投标
1、投标人须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的资格、技术、商务报价的各项要求条款,结合项目需求提供投标文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如有各项投标资料经查实为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文件有效期:45个日历天(从投标文件接收截止之日算起)。
3、投标文件的递交
(1)接收人:采购代理机构;
(2)接收时间:2019年11月15日下午1时至2时。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文峰路28号通师一附幼儿园内3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八、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人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圆整(¥3,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凭证无须封装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在投标现场递交投标保证金凭证后,方可递交经密封包装的书面纸质投标文件。
3、不递交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
九、开标
1、开标时间:2019年11月15日下午2时整;
2、开标地点:南通市崇川区文峰路28号通师一附幼儿园内3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时间:开标后当即开始。
4、资格审查地点:南通市崇川区文峰路28号通师一附幼儿园内3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含信用记录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项目的评标。
十、评标
1、评标时间:资审后当即开始;
2、评标地点:南通市崇川区文峰路28号通师一附幼儿园内3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
十一、投标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单位:江苏省南通师范学校第一附属小学幼儿园;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文峰路28号;
联系人:秦老师;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光明南路2号江城大厦3幢3层;
联系人:戴健秋;
联系电话:****-********、188*****798;
传真:****-********;
邮箱:ntgh201388@163.com。
十二、招标公告期
1、本邀请招标采购项目的公告期为公告之日起计的 5个“工作日”。
2、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崇川教育网(http://www.ntccjy.com/)”通知公告栏发布,敬请留意。
3、被邀请供应商在获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并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采购代理机构: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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