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民医院心电图机等招标公告
第三人民医院心电图机等招标公告
盱眙县第三人民医院心电图机等询价采购报价表
(编号: XYYJX201132 )
项目 名称 | 数量 | 采购货物品牌型号及其相关配置 | 单价(万元) | 投标报价 | 是否 响应 | |
: 要求提供彩页(品牌.性能技术参数和配置) | ||||||
超声多普勒胎心电监测仪 | 贰台 | 0.5 | ||||
十二导联心电图机(含工作站) | 壹台 | 3.5 | ||||
妇科微波治疗仪 | 壹台 | 0.8 | ||||
报价总计 | (大写人民币) | 小写: |
报价须知(请报价人务必认真阅读):1、报价人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条件。地址:盱眙县招投标中心,联系电话: 0517-********。********。
2、报价截止时间: 2011.6.23.号上午11:30(北京时间),截止时间后,采购中心将拒绝报价人的报价。
3、报价地点:盱眙县招投标中心。
4、此报价表务请密封交县招投标中心。
5、报价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厂原包装合格产品,并经采购方现场验货,和参与装机。
6、上述货物所有价格须用人民币,金额单位元表示,报价人所报价格应包括运输、安装、调试等所有费用。
7、根据采购人要求,成交人必须在合同签订见证后6 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8、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后1日内(节假日除外)须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联系签订合同,采购中心将对其做出相应处罚。
9、如成交供应商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供货物,采购中心将对其做出相应处罚,请各报价人慎重考虑。
10、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为:在完全满足询价表要求前提下,以最低总价确定成交供应商(可按单独品种单独报价)。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投标中心交纳千分之八交易费。
11、2011年第一次参加询价投标的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审核原件,复印机加盖公章备案)
12、成交后成交供应商向招投标中心递交5000元履约保证金。
报价人签字(必须盖章):
报价单位联系人(必须填写):
联系电话(必须填写):
公司地址(必须填写):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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