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认定及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2019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认定及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市农业农村局将委托第三方承接2019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认定及监测服务项目,该项目决定开展询价采购。现面向社会公开询价,请具备资质的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2019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认定及监测服务
二、项目实施时间
2019年11月。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内容要求
1、对补充申报2019年度佛山市农业龙头企业的单位(共4家,其中禅城区1家,顺德区2家,高明区1家)进行资料评审和实地评审;对已提前完成申报和监测2019年度佛山市农业龙头企业的单位(共79家,其中申报7家,监测72家)进行补充资料的复核。
(1)资料评审。评审专家对申报(监测)单位的材料认真研读,对照《佛山市农业龙头企业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进行评分,筛选符合条件的企业进入实地评审。
(2)实地考核。评审专家核查企业申报(监测)材料原件,对企业生产基地和经营场所进行实地考察。
(3)评审结果。评审专家根据资料评审和实地评审情况,对照市级农业龙头企业标准进行打分,将评审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汇总形成评审结果,出具专家评审报告,提出推荐名单。
2、今年未收到申报认定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今年接受监测的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54家,收到监测材料36家。监测以资料评审为主,每个区(禅城区除外)抽取1家进行实地考核。
(1)资料评审。评审专家对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监测材料认真研读,对照《佛山市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进行审核,筛选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进入实地评审。
(2)实地考核。评审专家核查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材料原件,对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生产基地和经营场所进行实地考察。
(3)评审结果。评审专家根据资料评审和实地评审情况,出具专家评审报告,提出推荐名单。
3、对申报2019年度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的申报单位(共10家,其中高明区3家,三水区7家)进行资料评审和实地评审。
(1)资料评审。评审专家对申报示范家庭农场的材料认真研读,对照《佛山市农业局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进行评分,筛选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进入实地评审。
(2)实地考核。评审专家核查家庭农场申报材料原件,对家庭农场生产基地和经营场所进行实地考察。
(3)评审结果。评审专家根据资料评审和实地评审情况,出具专家评审报告,提出推荐名单。
(二)资质要求
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承接本项目的能力。
(三)报价要求
项目报价总金额不超过10万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一)评审费用及场地要求。评审费用包括组织资料评审、实地考核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场地费、专家劳务费、会务费、交通费、工作餐费及其他费用。
(二)评审专家要求。根据项目的专业特点,在省、市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5名,其中畜禽养殖类专家1名、渔业类专家1名、园艺种植类专家1名、经济管理类专家1名、注册会计师1名。
(三)评审时间安排
评审时间安排3天。
(四)材料要求
有意向单位于2019年11月6日前将单位资质及相关佐证材料、报价表(附后)、制作团队配备情况等材料盖章密封后快递或送至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市府大院11号楼3楼市农业农村局农村经济发展科(以收到报价表时间为准)。
四、确定项目承接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将成立2019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认定及监测服务项目采购小组,小组成员集中对报价截止日期前收到的材料统一开封,依据《佛山市农业局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中标情况将在佛山市农业农村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欢迎各企业/单位报价!
附件:报价表
(联系人:杜先生,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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