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发美地二标段外墙干挂石材幕墙工程招标公告

建发美地二标段外墙干挂石材幕墙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信息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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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发美地二标段地下室及上部主体总包项目

外墙干挂石材幕墙工程招标文件

(编号:CSCEC2B-XN-MDHY-ZYFBZB-015)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


投标人须知

1、工程概况

1.1项目名称:建发美地二标段地下室及上部主体总包项目

1.2项目地址: 长沙市雨花区雨花路161号

1.3项目规模: 建筑面积:约85744.31m2。

本次招标范围概况:建发美地二标段地下室及上部主体总包项目7#、8#、9#栋外墙干挂石材幕墙工程。

1.4业主: 长沙兆盛房地产有限公司

1.5招标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1.6本次招标内容:建发美地二标段地下室及上部主体总包项目7#、8#、9#栋外墙干挂石材幕墙工程。

2、招标范围

2.1建发美地二标段地下室及上部主体总包项目7#、8#、9#栋外墙干挂石材幕墙工程。相关的施工图、分包图、会审纪录、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涉及的关于石材工程的所有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石材生产供应、镀锌龙骨及配件制作安装、铆钉嵌入、石材切割切口加工、磨边、倒角、背栓打孔、石材安装、密封胶及结构胶喷涂、石材的清洗、材料的场内外运输及多次转运、成品及半成品的包装包裹保护,配合招标人对石材施工架体搭拆专项方案进行编制(具体搭拆方案以审批通过的专项方案为准)、石材施工架体由招标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同其他施工单位的配合施工等工作内容。具体施工部位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招标人有权调整招标范围,并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费用。

3、时间安排及要求:

3.1 发标时间:

3.1.1 2019年月日领取招标文件。

3.1.2 2019年月日前,各投标人将投标中遇到的疑问书面电子版发送至********69@qq.com ,过后不补,招标人将进行统一的书面答复,招标答疑将作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投标书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月日前

收件人:唐耿双联系方式:183*****790邮箱:********69@qq.com

地 点:建发美地二标段地下室及上部主体总包项目

3.3 定标时间:定标结果在截标之日起5天内通知中标人。

4、质量标准

投标人必须执行健全的质检制度,投标人必须执行健全的质检制度,投标人所供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现行建筑材料相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投标人所施工石材工程满足国家现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1-2001)、《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13)、《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GB16776-2005)、《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的要求,且必须符合招标人及业主对石材的施工要求和图纸要求。

5、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组成: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投标须知发出的补充资料及招标答疑会议纪录,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5.1.1第一章 投标须知;

5.1.2第二章 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投标须知、投标文件格式、技术规范等所有要求,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不能响应和满足本须知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或视为无效标书。

5.3招标人拥有所有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

5.4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有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若需进行必要的修改,在投标截至时间1天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投标人。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6、投标文件内容及封装要求:

6.1第一部分 经济标部分: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详见投标函、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填写

6.2第二部分 商务标部分:(按以下顺序装订,复印件盖企业盖章):

6.2.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6.2.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2.3有关资信证明资料(企业资料);

6.3第三部分 技术标部分:

6.3.1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图纸以及各项技术指标要求,投标人提供具体的石材施工材料规格型号、品牌、施工组织方案及其他配套服务措施。

6.3.2 投标人提供的施工组织方案需按照招标人图纸及技术要求进行编制。不得与招标人图纸及要求相悖,施工组织设计格式由投标人自行确定。

6.4密封:

6.4.1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人须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并明确标注“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正本与副本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的封面至少应标明招标工程名称、正本或副本、投标人全称,并由投标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印鉴。

6.4.2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务必请将经济标、商务标、技术标分别装订,但可不分别密封。

6.5.3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

7、投标注意事项:

7.1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等资料,详细了解拟签合同内容、周边交通运输等情况,充分考虑材料质量、成本投入、利润及所有税费、确保投标报价准确无误,如有错漏概由投标人负责。

7.2投标文件采用中文,中文字及数字均应全部采用打印体。

7.3修改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修改都必须专函说明,并装订在《投标函》之后,否则招标人对此可以选择不接受或评为废标。

8、废标条件:

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即告作废;

8.1恶意竞标、围标、串标;

8.2投标文件未密封;

8.3投标文件数量未按要求提供;

8.4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填写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或加以涂改的;

8.5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签字或加盖法人印章;

8.6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8.7投标文件内容不全的或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

9、评标:

9.1本工程石材施工专业分包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评标分为商务标、技术标和经济标三部分。由招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价。

9.2经济标评审:对经济标进行分析,采用“合理低价”的原则选取中标人。

9.3技术标评审:对技术标进行分析,采用“最优方案”的原则选择中标人。

9.4招标评标结果的确定:通过招标人对商务标、经济标、技术标的综合评审后,与投标人议标,从而最终确定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

9.5招标人不承诺本次招标结果为一家中标,可能是多家中标。

10、其它:

10.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均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0.2投标人同意:招标人并无义务必须接受他收到的最低价格或其它任何投标文件,且无需作任何解释。

10.3招标人保留回标后与任何一家投标人进一步协商的权力。

11、招标具体内容及要求

11.1、建发美地二标段地下室及上部主体总包项目7#、8#、9#栋外墙干挂石材幕墙工程相关的施工图、分包图、会审纪录、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涉及的关于石材工程的所有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石材生产供应、镀锌龙骨及配件制作安装、铆钉嵌入、石材切割切口加工、磨边、倒角、背栓打孔、石材安装、密封胶及结构胶喷涂、石材的清洗、材料的场内外运输及多次转运、成品及半成品的包装包裹保护,配合招标人对石材施工架体搭拆专项方案进行编制(具体搭拆方案以审批通过的专项方案为准)、石材施工架体由招标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同其他施工单位的配合施工等工作内容。具体施工部位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11.1.1报价为不含税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含石材及龙骨等所有主辅材)、损耗费、机具费、基层处理费、样板费、材料运输费、转运吊装费、材料包装费、材料上下车费、封堵费、措施费、资料费、管理费、配合费、成品及半成品保护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其中安全生产经费不低于结算金额的2%)、赶工费、保险费、劳保费、资料费、利润、除增值税以外的所有税费等一切为完成本工程石材施工的所有费用。

11.1.2 投标人供应的石材材料必须是合格产品,且石材工程施工必须满足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否则一切损失及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11.2、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11.2.1投标人施工的石材专业分包工程应完全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并符合招标人设计要求。在合同签定后如果国家的规范、技术标准或规定作了重大修改,或颁发新的国家规范标准及规定,则投标人应遵守新的规范和标准。

11.2.2 检验不合格或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石材工程,招标人有权向中标方要求返工、拆除、重新施工,中标方同意接受直至达到合同约定验收标准,并48小时内完成。如果中标方未按照招标人要求按时整改,在质量检查中每发生一项不合格,则招标人将按1000元/项对中标方收取违约金。招标人也有权自行安排返工、拆除、重新施工,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同时,中标方应承担建设单位对招标人因质量未达到标准的相应违约责任。

11.2.4验收人员包括双方相关人员、监理现场代表。

11.2.5投标人应认真履行合同,保证石材专业工程的安全及质量,积极配合招标人,做到优质服务。

11.3履行地点、方式、期限:建发美地二标段地下室及上部主体总包项目工地指定地点。

11.4材料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不回收。

11.5结算方式:(具体详见合同说明)

11.6付款方式、时间:

(具体详见合同说明)。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雨花路161号。

投 标 函

致: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我单位仔细、全面地研究了建发美地二标段地下室及上部主体总包项目7#、8#、9#栋外墙干挂石材幕墙工程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我们愿意按招标文件中的所有规定对合同的完成承担全部责任和义务。我单位按下述付款方式的投标报价见下表:

1、石材制作安装综合单价

序号

项目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税率

开票类型

不含税综合单价(元)

安全生产经费(元)

备注

1

门楼干挂石材(芭蕉黄)

芭蕉黄大于25mm厚光面花岗岩(采用铰接方式)





具体做法以甲方确认的图纸要求为准

2

商铺干挂石材(芭蕉黄)

芭蕉黄大于50mm厚光面花岗岩(采用铰接方式)





3

湿贴石材(黄锈石)

黄锈石:25mm厚光面

粘接方式:粘接剂





4

铝板雨棚

氟碳喷涂铝单板(象牙黄)2.5mm

氟碳喷涂铝单板(灰砂纹)2.5mm

氟碳喷涂铝单板(灰砂纹)3.0mm





5

玻璃幕墙

中空玻璃6Low-E+12A+6





注:以上不含税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含石材及龙骨等所有主辅材)、损耗费、机具费、基层处理费、样板费、材料运输费、转运吊装费、材料包装费、材料上下车费、封堵费、措施费、资料费、管理费、配合费、成品及半成品保护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其中安全生产经费不低于结算金额的2%)、赶工费、保险费、劳保费、资料费、利润、除增值税以外的所有税费等一切为完成本工程石材施工的所有费用。其中施工架体搭拆由招标人负责施工,投标人配合招标人对石材施工架体搭拆专项方案进行编制(具体搭拆方案以审批通过的专项方案为准)。

不含税综合单价包括2%的安全生产经费,乙方应专款专用。

计量方法:按照乙方具体施工范围,根据施工蓝图按照湖南省06定额计算现场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的石材平米数计算工程量,线条折算为面积计量。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年 月日

姓 名:性别: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为施工、竣工保修 工程,签署上述工程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

年 月 日

经济标格式文件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1.本授权书声明:我系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现授权委托(身份证号码:)为我单位授权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建发美地二标段地下室及上部主体总包项目7#、8#、9#栋外墙干挂石材幕墙工程实施过程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本工程所有相关文件。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订、过程结、总结算和工程实施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法定代表人予以承认。

授权有效期:项目招投标日期至合同履行完成日期

被委托人无权转委托

特此委托!

2. 本项目一般性文件(除合同及总结算)可用加盖项目章,予以确认双方往来函件、文件的有效性,印模(项目章)如下:

3.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单位(加盖单位章):公司

法定代表人:

建发美地二标段地下室及上部主体总包项目

外墙干挂石材幕墙工程分包合同

(编号:CSCEC2B-XN-MDHY-ZYFB-019)

甲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


外墙干挂石材幕墙工程分包合同

合同编号:

甲 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建发美地二标段地下室及上部主体总包项目

项目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雨花路161号

施工范围:建发美地二标段地下室及上部主体总包项目外墙干挂石材幕墙工程相关的施工图、分包图、会审纪录、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涉及的关于石材工程的所有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石材生产供应、镀锌龙骨及配件制作安装、铆钉嵌入、石材切割切口加工、磨边、倒角、背栓打孔、石材安装、密封胶及结构胶喷涂、石材的清洗、材料的场内外运输及多次转运、成品及半成品的包装包裹保护,配合甲方对石材施工架体搭拆专项方案进行编制(具体搭拆方案以审批通过的专项方案为准)、石材施工架体由甲方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同其他施工单位的配合施工等工作内容。具体施工部位以甲方通知为准。

承包方式:包人工、包机具、包材料、包质量、包安全、包进度、包验收、包管理。

乙方理解甲方不一定会将本项目石材专业分包工程全部交由乙方完成,即甲方可根据价格、质量、工期、服务情况或其他需要重新选择或增加其他分包商,并就施工范围进行调整,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或就此提出任何索赔。

二、合同综合单价及工程计量

合同价款:本合同暂定含税合同额元(大写: ),暂定不含税合同额 元(大写: ),暂定税金元(大写:)。

1、石材制作安装综合单价

序号

项目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税率

开票类型

不含税综合单价(元)

安全生产经费(元)

备注

1

门楼干挂石材(芭蕉黄)

芭蕉黄大于25mm厚光面花岗岩(采用铰接方式)





具体做法以甲方确认的图纸要求为准

2

商铺干挂石材(芭蕉黄)

芭蕉黄大于50mm厚光面花岗岩(采用铰接方式)





3

湿贴石材(黄锈石)

黄锈石:25mm厚光面

粘接方式:粘接剂





4

铝板雨棚

氟碳喷涂铝单板(象牙黄)2.5mm

氟碳喷涂铝单板(灰砂纹)2.5mm

氟碳喷涂铝单板(灰砂纹)3.0mm





5

玻璃幕墙

中空玻璃6Low-E+12A+6





2、注:以上不含税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含石材及龙骨等所有主辅材)、损耗费、机具费、基层处理费、样板费、材料运输费、转运吊装费、材料包装费、材料上下车费、封堵费、措施费、资料费、管理费、配合费、成品及半成品保护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其中安全生产经费不低于总结算金额的2%)、赶工费、保险费、劳保费、资料费、利润、除增值税以外的所有税费等一切为完成本工程石材施工的所有费用。其中施工架体搭拆由招标人负责施工,投标人配合招标人对石材施工架体搭拆专项方案进行编制(具体搭拆方案以审批通过的专项方案为准)。

3、不含税综合单价包括2%的安全生产经费,乙方应专款专用。

4、计量方式:按照乙方具体施工范围,根据施工蓝图按照湖南省06定额计算现场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的石材平米数计算工程量。

5、结算单价=不含税综合单价*(1+增值税税率)。

三、结算及付款方式

1、本工程无预付款,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

2、在合同承包范围内,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内容,且施工质量、工期、安全及文明施工等均要达到甲方要求,方可申请办理结算,每月20日乙方向甲方报送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进度报表,经甲方商务部审核后,于次月25日前按当月核定完成工程产值的70%支付工程款。工程全部完工并验收合格后,甲方按审定后的结算金额支付至80%,工程竣工结算3月后甲方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修金,质保期为2年,从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日起计,待工程保修期满后支付,质保金不计利息。

3、双方办理的《工程款审批表》(月度结算)只作为甲方支付乙方进度款的依据,不作为双方最终结算依据。甲方从未授权项目章及工作人员签认最终结算类文件的权力,乙方表示知晓。甲乙双方最终结算《分包(供)工程完工结算审批表》必须经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董事长签字后方可正式生效,仅有项目经理、其他工作人员签字及/或项目章签认的《分包(供)工程完工结算审批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最终结算类文件,对甲方不具有任何约束力。

四、(1)本合同所涉应税行为计税方法:〇 一般计税方法 〇简易计税方法

(2)乙方属于 〇一般纳税人 〇小规模纳税人

(3)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7日内按结算金额全额向甲方提供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税务机关代开),税率为,甲方指定人员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以快递方式送达中,甲方指定人员签收快递后发现乙方开具或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发票存在本条第(5)款情形之一而向乙方提出拒收的,不视为甲方已签收。乙方将按下表准确填写发票项目。

(4)乙方应在开具发票后30天内送达甲方,若因乙方未及时提供,影响发票认证,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甲方因已供货质量问题需要退货时,乙方有义务协助完成相关手续。

(5)不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开具、送达、认证、抵扣增值税发票的情形:

①乙方开具虚假发票的(如:虚开增值税发票,开具伪造、变造的增值税发票);

②乙方开具发票种类错误的(如:增值税专用发票开成增值税普通发票);

③乙方开具发票上记载的信息错误的(如:甲方与乙方基本信息、发票号码、开票时间、金额、税率、税额等错误;字迹不清,压线、错格;项目不齐全;缺少发票专用章;备注栏遗漏填写等);

④因乙方迟延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甲方不能认证、抵扣的;

⑤因乙方开具虚假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甲方不能认证、抵扣的;

⑥因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信息错误导致甲方不能认证、抵扣的;

⑦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未一并提供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清单》的,或提供的《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清单》上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⑧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的。

(6)若乙方开具或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发票存在本条第(5)款情形之一的,则甲方有权拒收增值税发票,并有权暂停支付相应款项直到甲方收到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之日止。乙方在甲方拒收发票之日起7日内重新开具或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并送达甲方。若因甲方原因提供错误开票信息的,甲方应在拒收的同时向乙方提供正确开票信息。本款中甲方拒收发票,或甲方暂停支付款项等行为,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7)若乙方开具或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本条第(5)款约定情形之一的,除适用本条第6款约定外,乙方还应按甲方要求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的30% 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因甲方原因造成开票信息错误的除外;若乙方开具或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本条第(5)款情形超过3次的或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则乙方除按本款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8)若乙方由一般纳税人身份变为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的,或者计税方法发生变化的,或者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的,并导致甲方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减少或被税务机关要求补缴税款的,则减少的进项税额或补缴的税款应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将支付的任何一笔货款中扣除。

(9)若甲方从工程款中扣除了违约金、损失赔偿额等款项的,乙方仍应按扣除前的工程款金额开具增值税发票。

(10)若甲方遗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或抵扣联,则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11)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如下:

(12)开具增值税发票要求如下:

甲方增值税发票开具信息

乙方增值税发票开具信息

纳税人名称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纳税人名称


税务登记号

9111 0000 1000 2429 6D

税务登记号


税务登记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北杨洼251号

税务登记地址


税务登记联系电话

***-********

税务登记联系电话


税务开户银行名称

北京银行总部基地支行

税务开户银行名称


税务开户银行账号

2000 0003 8214 0001 0735 153

税务开户银行账号


备注

项目名称:建发美地二标段地下室及上部主体总包项目

项目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雨花路161号

五、工程工期

1、乙方须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石材工程施工,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按照甲方规定的工期要求,乙方必须保证或提前达到甲方的节点工期,以不得影响其他分项工程进度为原则。

3、乙方必须确保进场劳动力数量充足,在施工期间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要求的进度计划不能按期完成,甲方按照2000元/天对乙方收取违约金。

4、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工程进度、质量经催告后,仍旧无法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划分乙方工作范围给其他单位进行施工,乙方不得有异议,并应赔偿甲方相关损失。

5、乙方需自行考虑因业主业态调整导致的各楼栋石材工程分期开工的费用投入,并承担该费用。

五、工程质量、中间验收、隐蔽验收

1、乙方必须执行健全的质检制度,乙方所供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现行建筑材料相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乙方所施工石材工程满足国家现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1-2001)、《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13)、《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GB16776-2005)、《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的要求,且必须符合甲方及业主对石材的施工要求和图纸要求。

2、工程质量双方约定为:一次性验收合格,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相关经济损失。

3、如乙方施工作业验收不合格或达不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达到要求。如乙方未及时予以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甲方可委托他人整改,有关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乙方整改及返工费用自理,工期不予顺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负面影响。

4、乙方运抵甲方施工现场材料需提供送货清单、质量保证书、产品规格型号、出厂合格书、材质报告等相关资料,且以上资料需随货同行,质量证明资料没随货同行的材料货物、检验不合格或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所造成的一切误工、窝工、延工、停工损失概由乙方负责,由于包装不善引起货物损坏和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5、乙方所施工外墙石材颜色必须是甲方指定色卡的颜色,颜色必须符合甲方及业主要求,同一面规格型号材料颜色不得有色差,饰面颜色要均匀一致,表面无斑。

6、乙方石材应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和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如遇图纸说明与施工样板不一致时,由设计变更单确定(如由甲方确定,须以书面通知为准)。

7、本工程如具备隐蔽验收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条件后,乙方应进行自检,并在隐蔽工程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内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经本工程业主、监理、甲方验收合格,乙方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负责整改或返工,直至满足业主、监理及设计要求。

8、材料进场一定要有产品合格证及检测报告;材料应为同一企业生产的产品,并与投标报送样品一致,按规定送检。监理见证取样密封后,由施工单位送检,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9、施工之前,要进行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要有专职的质量检验人员对各工序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把关。

10、石材及其相关构配件,在运输、保管和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措施防止损坏和变质。

11、石材四边切割顺直无崩坏,胶缝均匀笔直,石材表面清净、平整、拼花正确,纹理清晰,颜色均匀一致,非整板部位安装适宜,阴角处石板压向正确,缝格均匀,板缝通顺,接缝嵌塞密实、宽窄一致。

12、本工程选用钢材,龙骨及连接外表面采用热镀锌处理;厚度膜层应符合设计和国家有关规范要求。骨架安装牢固,骨架表面平整,防腐、防锈及避雷接地处理牢靠。

13、干挂石材面层与骨架安装牢固,干挂配件符合设计要求。

14、所有的主材及辅材必须按设计图纸要求采购,进场前必须有相关产品合格证。

15、材料进场要对每块石材进行验收,要认真检查材料的规格、型号是否正确,与料单是否相符,是否有破碎、缺楞、掉角、暗痕、裂纹、局部污染、表面洼坑、麻点、有无风化及进行边角垂直和平整度测量,对存有明显上述缺陷和隐伤的要挑出单独码放,不得使用。石材堆放垫通长方木,让其高出地面。

16、用石材护理剂进行石材六面体防护处理。

17、石材打孔:根据设计尺寸和图纸要求,将专用模具固定在台钻上,进行石材打孔。

18、按设计图纸要求,石材安装前要事先用经纬仪打出大角两个面的竖向控制线,以便随时检查垂直挂线的准确性,保证顺利安装。

19、乙方所施工石材工程质量要求必须达到甲方与业主所签订主合同中关于石材的质量要求,因乙方原因施工质量及实测实量不能满足业主要求,乙方须立即无条件整改,导致甲方受到业主罚款,乙方需承担该违约金及其责任。

20、关于石材施工的其他质量要求及施工工艺要求见后附件。

六、现场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管理及标准化工地要求

1、本工程安全目标: 施工期间无重大安全事故和死亡事故,轻伤事故发生率低于3‰,符合建质2008年91号文规定。

2、乙方在进场后的两天内提供全体现场施工人员花名册,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开工前乙方全体人员由甲方统一办理施工门禁卡,没有施工门禁卡者不得进人施工现场。如发现无证进入现场,收取违约金50元每人/次元。发现三次者无条件清退出场,乙方所有进场作业及管理人员必须由乙方购买保险。

3、劳保用品:工人所需的一般劳保用品(包括劳保服、手套等)均由乙方自备,但施工现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包括三宝一器: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触电保护器)由甲方统一采购、统一发放和统一管理,费用由甲方代付代扣。

4、特殊工种(电工、电焊工等)必须持有有效证件持证上岗,并必须向甲方提供上岗证复印件备案,严禁无上岗证操作。

5、施工现场必须达到地省级安全文明工地要求,如因乙方原因不能达标,致使甲方收到业主罚款处罚,甲方将对乙方处以同等金额的收取违约金。乙方必须做到工完场清、施工场地整洁、堆放整齐,且材料运抵施工现场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5m。

6、在整个工地中现场保卫工作由甲方统一管理,在施工期间如发现由于乙方对作业人员管理不力造成的各种损失由乙方承担该损失的100%,如有违法行为将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并对造成的各种损失收取违约金。

7、施工现场内发生打架、斗殴、无论任何原因,对双方负责人收取1000元/人违约金,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双方承担,如有违法行为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8、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人工资的发放进行监督,在支付工程款时,乙方应提供上月乙方所有现场施工人员领款签字原件一份(必须按照长沙市政府的相关规定执行,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工程款,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按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每发生一次甲方将收取乙方工程总造价1%的违约金;如出现因乙方拖欠工人工资发生纠纷或引起工人停工闹事或上访等,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0000 元/次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可以在未得到乙方认可的情况下直接从所欠乙方的工程款中优先支付乙方拖欠的工人工资,同时,乙方承担因发放工人工资而导致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对甲方的处罚等一切责任。

9、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闹事、堵大门、故意破坏现场所有设施,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到相关部门上访;不得有损公司形象,每发现一次收取5万元违约金。对公司形象造成不良影响以及损失由乙方全额负责。

10、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对甲方发出的指令必须严格执行,对不服从甲方安排的,甲方有权对乙方收取1500元/次的违约金。

11、乙方不得因农忙、节假日等原因影响工程施工。

12、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如达不到上述要求而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以及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3、乙方应对其在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每天负责进行安全教育,同时作好记录,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资料交由甲方质安员整理。

14、乙方均要做到工完、料净、场清,并随时保持清洁。在甲方领导或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检查工作时,确保现场整洁令甲方满意。若因乙方原因做不到,甲方将委托其他承包商进行此项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直接从乙方核定工程价款中扣除,且乙方支付甲方2000 元/次的违约金。

15、乙方必须保证石材工程施工安全,并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且足够的安全防护工具,因乙方原因导致的石材安装工程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和事故处理相关费用。

七、组织保证

1、乙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作为现场负责人,全权负责履行施工现场乙方的管理职能,乙方现场负责人必须在合同期内坚守在施工现场,不得擅自离开。

2、乙方必须配备足够的现场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至少配备一名,且配置必须满足国家规范,管理人员需常驻现场负责施工管理及相关工作,并每天进行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其检查结果报甲方备案。

3、在开工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人员花名册,明确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姓名和职务。

八、乙方及其参加施工人员的条件及要求

1、乙方须持有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外出施工证明、法人委托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证书等有效证件,并将加盖单位红章的复印件存放甲方,向甲方提供上述证件和作业人员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复印件及进场人员花名册。

2、乙方作业人员必须是18至50周岁的身体健康的男性公民,进场工种的人数必须满足现场进度计划要求,并根据甲方需要配备具有专业管理能力的专职人员。

3、乙方进场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调换。

4、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技术指导和调动,不得随意退场,否则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九、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按时提供乙方施工图纸,及时提供施工作业面及材料机具堆放地等,对乙方进行技术、质量、安全、进度的交底,对乙方施工人员定期进行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教育。

2、负责协调施工中各工序之间的配合工作,并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检查。

3、进行工程验收和结算工作。

4、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5、甲方根据现场实际,有权调整乙方承包的工作内容。

6、甲方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接驳口,负责提供二级配电箱并保证电箱通电,其余各分支线路及设备均由乙方负责。

7、乙方施工人员的住宿由甲方统一安排,住宿床位及必需生活用品由乙方自己提供。

十、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对本工程施工实行自负盈亏并承担施工的垫资、价格上涨等风险。

2、乙方应与其下属所有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将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到甲方备案;同时,按甲方要求组织合格的作业人员进场,不得将本合同内的承包工作内容再分包或转包给他人。

3、乙方须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遵守甲方在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对乙方进行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教育时,乙方人员必须全部参加。

4、乙方严格按甲方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施工图纸和甲方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每道工序完工后必须经甲方检查合格方能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5、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验收,以及甲方按建设单位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乙方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材料检测、工程竣工验收等。

6、乙方根据工程进度需求及甲方要求,及时组织人员进场和退场,无论因任何原因出现的窝工现象,乙方均应自行调整劳动力、材料和机械设备等,并且同意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7、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按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作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8、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做好与其他分项工程的配合工作,及时准确的进行石材工程的施工作业。

9、施工中乙方需节约用水用电,如发现乙方作业人员离开施工现场后存在未关水源电源现象,甲方将对乙方收取500元/次的违约金,另乙方用水用电能源消耗指标需满足项目技术部能源消耗要求。

10、甲方施工作业面交由乙方后,乙方承担相关作业面的保护和二次清理工作,该费用已包含至上述综合单价中,不另计算。

11、充分保护所有完成但未移交的工程,并需负责修复在这期间由于不小心疏忽造成的损坏。

12、按规范提供所用材料的合格证明,并提供现场抽检所需的试样,负责材料送检工作。

13、根据甲方的工期要求,编制相应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设备、材料进场计划,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内递交甲方代表。

14、施工中所需材料由乙方负责运到现场,并负责货物上下车,按甲方要求统一堆放整齐。

15、负责规范要求编制整理有关的竣工资料。

16、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甲方规定质量要求的石材材料。

17、乙方石材施工不得污染破坏其他分包作业,应采取保护措施,因乙方原因导致其他作业项目受到污染或破坏,乙方应立即进行相关的清污修复作业,并承担相关费用,且甲方可视情节对乙方收取2000元/次的违约金,如乙方拒不整改,甲方有权叫其他作业人员进行清污修复,清污修复相关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

18、乙方对农民工工资工资发放必须通过乙方账户直接转账支付。乙方每月按支付比例制作工资发放表,并及时上报农民工花名册、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表等相关资料到甲方备案,确保工人工资的按期足额发放。如因拖欠工人工资导致工人讨薪、聚众扰民事件,或乙方的任何人员(包括其雇佣人员)未经甲方的同意,以索要工资、工程价款等名义,擅自进入建设单位、监理、甲方办公区、工程现场、政府部门或交通道路,妨碍正常办公、正常施工、正常交通,或做出影响建设单位和甲方声誉的行为时,甲方无须征得乙方同意,可按工人提出的拖欠工资额直接向其支付工资,并从乙方工程款中双倍扣除,如乙方工程款不足已支付工人工资,甲方可先行垫付,乙方承诺用乙方的其他资产抵扣给甲方,保证甲方资产不受任何损失。每发生一例此类事件,甲方可在结算中收取乙方二十万元作为违约金,并有权向当地劳动监察、公安机关报案,录入企业黑名单。

12、在农民工进场前,乙方须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关于农民工工资相关约定应便于计量和支付,必须明确工资支付方式﹑支付标准及工资支付日期等条款。乙方须在劳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将劳动合同上报到甲方备案。若出现劳动合同不合法,劳动合同不按以上要求签订或者尚未签订劳动合同就进场等情况,一经发现甲方将收取乙方最终结算金额3%的违约金。

13、乙方须加强农民工的进场教育,教育内容不限于安全生产﹑合理合法维权方法等方面,要积极组织相关考试,并将教育情况﹑考试情况及时录入劳务实名制管理平台,甲方将不定时抽查。若出现弄虚作假﹑不严肃教育﹑不及时反馈教育情况等问题,一经发现甲方将收取乙方100000元/次的违约金。

14、乙方须严格执行甲方关于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制度,负责建立农民工花名册并办理劳动备案,建立劳动计酬手册,记录施工现场作业农民工的身份信息﹑劳动考勤﹑工资结算等信息,将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的工资支付书面记录、乙方向农民工发放工资的银行转账记录妥善保存两年以上备查,并报送一份给甲方备案。若出现以上资料缺失或者信息不完善的情况,一经发现甲方将收取乙方150000元/次的违约金。

15、乙方必须每月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承担直接责任,甲方有权督促乙方依法将工资按月足额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乙方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得以合同应收工程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若每发生一例此类事件,甲方无须征得乙方同意,可按与乙方存在劳动关系的农民工提出的拖欠金额代乙方直接向农民工支付工资,甲方向与乙方存在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垫付的工资,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双倍扣除,同时在结算中扣除乙方200000元作为违约金,并有权向当地劳动监察、公安机关报案

16、乙方须高度重视﹑密切关注农民工子女的成长问题,以亲情、关爱和服务为切入点,通过定期的教育﹑宣贯﹑沟通谈话﹑帮扶慰问等各种方式关爱农民工子女,加强农民工依法履行对子女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的观念,甲方以走访的形式不定时进行调研监督。要求农民工务工期间需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照料未成年子女,不得让不满16周岁的子女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要求务工父母每周不少于1次与子女沟通交流,利用春节或寒暑假等节假日尽量与子女团聚或见面每年不少于1次,及时了解掌握子女的学习生活和思想动态,对于无力监护或者监护不到位的受委托人要及时更换,为农民工子女的成长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未得到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施工任务另行分包或转包。如发生分包或转包的现象或因施工质量、工期、现场文明施工、安全不符合协议要求和业主、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损害中建二局公司信誉和形象时,甲方有权终止乙方施工的权利,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场,赔偿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承担工程违约金。

2、如质量达不到业主合同的要求,除无条件返工至符合协议要求外,引起的违约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如工期、履约等达不到甲方与业主所签订合同的要求,引起的违约金及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十二、甲方收发文件的邮箱为:********21@qq.com%EF%BC%8C%E4%B9%99%E6%96%B9%E6%94%B6%E5%8F%91%E6%96%87%E4%BB%B6%E7%9A%84%E9%82%AE%E7%AE%B1%E4%B8%BA">********8@qq.com,乙方收发文件的邮箱为:@qq.com 。甲方和乙方确认前述联系方式均为正确并可以有效送达,与合同履行相关的重大事项双方必须以邮件方式联系确认。如任一方联系方式发生变更,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前述联系方式不准确或无法有效送达或任一方联系方式发生变更未按前述约定有效通知对方的,则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和损失均由该方自行承担,且对方的所有通知均视为已合法送达。有关本协议履行的文件、资料的送达地址,双方确认如下:

甲方结算办理前: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雨花路161号;结算办理后:重庆市江北区西大街27号金融中心A座5楼。

乙方: ,邮箱: @qq.com。

只要甲方向乙方的收发文邮箱发出了文件或工作指令,视为甲方已向乙方送达了相应的文件或工作指令,乙方已收到甲方发出的相应文件或工作指令。

十三、争议或纠纷处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首先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仲裁行为产生的律师费、保全担保费等所有费用由申请方自行承担。双方一致确认以下地址为重庆仲裁委员会送达仲裁文书、通知和其他材料的唯一地址:甲方: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城西大街27号金融中心A座5楼;乙方:。如任何一方未在本条款确认送达地址的,该方的送达地址以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时其在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地址为准。纠纷发生后,任何一方均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和第一百零一条申请人民法院保全对方的财产。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有确切的证据证明被保全的一方存在使裁决难以执行的行为,否则,自保全申请之日起,申请保全的一方每日应按保全申请金额的万分之六向对方承担惩罚性违约金,直至保全措施被解除之日为止。被保全的一方如能证明其账户余额扣除保全申请方的保全申请金额后,仍大于该保全申请金额的,应当视为不符合保全申请条件,保全申请人应当按本条约定承担惩罚性违约责任。

十四、本合同一式肆 份,甲方执叁 份,乙方执壹 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待本合同约定的各方权利义务(包括违约责任)履行完毕后即自行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石材装饰工程技术标准

一、加工技术要求

1.钢龙骨加工技术要求

(1)钢龙骨截料加工前应进行校直调整,截料端头不得因加工而变形,并不应有毛刺;

(2)钢龙骨截料加工后,截料端头应做防腐防锈处理;

(3)横梁龙骨长度的允许偏差应为±0.5mm,立柱龙骨长度的允许偏差为±1.0mm,端头斜度的允许偏差应为-15′;

(4)钢龙骨应为钻孔加工,现场严禁用电焊或氧割加工开孔或扩孔;

(5)钢龙骨开孔的孔位允许偏差应为±0.5mm,孔距的允许偏差应为±0.5mm,累计偏差不得大于±1.0mm;

(6)钢龙骨开孔前,应使用钢卷尺和记号笔标记孔位,不得随意开孔;

(7)钢龙骨开孔构造要求:孔中心距钢型材边缘应≥2 D(D为孔径),孔中心间距应≥3 D。

2.钢角码加工技术要求

(1)钢角码的圆孔应为钻孔加工,通长孔应为冲压成孔,现场严禁用电焊或氧割加工开孔或扩孔;

(2)钢角码开孔工艺要求:孔中心距边应≥2 D(D为孔径),孔中心间距应≥3 D;

3.石材挂件加工技术要求

(1)T型挂件应采用双面角焊缝,角焊缝的焊脚尺寸应为挂件厚度。焊缝应满焊,不得采用点焊连接;

(2)冲压孔边加工后应平整光滑,不得有毛刺、毛边。

4.石材开槽加工技术要求

(1)短槽的有效长度(a)应≥100,且≤140(详附图4-2-4-1);

4.1.1.

4.1.2.附图4-2-4-1 短槽加工

(2)有效长度内槽深应≥20,短槽宽度应为7~8;槽口应打磨成45°角,槽内应干燥、光滑、洁净;

5.石材背栓加工技术要求

背栓孔深(D)应满足3/4板厚≥D≥2/3板厚,孔底到板面厚度应≥8;

6.石材面板加工技术要求

(1)石材面板应在工厂加工,严禁现场加工,石板外形尺寸应满足表4.2.6.1a要求,石板正面的外观应满足表4.2.6.1b要求;

表4.2.6.1a

表4.2.6.1b

(2)应采取一切防护措施以确保石材在任何打磨、成型、钻孔及磨光过程中,不因过热而在石材上留下印迹;

(3)钻孔作业禁止使用敲击类工具,仅可使用钻石头或钨头工具,所有钻孔应在工厂内进行;

7.石材表面防护加工技术要求

(1)所有石材必须清洗干净,再进行六面防护,并在工厂内完成;

(2)石材防护剂应在大面积施工前,先作局部小试,施工单位应拍照留底备查,局部小试具体做法如下:

a)挑选三块标准分格尺寸的大面石板,做石材防护剂小试。每块石板选择半边进行防护,另半边用保护膜覆盖;

b)防护处理前应先将板材上的灰尘、污物和锈迹等清理干净,再按设计要求进行作业(六面防护及各面涂刷次数);

c)石材防护处理后,及时进行晾干养护。养护48小时(水性防护剂养护24小时)后,对比观察三块小试石板。防护剂涂刷部位未出现色斑、石板饰面颜色未发生改变,方可进行大面积防护施工。

二、安装技术要求

a)预埋件

a)预埋件应采用有效的固定措施,做法如下:

a)使用镀锌铅丝将预埋件锚筋绑扎连接在主体结构钢筋上;

b)使用点焊将预埋件锚筋固定在主体结构箍筋上。

b)严禁预埋件锚筋与梁板主筋焊接固定。

b)后补埋件

a)化学锚栓锚孔成型后,先用钢丝刷清理出大块颗粒杂物,再用打气筒(或高压气泵)吹 出孔内灰尘;

b)严禁未做清孔处理,即埋设化学锚栓;

c)后锚固件选用化学锚栓时,后置埋件部位不得连续施焊。

c)龙骨立柱

a)立柱应采用对穿螺栓与转接角码连接;

b)对穿螺栓应配套使用加强垫片。螺母应配套平、弹垫一起使用,并点焊防松;

c)转接角码焊接固定在预埋件(后置埋件)上,采用三面围焊的焊缝长度应满足《结构计算书》要求;

d)立柱芯套连接方式应符合项目《外墙石材装饰节点图》,一端应做活动连接(通长孔栓接或插接),严禁上下两端均焊接固定。

d)横梁

a)横梁采用螺栓或螺钉与立柱连接,采用螺栓连接时螺栓数量≥2个,采用螺钉连接时螺钉数量≥3个。

e)挂件

a)石材干挂粘接应采用“环氧树脂结构胶” ;

b)“云石胶”仅用于石材定位及修补,严禁用于结构粘接;

c)干挂槽口注胶应饱满密实,槽口外多余环氧树脂结构胶应及时刮除,避免上下石材粘接 成整体。

f)石材面板

a)石材面板安装前应挂线(竖向钢丝线、横向鱼丝线);

b)石材面板安装,上下左右偏差应≤1.5mm;

c)石材面板下口与金属挂件间应设置厚度不小于3的硬质PVC垫块(详附图4-3-6-3);

附图4-3-6-3 PVC垫块

d)石材干挂前应在现场排版,确认石材无明显瑕疵及色差后,方可进行上墙施工;

e)吊顶板滴水构造形式、尺寸应与《外墙石材装饰节点图》一致;

f)原则上所有损坏的石材均应用新石材替换。如采用修补方式,则施工单位应先行制作样板并确保其结构可靠性及观感效果,经业主书面确认后,方可进行石材修补工作。

g)嵌缝打胶

a)宽缝打胶时,应选用“石材专用耐候密封胶”;

b)石材板块打胶前,应清除定位垫块和胶缝中多余环氧树脂结构胶,再用洁净的无纺布清理胶缝内腔;

c)胶缝内聚乙烯泡沫棒填塞应紧密不松动,胶缝两侧应粘接美纹纸;

d)胶缝应横平竖直、大小均匀,目视无明显弯曲扭斜;

e)打胶作业环境要求:气温应≥5℃ ,严禁雨天施打密封胶;

f)胶缝施打时应饱满不留孔隙,嵌缝胶深应≥3.5mm。

h)收尾清洁

打胶结束后,应及时清除美纹纸并刮除石材表面胶渍。

三、材料要求

1、 石材

(1)投标的石材样板应标明石材产地及加工厂,进口石材须提供进口相关有效证明,项目所用石材均应达到国家环保要求;

(2)同一项目所使用的石材,应从同一个采石场及加工厂获取,特殊情况应书面告知业主,经认可后方可实施;

(3)业主代表有权在项目正式开工前考察供货的采石场及加工厂,考察不合格不得向本工程供货。业主代表在石材加工期间对加工厂视察不少于两次,不认可的大板不得使用于本工程,施工单位应无条件配合;

(4)石材种类的最小厚度要求详见表5.1.1.4并满足设计要求,石材厚度不允许出现负偏差,粗面石板(除抛光面外的表面加工统称)最小厚度应在抛光面石板厚度的基础上增加不少于3;

表5.1.1.4

序号

石材种类

弯曲强度(MPa)

最小厚度D(mm)

1

花岗石

≥8.0

25

2

大理石

≥7.0

30

3

洞石、石灰石

≥4.0

40

4

砂岩

≥4.0

50

注: 1)弯曲强度小于4.0 MPa的石材面板不得采用;

2)弯曲强度标准值小于8.0 MPa的石材面板,应采取附加构造措施保证面板可靠性。

(5)石材表面处理

a)石材表面处理方式应与招投标样板一致,并提供相应石材力学性能报告原件,石材性能应符 合设计要 求;

b)严禁采用电解染色石材;

c)花岗岩光面石材的表面光泽度应≥80光泽单位,大理石光面石材的表面光泽度应≥70光泽单位。

(6)石材防护

a)石材防水防护剂应符合JC/T902-2002《建筑表面用有机硅防水剂》相关要求,应具有良好的防水、防 污染性能,优异的耐候性;

b)石材应清洗后方可进行石材防护,并在工厂内完成;

c)石材防护剂大面积施工前,应先做局部小试;

d)石材防护材料推荐品牌及型号范围详见表5.1.1.6,施工单位应提供所选石材防护材料的相关检测报告。

表5.1.1.6

序号

防护剂品牌

水性防护剂

油性防护剂

备注

1

美国杜邦

IP渗透型

HDS强效型

/

2

美国思康

KY20

KY10

KY30砂岩防护剂

KY40大理石防护剂

3

德国思诺

SINO-1000

SINO-1250

/

4

美国JSC石杰宝

JSC360

JSC1100

/

(7) 石材外观

a)石材不得有明显瑕疵及缺陷,应与招投标封样相符,如石材有细小天然裂纹应提前告知业主,并做相应修补;

b)石材与挂件的安装部位不得出现裂纹。

(8)石材供应

a)施工单位提供的石材供应单位须经业主确认,未能符合业主要求的石材供应商及加工厂,业主有权指定单位进行供货,施工单位不得有异议,且相关费用不得增加;

b)石材供应商及加工厂应满足附录“石材资源供应商考察和筛选”要求;

(9)成品保护

a)石材面板应使用木箱进行运输,外包防护膜;

b)石材面板堆放场地应平整、无积水;

c)拆箱后石材面板应整齐码放在钢架上(码放角度≥85°),下方及侧面垫设方木垫。石板面板码放时装饰面对装饰面,严禁背面与装饰面接触,蘑菇面之间宜设置柔性胶垫隔离;

d)外墙石材装饰胶类材料存放地点应符合产品存放要求(温度21±5℃,湿度50±10 %),严禁直接堆放在室外。

(10) 供货计划

a)定标后四周内,施工单位应提交石材加工及送货计划;

b)石材加工期间,施工单位应提交双周生产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石料需求总量估计、石片切割完成率、板材完成率、板材包装及发运率、下月计划发货量、石材各月生产测试报告、任何采石或加工问题。

(11)质保书

a)自外墙石材装饰完工之日起,施工单位应对石材的结构、化学成分、机械性能及外观老化进行十年质保;

b)老化的形式包括而不限于以下形式:

失去结构完整性、风化、裂纹、碎裂、翘曲印迹(包括锈蚀,污迹,含铁部分的氧化,密封胶及防水材料造成的污迹等)。

1、埋件

(1)预埋件的锚板表面应为热浸镀锌处理;

(2)受力预埋件的锚板应采用Q235、Q345级钢;

(3)受力预埋件的钢筋应采用HRB400或HPB300钢筋,严禁采用冷加工钢筋;

(4)后锚固件应选用化学锚栓或后切底锚栓,螺杆材质应为不锈钢或电镀锌碳素钢;

(5)化学锚栓厂家范围详见表5.1.2.5;

表5.1.2.5

材料类型

项目档次

厂家

化学锚栓

高档

慧鱼(Fischer)、喜利得(Hilti)

中档

旗鱼、杭州斯泰

中低档

汇雨、上海美王

2、龙骨

(1)钢材(不包含脚手架)及钢加工件应选用国产优质Q235B,表面热浸镀锌处理,镀锌层厚度应满足表5.1.3.1要求;

表5.1.3.1

制件及其厚度(mm)

镀层局部厚度(mm)

镀层平均厚度(mm)

钢厚度≥6

≥70

≥85

3≤钢厚度<6

≥55

≥70

1.5≤钢厚度<3

≥45

≥55

钢厚度<1.5

≥35

≥45

(2)钢管、槽钢及角钢的品牌范围详见表5.1.3.2,施工单位采用的品牌不在表5.1.3.2范围内的应报业主确认;

表5.1.3.2

材料类型

厂家

钢材(不包含脚手架)

不低于宝钢、沙钢、武钢、马钢、鞍钢、唐钢、南钢等同档次厂家

(3)立柱采用热轧槽钢,腰厚应≥4.5;

(4)立柱采用冷弯方管,壁厚应≥4;

(5)横梁采用热轧角钢,边厚应≥4;

(6)立柱钢芯套总长应≥400;

(7)立柱采用钢管,配套钢芯套应采用壁厚≥4钢管。立柱采用槽钢,配套钢芯套应采用壁厚≥6钢板;

4、 挂件

(1)石材与龙骨的连接应采用304不锈钢挂件或小单元式铝合金挂件;

(2)金属挂件的厚度及宽度应符合结构计算要求,其宽度应≥50;

(3)背栓的品牌范围详见表5.1.4.3;

表5.1.4.3

材料类型

项目档次

厂家

石材背栓

中高档

慧鱼(Fischer)旗鱼、杭州斯泰

中低档

南京贝栓、上海杰力高

5、 紧固件

(1)紧固件应为奥氏体不锈钢,材质为A2-50或A2-70(裸露室外环境的紧固件应为A4-50或A4-70)。螺栓必须配置弹垫及平垫,螺栓紧固后外露丝牙应≥3个;

(2)立柱固定应采用M12不锈钢六角头螺栓;

(3)横梁固定应采用M6、M8不锈钢六角头螺栓;

(4)挂件固定应采用M6、M8不锈钢六角头螺栓。

6、 胶

(1)挂件与石板槽口间粘结固定应采用环氧树脂结构胶,严禁采用云石胶;

(2)石板间或石板与其他材料的嵌缝应采用石材专用耐候密封胶;

(3)云石胶仅限用于石材定位、修补等非结构承载粘结;

(4)防火层与外墙石材装饰及主体结构间的缝隙应用防火密封胶严密封闭;

(5)胶的品牌范围详见表5.1.6.5,同一外墙石材装饰工程应采用同一品牌的环氧树脂结构胶及石材专用耐候密封胶;

表5.1.6.5

材料类型

厂家

环氧树脂结构胶

迈图(Momentive)、之江、大力士得玛茜

石材专用耐候密封胶

进口

道康宁、迈图(Momentive)

国产

白云、之江、中原、硅宝

7、辅材要求

(1)胶条垫块应采用三元乙丙材料;

(2)密封胶条应为挤出成型,邵氏硬度应≥60;

(3)橡胶块应为压模成型,邵氏硬度应≥70,压缩度应≥20%;

(4)胶缝填充材料应选用聚乙烯泡沫棒,其密度应≤37kg/m3;

(5)电焊条应选用碳素钢专用E43焊条。T型连接的单面角焊缝,焊缝高度应增加1。当焊件厚度£4时,则最小焊脚尺寸应与焊件厚度相同。未注明焊缝高度,焊缝高度取较薄焊件厚度。未注明长度的焊缝一律满焊,敲除焊渣后应刷银粉漆两道;

(6)现场埋件补埋及转接件焊接后均应刷银粉漆两道。

四、现场样板

1、 样板要求

(1)样板宽度应不小于三块石材标准板,样板墙高度应不小于一个标准层高;

(2)样板应包含:立面石材分格效果、阴阳角处理方式、门窗套造型、阳台压顶板、阳台吊顶板、腰线造型、石材包柱及造型柱(如有)(参见附图5-2-1-2);

附图 5-2-1-2 样板实例

(3)样板墙系统构造、立面建筑效果应与《石材装饰工程施工图》一致;

2、 工序要求

(1)施工单位应于《石材装饰工程施工图》交底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样板施工图》;

(2)《样板施工图》应提交事业部(公司)及外墙石材装饰设计公司审核,确认后方可实施;

(3)《样板施工图》审核确认后15天内,施工单位应完成样板的龙骨安装;

(4)如龙骨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单位应于3天内完成整改,报二次验收;

(5)石材面板应于样板龙骨安装前完成上墙确认,石材板材应与招投标样板一致,石材上墙面积不应小于2㎡;

(6)样板龙骨验收合格,且项目石材确认后12天内,外墙石材装饰施工单位应完成样板的石材面板安装;

(7)样板石材面板验收合格后3天内,外墙石材装饰施工单位应完成样板嵌缝打胶施工;

(8)现场样板墙完成并经业主确认后的样板作为今后石材装饰工程实施、验收的最终依据。

五、加工及安装要求(同4.2、4.3条)

附录 石材资源供应商考察和筛选

序号

标准检查项

准入要求

备注

1

企业资质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经营年限为5年及以上;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注册资本金达人民币1500万元及以上;


2

工厂面积

1、加工车间不低于15000平方;
2、荒料堆场不低于5000平方;


3

生产设备

1、砂锯/拉锯不低于4台;
2、石材自动磨抛线不低于2条;
3、石材桥切机不低于4台;
4、绳锯不低于2台;
5、仿形机不低于2台;


4

年产能力

1、标准石板材年产能力不低于15万平方;
2、异形石材板年产能力不低于5万平方;


5

合作矿山资源


以项目拟使用的石材种类矿山为准

6

花岗岩荒料储备

1、长年储备常规花岗岩荒料2000m3以上;
2、日常库存常规花岗岩产品20000m3以上;


7

加工能力

1、锯切、定厚(铣平)能力;
2、表面加工能力,包括:研磨、抛光、机刨、火烧、锤击、剁斧、喷砂、酸洗等;
3、切铣扩孔开槽能力,包括:切断、铣边、磨边、倒角、钻孔、开槽、修补等;


8

运输条件

拥有便利的交通和配套的物流,确保正常情况收到下料单(3000平方以内)
之日起10天内可送至工地现场。


9

供货业绩

近三年内每年有2个及以上的大型项目(供货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供货业绩


10

质控体系

1、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ISO 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质控体系完整且有效运行;



安全管理协议书

甲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XX公司

经协商甲乙双方在已经签订的《长沙金科中心三期项目外墙干挂石材合同》 框架范围内,另签订本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以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劳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JGJ59— 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等一系列标准、规程、规范。

第二条 双方共同遵守中建二局西南分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安全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

第三条 甲方和乙方之间是XX合同协议关系,乙方与其雇佣的作业人员是劳动协议关系,乙方作为雇佣者是其所雇佣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乙方必须与所雇佣的作业人员签订用工劳务合同,为其购买工伤保险,并上报留底。

第四条 安全管理目标

1. 杜绝死亡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因工重伤率不大于0.3‰,轻伤事故频率不得超过3‰ ,力争为0;

3、杜绝因违规、违章造成的机械设备生产安全事故,杜绝机械设备管理事故;

4、杜绝因生活区宿舍、库房、物资、安全用电管理不到位,动火作业违章造成的火灾事故;

5、杜绝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6、杜绝发生盗窃,黄赌毒,群殴,故意伤害刑事案件;

7、杜绝发生因恶劣天气、高温措施不到位,群体食物中毒恶性事故;

8、杜绝发生职业健康、辐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引发的重大事故;

9、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创优,CI创优工作验收合格;

10、各项整改执行率必须达到100 % ;

11、不被新闻媒体报光通报,不被政府部门或上级单位通报处罚。

第五条 甲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施工生产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

2、监督乙方对工人开展三级安全教育。

3、对乙方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定期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范、规章制度的教育。

4、安排乙方施工生产任务的同时,按照规定程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商务部进行合同交底,签用工合同协议,技术部进行方案技术交底,工程部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组织施工,物资部保证材料协调供给 ,质量部进行质量管理验收,办公室进行实名制管理和生活区管理。

4、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方案由乙方负责实施,费用由甲方支付。

5、有权制止乙方的违章作业,对重大违章行为有权责令其整改、停工整顿和经济处罚。

6、有权对安全素质差、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的施工人员责令其限期退场。

7、按照规定要求对乙方采购的材料和自带(含租赁)施工机具、设备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项目部进行统一管理(费用由乙方承担),有权拒绝乙方不合格产品进场(已经进场的,限期退场)。

8、如果乙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除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外),甲方有权终止劳务分包协议,责令乙方限期退场。

9、按照规定要求为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10、按照劳务分包合同,当乙方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违章作业时,甲方可以按照项目安全生产奖罚规定,直接从当月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11、乙方必须与每个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如不跟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所造成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乙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按照规定要求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报甲方备案,在证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分包业务。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和自身特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结合劳务分包的具体内容和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有操作性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按照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50 人以下的,设1 名专职安全员;50 人~200 人的,设2名专职安全员;200 人以上的,设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员,并应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配,并不少于总人数的5‰。作业班组设兼职安全巡查员,对本班组的作业场所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安全管理人员素质符合规定要求,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证件报甲方备案。若乙方不按要求配备专职安全员,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配备,人员缺岗期间按每人/月10000元执行处罚。

3、专业承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额5千万元人民币以下的至少配1人;合同额5千万至2亿元人民币的至少配2人,并设置独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合同额2亿元人民币以上的至少3人且设置独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配备,人员缺岗期间按每人/月10000元执行处罚。

4、施工期间乙方指派同志负责本工程的有关日常安全教育、安全巡查、安全纠违、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治理、重要危险源的旁站监督工作,且认真填写相关记录。乙方安全管理人员每天班前必须到甲方安全部签到或打卡。

5、乙方安全员在业务上接受甲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和指导,如不能胜任安全工作,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一周内完成换人工作。

7、负责所雇佣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取证,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做到人证相符、证岗吻合。

8、对所雇佣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教育、学习、宣传、检查、整改等活动;负责对所雇佣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造花名册、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等)。并将这些资料报甲方备查。甲方不承担乙方未进行实名制管理、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人员的一切安全责任。

9、按照甲方要求对施工班组、个人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记录报甲方备案), 合理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均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

10、不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不强迫工人超时间、超负荷作业。对甲方提供的安全设施不能保证安全施工时,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可以拒绝施工、拒绝甲方违章指挥。

11、承担所雇佣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带、安全帽须、绝缘鞋、软底鞋、手套、耳塞、口罩、反光背心,护目镜、太阳镜等,在招标人合格劳保用品供应商中进行采购)所需费用。若乙方不配备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甲方有权代其采购发放,费用在乙方月度工程进度款中加倍扣除。

12、不得使用(含租赁)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机具和设备。

13、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认真执行甲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防火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及要求,督促本单位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于检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认真整改,限期不整改的严格按照甲方的《安全生产奖罚制度》执行,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

14、乙方所施工作业区域不能保证临边洞口等的安全防护必须同步,做到“工完场清”、文明施工。甲方可另行安排第三方实施,费用由该单位支付,并可加倍处罚。

第七条 事故调查处理

1、乙方在甲方施工围挡外发生的任何事故,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2、在甲方施工围挡内,乙方导致的一切(含第三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费用增加,均由乙方自行协调处理,且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果乙方拒绝处理或处理不善,导致第三方人员直接请求甲方协调或者给甲方工作造成不便,则甲方有权代为处理,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甲方均有权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对此无异议。 安全事故责任划分: 在甲方施工围挡内,乙方导致(含第三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费用时,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另外甲方有权按照如下原则对乙方收取违约金:1)单次事故的赔偿、协调及医疗等所有费用为A万元,保险理赔为B万元,实际损失C=(A-B)万元,甲方对乙方收取的违约金如下: (1)C≤10,则甲方向乙方收取0.7×C万元的违约金,违约金直接在乙方工程款时予以扣除; (2)C>10,则甲方向乙方收取0.5×C万元的违约金,违约金直接在乙方工程款时予以扣除。

3、乙方不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违章作业、冒险进入施工禁区及损坏安全防护设施、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组织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

4、乙方在运输材料过程中,与第三方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伤亡或财产损坏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第三方造成乙方伤亡或财产损坏的,由乙方与第三方自行解决纠纷。

5、乙方的车辆进出工地,必须服从甲方的指挥,文明驾驶,若车辆对甲方的财产(大门,门禁系统,围挡等)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委托)代表:法定(委托)代表:

签订时间:年月日

质量管理协议

发包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根据双方签订的《建发美地二标段地下室及上部主体总包项目7#、8#、9#栋外墙干挂石材幕墙工程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名称、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本工作质量管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质量目标: 满足总包对单位工程的质量目标要求,创省优质工程,杜绝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的发生,杜绝使用伪劣冒牌物资设备。

二、甲方的权利、责任与义务

负责制定分包工程(采购物资)的质量管理目标、管理要求及验收标准。

负责督促分供方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督促其有效运行。

负责审核分供方提交的材料样品和工序样板。

负责对分供方进行质量技术交底。

负责组织分供方召开质量专题会议和质量专项检查。

负责组织分供方对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等进行检验和隐蔽验收工作。

负责接收和审核分供方提交的各类质量证明文件和质量资料。

负责对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质量隐患提出整改意见或开具整改通知单。

负责制定分供方质量奖励和处罚措施并考核,并对分供方的质量工作进行奖励和处罚。

负责对违章作业和伪冒产品做出返工或退货处理。

负责审核分供方提交的请款报告。

负责组织质量隐患的调查处理。

三、乙方的权利、责任与义务

1、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2、参加甲方组织的质量专题会议和质量专项检查。

3、参加甲方组织的质量技术交底和教育培训。4、负责提交本单位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组织架构图、本项目从事质量管理工作人员的资格证书(含管理人员上岗证及继续教育证明)。

5、对提供的产品(或分包工程)质量负责,保证达到质量目标要求,接收总包的考核、奖罚。

6、配置专职质量管理人员,50以下作业人员的分包单位要配置1名质量员,50~200作业人员的分包要配置2名质量员,200人以上作业人员要配置3名及以上质量员。

7、及时向甲方提交原材料材质证明(含过程管控资料),认真填写《自检记录单》和《交接检查记录单》等质量管控资料。

8、按时落实总包提出的质量整改意见、质量整改通知单及质量专题会议的要求。

9、配合总包对质量问题开展的调查处理工作。

10、根据总包要求按时提交产品样品(工序样板)供总包组织相关人员审核。

11、组织入场教育和班前教育活动,教育率100%。

12、接受总包、监理及各级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13、负责做好自身工作的成品保护,不得损坏第三方的劳动成果和物资设备。

四、条款:

1、无论何种原因,乙方出现提交的产品(工程质量和物资设备)不符合验收标准,除进行返工(退货)、接受总包处罚外,还有赔偿甲方的损失(工期成本、返工成本、上级处罚成本、地方监管部门处罚成本等损失),乙方不得借口甲方监督不到位而推卸自身责任。

2、乙方未按要求配置项目专职质量管理人员或未持证上岗,甲方有权对乙方收取2500元/次的违约金。

3、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下发《质量整改通知单》,有权提出整改、返工等要求;乙方对甲方下发的《质量整改通知单》需及时整改并回复到位,未及时整改回复,甲方有权对乙方收取2500元/次的违约金,同时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到位并回复甲方,直至达到甲方认可。

4、甲方组织的质量观摩/质量月/质量教育培训等活动,乙方应积极参与配合;甲方组织的工程质量例会和质量专项检查,乙方不得无故缺席,未征得甲方同意而无故缺席,甲方有权对乙方收取2500元/次的违约金。

5、乙方使用不合格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按图施工或违反强制性规范的强制性条文造成严重影响使用功能和使用安全的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对乙方收取2500元/次的违约金。

6、因乙方的施工原因和质量问题而影响到甲方在建设单位组织的集团质量检查(含第三方检测)中排名倒数前三的,甲方有权对乙方收取2000元/次的违约金。

7、因乙方的施工原因和质量问题而导致项目专项检测不合格如:结构实体检测、防雷检测、消防检测、节能检测、水质检测等或严重影响专项验收如:结构验收、消防验收、防雷验收、人防验收、节能验收、档案验收等,甲方有权对乙方收取2500元/次的违约金。

8、因乙方的施工原因和质量问题而影响到甲方受到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或因乙方工程质量问题通过媒体报道给甲方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甲方有权对乙方收取2500元/次的违约金。

9、因乙方的施工原因和质量问题而影响到该项目未能评上“甲方所申报的质量创优”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甲方的相应经济损失。

三、其他约定:

1、本协议中所涉及的甲方制定的相关项目质量管理文件,甲方已向乙方做出了全面的告知,乙方已充分了解并予以了认可,并同意将其作为本协议内容的组成部分遵照执行。

2、本协议书与工程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若过与主供应合同相关条款不一致时,按照较严的条款执行。

3、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生效时间同分包合同保持一致。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临时用电管理协议

发包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止各类触电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有关规定签定本协议。甲乙双方应按照各自职责,对建设工程临时用电进行监督管理,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保障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湘潭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规定,负责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安全检查和指导。

2、负责提供施工电源,并把施工电源送到(经双方共同验收)符合安全标准的B级配电箱,并对乙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审阅乙方临时用电申请,并把乙方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进行备案。

4、对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的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备案;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向乙方提供电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6、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成乙方予以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对不按要求整改,不服从管理的,按项目处罚规定予以处罚或责令清退出场。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及湘潭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2、保证B级配电箱以下管辖区域内各种用电设备、设施完好,临时用电设施和电气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加强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各种机电设备带病运行,保证临时用电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

3、向甲方提供书面的临时用电申请;设备设施需要增容时,必须重新办理用电申请手续。

4、在使用甲方提供临时电源时,对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有权拒绝在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上拉接电源;对甲方在安全检查中提出的关于临时用电方面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必须按要求认真落实整改。

5、地下室、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使用的照明电源必须使用24V以下的安全电压。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相应的劳保用品(绝缘鞋、绝缘手套、工作服)使用相应的绝缘工具,并设专人进行监护。

6、分包单位的用电工程必须严格按规范执行,必须按甲方要求进行敷设,用瓷瓶架空或用绝缘措施进行保护。铜线裸露、绝缘层破损的电线禁止进场。分包电箱必须完好,有标识、责任人、联系电话,在甲方二级箱内取电,电线不得低于10平方。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执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的原则,禁止一个控制开关同时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含插座),并确保箱内开关、电器必须在任何情况下均可使用电设备实施隔离。

7、漏电保护器、电箱必须使用甲方指定厂家产品。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得大于0.1S,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必须使用防溅型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得大于0.1S。

8、分包单位所属的控制箱、流动箱应保持干净整洁,箱内不准存放任何杂物,机械设备的开关电器应经常清理,不得受油污和雨水的侵蚀,配电箱、控制箱周围1米内不得存放任何物料,使用的电源线必须保证绝缘良好,不准使用绝缘层老化脱落、破损断裂的电线电缆;

9、得到甲方停电通知或发现现场临时停电后,乙方应主动切除本单位所有用电负荷,以防止因突然来电造成触电事故;

10、乙方使用的所有关电气设备、材料、电动工具、配电设备等必须主动通知甲方验收,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在施工现场使用,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施工现场禁止使用的电气设备、材料;

11、分包单位不超过20名作业工人的,应在安全员中设一名兼职临时用电施工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机械设备、临电工程;对作业人员超过20名的,应配备一名临电专职管理人员。为保证施工生产用电安全,分包单位必须有1人以上的专业维修电工,负责本单位责任区域的临电维修、维护、保养、巡检工作,每天必须对电箱用电情况进行巡视,认真填写巡查记录。专业电工操作时应穿戴好相应的劳保用品,使用绝缘良好的工具进行电器安装、拆、接、停、送电工作,在进行上述工作时,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顺序、临时用电作业规范和所做工程项目的用电设备容量,正确匹配选择电器材料;

12、分包到现场使用的电箱应经总包机电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对未验收的电箱不得使用;

13、执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操作人员进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避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误码操作,确保安全用电。

14、现场发生触电事故时,经主管部门鉴定属于乙方因违反上述协议和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对提供的电源线路设施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接,不服从甲方管理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负全责。

15、执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操作人员进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避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误码操作,确保安全用电。

16、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技能、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培训不合格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向甲方提供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和培训记录。

本协议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与分包合同一起签定、与分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和分包合同存在差别时,以对乙方较严的条款为准。本协议的份数、生效失效时间同分包合同保持一致。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现场签证管理流程

发包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为了规范现场签证管理,便于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安全处于有序、受控的状态,同时满足现场其他方面要求,特制定本现场签证管理流程协议。

1、现场签证的程序为:由乙方指定负责人提出申请,项目部主管人员及部门经理出具意见后报项目生产经理审查。对于能量化(即能按施工图计算工程量)的不允许办理签证,对于须现场收方的,须经项目工程部、合约估算部及乙方指定负责人共同现场及时确定。然后经项目商务经理(或合约估算部经理)、项目经理审核确定后生效。

2、现场发生的签证,乙方须于当日提出并办理完签证申请,于工作内容完成后3日内完善相关签证手续,过后不补,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签证不及时,甲方将不予办理结算,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本承包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廉洁协议

工程承包人(甲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劳务分包人(乙方):

为切实加强长沙金科中心项目的廉政建设,防止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保护甲乙双方的正当利益和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秩序,规范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双方的行为,保证把此项工程建设成为廉洁工程,根据国家有关工程施工的法律法规,按照分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和要注,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在该项工程建设过程中共同开展廉政从业建设活动,分公司纪委作为该工程的监督责任主体和接收举报的主体,大项目部纪检组作为监督实施的主体和接收举报的行为主体,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地方纪检监察机构的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文件,认真履行合同条款。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原则(除法律认为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双方的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不得违反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4.甲乙双方应建立健全廉洁制度,适时开展廉洁从业专项教育,设立廉洁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双方从业行为,对违法违纪行为和人员坚决予以查处。

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纠正对方的权力和义务。

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的行为,有权向其单位和领导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和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同时也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和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力。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有责任对本单位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廉政教育。甲方单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单位有关廉政管理的规定,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人员的礼金、有价证卷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2.甲方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3.甲方单位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4.甲方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物资采购、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分包等经济活动。

5.甲方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强行要求乙方购买其所推荐的材料和设备。

6.甲方接到乙方举报其工作人员违反廉政规定的,甲方应及时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处理。

7.甲方人员如违反廉政管理制度及本协议规定的,需方应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给予相应处罚。

8.甲方应公布举报电话、在显著位置设置举报箱,并受理各种举报。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了解甲方单位有关廉政管理的各项制度及本协议的规定,并遵照执行。甲方有提供有关制度并如实告知的义务。

2.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廉政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卷、贵重礼品等。

4.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及娱乐活动。

6.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工作人员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7.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8.如因乙方或乙方人员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贿赂甲方人员,被检查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取消或终止双方所签合同的履行。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之规定的,按管理权限,由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对当事人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规定,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由乙方给予当事人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包括调离本施工项目,不得参加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活动)。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损失额10 倍的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将其列入分承包商黑名单,今后不得参加分公司范围内的其他工程合作。乙方如发现甲方人员中有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并主动向甲方举报,经甲方组织核实后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五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日起生效,双方应严格执行。

第六条 本协议有效期与甲、乙双方签订的经济合同有效期相同。

第七条 分公司举报电话:***-********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肆份,分公司纪委、乙方各持一份,甲方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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