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医院精神科病房楼医用办公家具招标公告
总医院精神科病房楼医用办公家具招标公告
清流县总医院精神科病房楼医用办公家具项目
招标公告
受清流县总医院委托,就其所需的清流县总医院精神科病房楼医用办公家具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编号:FJJS【2019】QL017号
二、采购项目:清流县总医院精神科病房楼医用办公家具项目
三、货物名称及数量:详见采购项目一览表。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1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报价。
五、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六、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①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三证合一,仅需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④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2、所有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并签到。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方代表均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果投标方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投标代表还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七、询价文件出售时间和地点:从2019年10月31日至2019年11月0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在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明清流分公司出售,每份2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08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开标时间:2019年11月08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
十、开标地点:清流县总医院5楼会议室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项目在清流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fjql.gov.cn/)上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总医院
地 址: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长兴中街218幢
联系人:赵工电话:137*****397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清流县屏山路66号
电话:188*****080; 联系人:小杨
采购项目一览表
合同包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规格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第一包 | 清流县总医院精神科病房楼医用办公家具项目 | 1批 | 详见图纸要求 | 按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按采购单位指定时间 |
注:投标人应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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