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清障保通设备招标公告

2019年清障保通设备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四川南方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清障保通设备采购项目经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同意四川南方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购买清障保通设备的批复》(川高路函〔2019〕280号)批准立项,资金来源为纳黔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经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南方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清障保通设备采购招标方案的批复》(川高路函[2019]526号)批准由四川南方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 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G76 厦蓉高速公路纳溪至川黔界段起于泸州市纳溪区渠坝镇,经过泸州市纳溪区、叙永县,止于厦蓉高速公路赤水河大桥,全长134.80km。于2008 年10 月7 日开工建设,2012 年11 月28 日全线建成通车。纳黔高速公路在渠坝北接隆纳高速公路,在赤水河特大桥南接毕生高速公路,连接四川省和贵州省,是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的横向通道G76 厦蓉高速公路在四川境内的一段。
2.2招标范围
为确保川高系统四川纳黔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所管辖的高速公路安全畅通,给过往车辆提供及时、快捷、有效的清排障及救援服务,拟购买道路清障设备,用于采购人所管辖高速公路的道路清排障抢险工作。 具体招标采购清单及标段划分见下表。
标段设备名称单位数量供货期招标人采购人交货地点
NQ1多功能清障车辆1不超过90天四川南方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纳黔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叙永管理处
NQ250T拖车兼吊旋转型清障车辆1不超过90天四川南方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纳黔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叙永管理处
NQ3大型防撞缓冲车辆1不超过90天四川南方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纳黔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叙永管理处
轻卡用撒布车(撒布机)辆1不超过90天四川南方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纳黔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叙永管理处
质保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且不得少于 12 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条件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1.2投标人非投标产品制造厂家,需提供产品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1.3投标人近一年(2018年1月至今)10台及以上同类产品业绩;
3.1.4投标车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车辆生产企业产品公告上有登载(进口整车产品不需要提供登载公告);
3.1.5信誉要求:
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予以否决。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若制造商直接参加投标,则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若授权,则仅接受该制造商的投标,其授权的代理商的投标在评标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4.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方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1日上午9:00 时至2019年11月7日上午9:00 时止(北京时间):
方式一:登录招标人网站四川南方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cnfgs.com/)免费匿名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方式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其它类别项目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操作手册》可在网站“办事指南”栏目“其它类别项目系统操作手册”中下载)。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2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由投标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及招标人网站(http://www.scnfgs.com/)上自行查阅和下载。
5.3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5.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不需要向招标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投标人的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
6.投标文件送交
6.1投标人须在2019年11月27日上午08:30至9:00 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7日上午9:00 时(北京时间),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5号)本项目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投标保证金
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标段NQ1投标人应提交人民币1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标段NQ2投标人应提交人民币5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标段NQ3投标人应提交人民币2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9.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即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cgs.com.cn)、四川南方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cnfgs.com/)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南方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人:四川纳黔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蜀泸大道三段202号
联系人: 蒋先生、蓝先生
联系电话:****-***********-*******

四川南方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31日

标签: 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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