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信用社业务用房、双庆信用社业务用房施工招标公告
爱国信用社业务用房、双庆信用社业务用房施工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爱国信用社业务用房、双庆信用社业务用房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爱国信用社业务用房、双庆信用社业务用房 已由 克东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批准文号为“克东发改发【2011】23号”、“克东发改发【2011】24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克东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Ⅰ标段爱国信用社业务用房、Ⅱ标段双庆信用社业务用房
建设地点:Ⅰ标段克东县昌盛乡(原爱国乡)、Ⅱ标段克东县润津乡(原双庆乡)
建设规模:Ⅰ标段460.59㎡、Ⅱ标段460.59㎡
投 资 额:Ⅰ标段103.00万元、Ⅱ标段107.00万元
计划工期:2011年7月17日~2011年11月15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报名要求
4.1企业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年检合格)、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企业负责人、建造师、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项目小班子人员名单及证件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工程项目经理)、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信用手册;(以上证书均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章的复印件3套);施工项目机构人员需提供经质监站、安全站、基建股、招标办验审合格后的《资格审查联系单》,于2011年6月16日至2011年6月22日上午8时至下午16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克东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报名。省外队伍需到黑龙江省建设厅办理准入介绍信。
4.2施工项目小班子人员要求按照齐建发(2006)75号、(2007)56号文件规定配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1 年 6 月 22 日16时前在克东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5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1 年 7 月 12 日 9:30 时分,地点为 齐齐哈尔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克东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招标代理机构: 齐齐哈尔市诚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龙沙区源地街26号
邮 编: 邮 编: 161005
联 系 人: 张大民 联 系 人: 徐超
电 话: 151*****333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ecccm@163.com
网 址: 网 址: http://www.cxgczj.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工商银行龙沙支行
账 号: 账 号: ****************064
齐齐哈尔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2011 年 6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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