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SYJSZ2019-102大石桥、于洪等15个分歧方向站调度集中(CTC)系统改造工程第二批甲供
ZTSYJSZ2019-102大石桥、于洪等15个分歧方向站调度集中(CTC)系统改造工程第二批甲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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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石桥、于洪等15个分歧方向站调度集中(CTC)系统改造工程第二批甲供物资(点灯单元灯丝断丝定位设备、动态环境监测)竞争性或单一来源谈判采购公告
(谈判编号:ZTSYJSZ2019-102)
1.谈判条件
本谈判项目大石桥、于洪等15个分歧方向站调度集中(CTC)系统改造工程第二批甲供物资(点灯单元灯丝断丝定位设备、动态环境监测)采购,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工程建设指挥部,资金来自集团公司更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对点灯单元灯丝断丝定位设备、动态环境监测进行竞争性或单一来源谈判采购,请符合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踊跃参加。
2.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2.1建设地点:大连北高速场、葫芦峪站、唐王山、大石桥站
2.2项目概况:
2.2.1该项目依据经批复的:《沈阳局集团公司关于大石桥、于洪等15个分歧方向站调度集中(CTC)系统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的批复》(沈铁计函〔2019〕294号);《关于大石桥、于洪等15个分歧方向站调度集中(CTC)系统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 (计概函〔2019〕153号)。
2.3谈判内容:XH-07:点灯单元灯丝断丝定位设备,XH-08:动态环境监测。本次谈判采购的数量、规格型号、交货地点详见公告附表。计划交货期均为2019年11月。
3.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谈判申请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为:
XH-07包件(点灯单元灯丝断丝定位设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投标物资经营范围、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2、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3、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附2017年和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
4、投标人须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5、投标物资必须在铁路大中型或国家重点工程有近三年供货业绩证明,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影印件;
6、投标物资须具有中铁检验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
7、应附同类物资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8、投标人未因为弄虚作假或质量问题被中国铁路总公司或铁路局禁止投标或暂停使用;
9、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XH-08包件(动态环境监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投标物资经营范围、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2、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3、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附2017年和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
4、投标人须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5、投标物资必须在铁路大中型或国家重点工程有近三年供货业绩证明,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影印件;
6、投标物资须具有省部级及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并附集团公司主管处室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影印件;
7、投标人未因为弄虚作假或质量问题被中国铁路总公司或铁路局禁止投标或暂停使用;
8、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3.2 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谈判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均可通过办理汇款,完成网上报名程序后获取谈判文件(电子版)。
4.1办理汇款
4.1.1本项目招标(谈判)文件售价(不以包件售卖)¥200元。
4.1.2购买招标(谈判)文件后,即可选择参加一个或多个包件,不允许拆包报价。
4.1.3购买招标(谈判)文件办理一次汇款后,至本项目采购结果发布或中止,无需再次购买。
4.1.4汇款账户信息见本章第7.4款,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汇款注明:ZTSYJSZ2019-102-包件号)。
4.2网上报名
4.2.1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的起始时间为2019年10月30日08:00时,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4日16:00时(北京时间、除节假日)。
4.2.2确认汇款到帐后,请在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的起始和截止时间内登录“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公开采购网”(https://www.sytljwzzb.com/),完成网上报名程序(报名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2”,包件号须在报名系统内填写准确,物资采购所将留存备查)。
4.2.3投标人根据网上报名系统提示所需报名资料内容,据实认真填写后,务必于接受网上报名的截止时间之前提交,否则可能导致报名失败。
4.2.4投标人报名资料:提供报名费汇款凭证、企业营业执照及所需要材料。
4.2.5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的时间截止后,投标人可登录“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公开采购网”,自行下载招标(谈判)文件电子版,下载成功即代表报名成功。
4.2.6请投标人随时关注“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公开采购网”上公布的本项目进度情况,如重新组织报名时,请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并重新提交报名资料后,重新下载最新版招标(谈判)文件。
5.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11月11日8时00分至2019年11月11日8时30分,截止时间(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1月11日8时30分,地点为沈阳市皇姑区阿里山路69-12甲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一楼101开标厅(沈铁物资院内3号楼)。
递交方式:谈判首次报价现场递交采购人。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3谈判保证金
5.3.1本项目谈判保证金XH-07:0.05万元;XH-08: 0.23万元。
5.3.2谈判申请人须于11月6日12:00前将谈判保证金电汇(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谈判编号及投标包件号)至采购人指定账户,未按要求时间交纳谈判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拒收谈判响应文件(汇款注明:ZTSYJSZ2019-102 -包件号)。
。
7.联系方式
7.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工程建设指挥部
采购人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敬宾街1号621房间
技术咨询:李部长
联系方式:***-********
7.2采购机构信息
采购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项目负责人:娄经理
联系电话:***-********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阿里山路69-12甲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3号楼)
7.3问题澄清
需要采购人澄清问题的,请以电子邮件形式分别发至采购人、采购机构邮箱(盖公章扫描)。
采购人邮件:dlzhb_wz@126.com
采购机构邮箱:cgslxr@163.com
7.4标书款、谈判保证金以及服务费指定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户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铁路支行
银行帐号:****************332
发票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35*****089
注:发票(标书款和服务费)分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两种,金额1万元以上且为一般纳税人时,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余一律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通过邮件形式发送发票接收邮箱)。
增值税专用发票获取方式均为到付邮寄,暂不支持上门自取方式,一经开出不能更换。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工程建设指挥部
2019年10月30日
物资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与材料名称 | 规格 型号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收货 单位 | 交货期 | 交货状态及条件 | 售价 |
1 | XH-07 | 灯丝断丝定位显示器 | 台 | 2 | 施工工地 | 中铁23局集团有限公司 | 2019年11月 | 车板交货 | 200 | |
2 | XH-08 | 动态环境监测 | 套 | 2 | 施工工地 | 中铁23局集团有限公司 | 2019年11月 | 车板交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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