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巡特警大队移动警务室2台反向竞价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巡特警大队移动警务室2台反向竞价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巡特警大队移动警务室2台反向竞价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魏炯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计划文号:临[2019]10449号
采购计划金额(元):660000.00
预算总额(元):
项目所在行政区划编码:330682
项目所在行政区划名称:上虞区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王充路1117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38
采购单位预算编码:306001
三、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技术参数或配置要求 |
1 | 移动警务室 | 森源鸿马 | SYH6600EVJ | 2 | 详见招标附件 |
服务要求:
1、移动警务室2台:1、供应商应为独立法人,具备生产或经营此类货物资质。交货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逾期不能提供规定货物作违约处理;同时供应商负责按要装配、调试,并培训至用户单位熟练操作。 2、移动警务室需提供原厂所有资料;交付时外观符合公安部移动警务室要求。 3、所有产品应负责不少于一年质保期(国家规定的质保期限超过一年的,以国家规定期限为准);质保期内供应商应提供2小时响应,24小时内免费上门服务。质保期后应当继续提供售后服务,按成本价收费。供应商应严格履行此服务承诺,否则用户单位有权扣减合同付款额,并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 4、供应商应提供原厂、全新、原封包装产品,用户单位不接受不符上述要求的产品。 5、付款方式:移动警务室到货并经查验合格后,在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货款。 6、供应的货物外观标识、技术参数、备注要求必须全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作无效标处理,造成的损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可追究供应商的责任。。
报价时间:2019-11-06 10:00:00 - 2019-11-06 11:00:00
四、保证金金额、收款银行、用户名及卡号
附件信息:
********24/201910/51bcf25b-f0a3-4f75-aadc-a599ceaac0c9">移动警务室反向竞价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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