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河湖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 招标公告
闵行区河湖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闵行区河湖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有效的国家测绘管理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证书(水利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及其以上(含综合资质);3)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本项目非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闵行区河湖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2-19-42638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次测量的目标是依据相关法律和技术标准,综合考量河湖水域岸线重要性和生态文明建设需要,结合河湖防洪规划、水利规划、根据实际情况,划定河湖管理范围,明确管理范围线界限地理坐标,形成一河(湖)一图的管理范围空间数据。本次测量范围为闵行区全区区级、镇级、村级河道,通过外业复核调查,对初绘成果内不明确及争议点河段管理范围线进行现场复核,与区河道管理部门共同审查河湖管理范围复核成果,审查划定标准、范围,分析争议点或事实不清的河段,并将复核成果进行修改完善,最终确定闵行区全区区级、镇级、村级河道的管理范围线。1.1) 河湖管理范围划定闵行区区级河道39条,长度约216.4公里,水系面积约6.92平方公里;镇级河道198条,长度约为346.1公里,水系面积约6.49平方公里;村级河道1524条,长度约为541.6公里,水系面积约6.55平方公里;镇管湖泊4个,河口线总长度约5.631公里,水系面积约0.234平方公里。1.2)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区管水利工程38个,镇管水利工程40个及其他农田水利工程100个。(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要求)。 5、交付地址:闵行区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2月31日 7、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1)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政策:强制采购在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以“★”标注的品目。2)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3)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4)扶持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购买国货政策: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9-10-30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11-06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原件扫描件);2)资质证书3)授权委托书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扫描件4)“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投标人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截图盖公章彩色扫描);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10-30 17:00:00至2019-11-06 17: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1)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应当于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经审核通过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参加投标。(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上完成信息登记手续的,应在投标截止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登记手续,同时应当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将加盖公章的“获取采购文件申请”(格式见公告附件)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85@qq.com,先获取招标文件(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参加投标),再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投标。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9-11-22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9-11-22 10: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上海市徐汇区蒲汇塘路123号宏景商务楼2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法定代表身份证明、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持网上投标回执、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一并出席开标会。否则,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投标。。(3)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三份),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当纸质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投标。(4)本项目的无疑问函 六、 七、其他事项 1、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开标等相关要求按照《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沪财采[2012]22号)规定执行。开标时,若投标人违反《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沪财采[2012]22号)第十七、十八、十九条的规定,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如果潜在投标人认为本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或者招标文件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原件)向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3、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报名时需上传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截图须附系统时间,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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