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2019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万安县2019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万安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统筹整合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万安县发改委以万发改招标核字[2019]26号核准招标,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已由万安县水利局备案,现就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万安县境内(芙蓉镇、五丰镇等10乡镇)。
2.招标规模:项目总投资:约7800万元;项目本次招标金额约 7100万元。
3.计划工期:约110日历天。
4.招标范围: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土地平整、土壤改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工程与其他配套电设施(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5.标段划分:工程划分21个标段。
6.质量要求:合格。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企业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含临时)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
(7)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須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
(8)投标单位拟派建造师应提供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按规定到龄不需缴纳社保的除外),退休人员担任建造师需提供退休的有关材料原件。该拟派建造师应严格按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规范公职人员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的暂行规定》(吉市管办字[2018]5号)文件执行。
(9)投标人应提交其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近三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开具日期須不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未按规定递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10)根据【吉市管办字[2018]4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参与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司法人代表签名),查询结果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有效,未按要求提供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失信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交易活动。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总得分前30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的单位。
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可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站中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电子招投标有关要求进行投标。
(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1、1至11个标段:
(1)投标文件接受时间: 2019年 11 月25 日 上午9:30之前。
(2)投标文件接受地点:万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 11 月 25 日上午9:30。
(4)开标会时间:2019年 11月 25 日上午9:30。
2、12至21个标段:
(1)投标文件接受时间:2019年11 月 26 日 上午9:30之前。
(2)投标文件接受地点:万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 11 月 26 日上午9:30。
(4)开标会时间:2019年11月 26 日上午9:30。
3、开标会地点: 万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申报标段:
一个单位可以同时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评标或公示期间取消中标资格的投标单位,该建造师申报的在其它标段同样无中标资格。
八、 有关说明
1、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万安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并且没收投标保证金;①、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②、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3、本项目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4、投标人参与投标标段说明与中标原则:投标人可参与任意标段的投标,但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如一个投标人同时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且都排序第一时,则按开标顺序在前的标段确定为其预中标标段,该投标人不再进入其他标段的排序,但其有效投标报价仍进入其他标段的B值计算),本项目开标顺序按照1-11/12-21标段的顺序开标.
5、开标与中标规定:本项目开标顺序按照1-11/12-21标段的顺序开标,按开标顺序中标。
6、施工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交一份满足招标要求的承诺函原件,否则现场按无效标处理。承诺函要求及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九、投标保证金
开户银行:投标人自行从系统中选择。
账户名:从系统中获取。
账号:投标人自行在系统中生成。
备注:本项目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投标人应当按照电子保证金系统中的流程操作,在系统中获取保证金子账号,在规定的到账时间之前足额转账到达该子账号中。未按上述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或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账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其投标无效;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须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到账时间之前;
2、用银行保函方式:“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资料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提交银行保函打印查询结果。银行保函必须能够通过互联网查询(无需授权),即可在相关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银行保函由招标代理机构开标时当场予以确认,缺少任何一项视为提交的银行保函无效。鉴于银行的分理处(营业网点或支行)无法人资格或无权限开具银行保函的实际情况,上一级行政管理银行(支行或分行)开具的保函应视同有效,但应提供有关隶属关系证明。如上述信息不全的银行保函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保函约定的到期时间不得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期限之前;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资料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交至招标人(并请附邮寄回保函的详细联系方式:含公司名称、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等)。未按上述约定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拒收,按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处理。(本工程1-21个标段投标保证金总数额为:小写:******* 元整(大写:壹佰零伍万捌仟伍佰元整)具体标段投标保证金数额详见《招标项目情况表》,请各投标单位对照情况表开具所投标段数额的保函,并在投标保函中注明所投标段。{所投标段的保证金总额可整合成一张保函,但必须足额(否则按废标处理),只限当天开标的标段}
十、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万安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万安县河西开发区云洲大道
联 系 人:钟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万安县文教路88号
联 系 人:肖女士
电 话:0796--*******
监督单位:万安县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2019年 11 月 1 日
附:1、《招标项目情况表》
标段序号 | 建设地点 | 招标金额(元) | 建设内容 | 保证金金额(元) | 建设工期 |
1 | 韶口星火村1.2.3.6.8.15组 | 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土地平整、土壤改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工程与其他配套电设施(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 77000 | 约110日 历天 | |
2 | 百嘉镇夏江村蒋家7组、铜镜8组 | 73000 | |||
3 | 高陂镇高陂村、符竹村、下东村 | *******.54 | 69000 | ||
4 | 窑头镇流芳村流芳组 | *******.24 | 67000 | ||
5 | 罗塘乡罗塘村11.12.15组 小瑞村12.13.14组 | 62000 | |||
6 | 弹前乡旺坑村店头组、黄家组、白头墙组、新桥村电下组、荷树凹组 | *******.42 | 61800 | ||
7 | 梘头镇九斗村(1/3)布下6组、坑尾7组、新建8组、三里头组 | 60000 | |||
8 | 梘头镇下潞村4.6.7.9.10组 | 56000 | |||
9 | 梘头镇九斗村(3/3)洞源14组、樟树下15组、南引16组 | 52800 | |||
10 | 芙蓉镇金塘村金湖组、坑尾组 | *******.05 | 50000 | ||
11 | 高陂镇谷中村 | *******.75 | 48600 | ||
12 | 窑头镇流芳村锅口组 | *******.77 | 46000 | ||
13 | 韶口乡南乾村1.3.5.11.13组/ 中舍村2.12组/大塘村5.16组 | 45000 | |||
14 | 梘头镇九头村(2/3)三移民11组/樟坑移民12.13组 | 43000 | |||
15 | 芙蓉镇金塘村舍背组 | *******.63 | 38500 | ||
16 | 百嘉镇九贤村1.2.3组/ 竹园村1.2.3.12.13.20组 | 36900 | |||
17 | 窑头镇潭口村 | *******.86 | 36100 | ||
18 | 潞田镇潞田村上村组、小坑组、田心村12组 | 36000 | |||
19 | 罗塘乡罗塘村1.2.3.4.5.6.7.9.12组 | 2324200 | 34800 | ||
20 | 五丰镇西元村西元组、油潭江组、乌龟石组 | 2216516.34 | 33000 | ||
21 | 五丰镇荷林村荷塘组、口字坑组、中洲村下逢庙组 | 2159159.53 | 32000 |
附件2
承诺函
致:??????????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工程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建造师)(姓名:?注册编号:?)在参与本项目开标以前没有在建项目,且在本项目投标期间不参与其他任何项目的投标,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建造师)及安全员等招标文件所要求投入的其他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未在其它单位任职或兼职。
四、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五、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
六、本单位及拟投入人员不得有其他违规违法行为。
七、服从发包人严格的考勤制度,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每月应在工地工作至少 22 日,否则按每人每日罚款500元,离开工地应经发包人同意,并以书面形式指定经发包人同意的代表人(二级项目部主任),否则按违约处理;除特殊情况外,本单位投标书中拟定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等关键岗位人员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均不更换(除不可抗力因素外)。
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接受取消投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承诺单位: ?????????? (章)
法定代表人: ????????? (签字并盖章)
项目负责人(项目建造师): ??????(签字)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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