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昌化镇总体规划第二次招标公告
昌江黎族自治县昌化镇总体规划第二次招标公告
昌江黎族自治县昌化镇总体规划(2018-2030)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为推进和规范《昌江黎族自治县昌化镇总体规划(2018-2030)》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了解公众对该规划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现向社会公众进行第二次环境信息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基本情况
1、规划名称:昌江黎族自治县昌化镇总体规划(2018-2030)。
2、规划范围:包括镇域规划及镇区规划两个层次。镇域规划范围:昌化镇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约125.8平方公里。镇区规划范围:昌化镇镇区范围,与“多规合一”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一致,总面积约198.84公顷。
3、规划区发展定位为:把昌化镇打造成为具有热带滨海特色的,充满传统渔家风情和民俗文化风情的,以行政办公、商贸服务和旅游服务功能为主的海南西部“江海交融、山海互动”的旅游风情小镇和棋子湾旅游区服务基地。
4、规划空间结构:镇域规划布局为:在空间上采取“一心、两带、六区”的规划结构。一心:昌化镇区,作为昌化镇的综合服务中心,即行政办公、文化教育、商业商贸和旅游服务等功能于一体;两带:棋子湾滨海旅游发展带、昌化江旅游风光带。六区:昌化镇区、棋子湾滨海旅游度假区、山地生态林业区、丘陵缓坡林果区、平原热带高效农业区、海产品养殖产业区。镇区形成“三心、四带、四组团”的空间功能结构。三心:综合服务中心、旅游服务中心和渔业服务中心;四带:综合发展带、滨水产业发展带和两条产业发展带;四组团:综合服务组团、旅游服务组团、传统风貌组团和现代居住组团。
5、规划期限:2018-2030年,近期2018-2020年,远期2020-2030年。
二、拟采取的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论述了生态环境减缓措施,提出了植物保护措施,包括天然林保护措施、次生林保护措施、国家保护植物及其他重要保护植物保护措施、重视本地物种,防止外来物种入侵,不同时段的保护措施、野生动物保护措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植被恢复工程、生态廊道建设工程、护林防火工程)、水土保持措施等。
论述了地表水环境减缓措施。提出了重要水资源的保护措施。水环境质量保护措施包括:规划区范围内将污水经过市政污水管网收集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相应标准后回用于绿化、冲厕和道路浇洒,不外排,不会对地表水体产生不利影响。只要落实污水处理厂事故状态下的风险防范措施,杜绝未经处理的污水排入外环境的现象,不会影响地表水环境。
地下水保护措施:化粪池、垃圾临时堆放场所等要有防雨及硬化防渗措施。在建设项目环评中要细化具体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论述了大气环境减缓措施。建设活动,控制施工场地粉尘污染。运营活动,控制餐饮油烟、使用电瓶车,汽车尾气污染的预防、使用清洁能源等。
声环境减缓措施,包括施工活动噪声控制措施,运营活动的规划及管理建议、噪声控制措施,分类分级控制各个生态功能区环境噪声。
固体废弃物环境减缓措施,包括施工活动固体废物分类收集、集中处理、及时清运和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并在周围建立防护带,运营活动规划区内公共场地设置垃圾桶、清洁车等设施设备,并配置清洁人员及时清扫、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社会环境减缓措施。坚决落实国家征地,引导农民就业,让当地村庄经济合作组织参与旅游区旅游项目的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过程中。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注意防范农药化肥运输、储存、施用过程中的风险,避免出现化肥农药泄漏事故。建立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景观环境减缓措施,包括制定好景观环境规划,搞好大环境绿化,加强居住区的园林绿化,重点建设旅游风情小镇及其周围景观,严格控制建筑物。转变旅游发展方式,大力发展生态旅游,包括合理利用资源,做好生态环境保护,重视社区参与,加强环境教育等。
三、初步评价结论
昌江黎族自治县昌化镇总体规划(2018-2030)依托区域内特色的景观资源、民俗文化、森林公园的品牌效应和区位优势,发展旅游产业,可给昌江县带来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总体上规划选址合理,规划入区产业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规划如能全面落实本评价的各项建议,尤其是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避让各类森林公园、海防林及基本农田,规划区污水须依托污水处理厂,完善依托条件,大部分污水进行深度处理达标后实行中水回用,并妥善解决规划实施中原居民可持续发展问题,那么,本评价认为,昌江黎族自治县昌化镇总体规划(2018-2030)在环保上是可行的。
四、公众意见征集
(1)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规划所在地周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主要事项:您对当地环境现状的看法;您对本规划的了解程度;本规划的建设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经济发展;本规划的实施对当地居民的影响;您对本规划建设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您对本规划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等。
(2)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途径和期限
公众通过信函、电邮等方式,提出意见给建设单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期限为公示发布之日10个工作日内。
(3)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通过网络或联系建设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如需索取其他补充信息,请通过书面形式(信件或传真)申请,查阅期限为公示发布之日10个工作日内。
报告网络查阅及公众意见表网址链接为“本网址”(见附件)。
五、规划管理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区管理单位名称:昌江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郭主任????????联系电话:****-********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海南海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符工???????联系电话:****-********?????E-mail:fuhaihuan@163.com
六、本次公示有效期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昌江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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