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奉化区江口街道园中村改造项目合作商招标公告

宁波市奉化区江口街道园中村改造项目合作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奉化区江口街道园中村改造项目已由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9】10号文件、区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江口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人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项目合作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位于江口街道三横区块,包括上横村、中横村、下横村等三个村。
项目规模:征拆房屋总建筑面积约90890㎡,总户数约686户。改造总土地面积约266.22亩,其中可出让住宅用地约152.55亩(2#地块98.44亩,3#地块54.11亩),安置房建设用地约76.28亩(1#地块52.61亩,4#地块23.67亩),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约37.39亩,具体改造范围见第四章项目合作协议附件一。
招标范围:宁波市奉化区江口街道园中村改造项目的投(融)资、建设、管理、移交等【包括且不限于合作区域内的征收拆迁安置补偿(含安置房建设)、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及合作协议中约定的全部内容】。
项目总投资:约10.87亿元。
合作期限:5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有效续存的独立企业法人;
3.1.2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国家、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当日查询为准)。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5投标人应认真学习《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并受此规范约束。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投标申请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9月20日9:00时至2019年9月26日16: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成东路277号裙楼4楼),持《企业介绍信》、本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5.1金 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形 式:银行电汇形式直接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直接缴入;
收 款 人: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化支行;
银行账号:64010122000743127000723。
5.2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19年10月1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咨询电话:0574-88589092。
备注:投标保证金请异地汇款汇入,不支持行内转账和同城转账。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5日9时00分,地点为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成东路277号裙楼4楼开标厅一)。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
7.1 时间 :2019年9月20日至2019年9月26日。
7.2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fenghua.bidding.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江口街道办事处
地 址:宁波市奉化区江口街道新浦路11号
邮 编:315500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574-88562043
招标代理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奉化区聚晖路188号
邮 编:315500
联 系 人:殷女士
电 话:0574-88500668
传 真:0574-8850068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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