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枣庄市山亭区山城街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枣庄市】枣庄市山亭区山城街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本项目为枣庄市山亭区山城街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本项目设计与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投标报名前应自行查询自身是否具有上述情形,如有,采购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69.3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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