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区横溪街道官长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翻建改造建设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一次...
江宁区横溪街道官长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翻建改造建设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一次...
南京正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南京市江宁区横溪街道官长社区村民委员会(委托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江宁区横溪街道官长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翻建改造建设工程项目(采购项目名称)实施政府采购,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1、采购项目编号:ZYZC-********
2、采购项目基本概况及预算金额:
2.1项目基本概况:江宁区横溪街道官长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翻建改造建设工程项目,工期:90日历天。
2.2本项目预算金额为340万元,最后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3、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若符合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4、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4.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不得有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
(3)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供应商具备南京市江宁区城市管理局核准的建筑垃圾运输资格;
4.3 第4.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4.5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njgp.gov.cn)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提续。
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njgp.gov.cn)网站,点击“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链接图标,或直接输入访问地址(http://222.190.243.84:8280/hodeframe2018_cxda),在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缴注册申请;
(3)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一份用封套单独加以密封,并在封套上注明“信用记录表”字样,随开标一览表、磋商保证金汇款凭证原件、响应文件一并递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信用记录表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4.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是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如无南京市江宁区城市管理局核准的建筑垃圾运输资格,则必须与有此运输资格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报名投标,并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磋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供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不接受其它方式的联合体。
4.7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响应项目的响应文件。
5、磋商文件发售信息
5.1磋商文件出售时间:2019年10月31日至2019年11月08日为止(每天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来时请致电);
5.2磋商文件出售地点:南京市秦淮区福鑫国际大厦703;
5.3磋商文件出售方式: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并购买文件,领取本次采购文件后才可参加此次采购活动;
5.4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5磋商文件领取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以联合体方式参加的提供联合体双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经办人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6.1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19年11月13日上午09:00
6.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3日上午09:30
6.3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秦淮区洪武路359号福鑫国际大厦20楼会议室;
6.4提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专家与供应商进行磋商。
7、采购联系事项
7.1采购单位联系人:张书记
联系电话:***-********
7.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81*****127
8、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肆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9、磋商保证金要求
9.1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供应商应提供金额为叁万元的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本单位基本帐户缴纳。
9.2磋商保证金缴纳形式:转账支票、汇票
9.3磋商保证金开户银行、收款单位及账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南京汉中路支行
收款单位:南京正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9.4缴纳时间:保证金须提前缴纳,缴纳后请各投标人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南京市秦淮区福鑫国际大厦703换取保证金收据,保证金收据原件或其复印件密封在投标正本袋中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其他说明事项:
10.1集中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集中考察。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10.2公告期限:自响应公告在“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0.3有关本次响应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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